心塞!男子花70萬買二手房,拿到證卻進不了門!全家只能在外租房

心塞!男子花70萬買二手房,拿到證卻進不了門!全家只能在外租房

市民曾先生通過中介買下一套二手房,當時,買賣雙方、中介方,簽了三方《房地產買賣及居間合約》。合約中約定,總房價是70萬元。今年3月前交房,物業交付時不帶租約。拿到不動產權證後,原房主卻遲遲不肯交房,交房時間拖了一年,曾先生一家只能在外租房……

遭遇:拿到不動產權證卻進不了家

今年一月份,曾先生和中介去看房時,發現房子裡有貨物,且處於出租狀態,也擔心租賃合同還在生效,會拿不到房子的問題,但原房東解釋,完全可以讓租客搬出去,買房之後就可以。而且籤三方合同時,必須註明物業交付時不帶租約。賣方如若不按約定時間交房,每逾期一天,按房子成交價的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

曾先生說,簽完合同後,分三次支付了68萬元購房款,餘下的2萬元,等過戶的時候再交清。但是交完費用之後,原房主卻以租客搬家需要時間為由,一拖就是半年之久。曾先生無奈之下只能在外面以每月1200的租金,租房生活。

租客:已交租金,租期滿後會搬走

心塞!男子花70萬買二手房,拿到證卻進不了門!全家只能在外租房

為此,曾先生多次找到中介聯繫原房東,但對方就是不交房。後來,原房東表示說會把超過交房時間後的租金給他,可一直沒有執行。曾先生也聯繫過租客,對方表示:租房合同是在原房主賣房前籤的,租期是兩年,今年年底才到期,而且一次性交了兩年的租金,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等租賃期到期後他會搬走。

曾先生認為,購房合同已明確交房時不帶租約。原房東卻遲遲不願意交房,繼續將房子出租,中介方在提供居間服務時,沒有按合同和原房主協調好,也有一定責任。中介也多次聯繫原房東,併發催告函,但賣家一直不肯按合同約定辦事。中介表示:如果曾先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願意提供相應證據,配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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