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2名好友合夥做生意,卻因遲遲不結算分紅打官司

永修2名好友合夥做生意,卻因遲遲不結算分紅打官司

合夥生意未結算 原告起訴索分紅

永修2名好友合夥做生意,卻因遲遲不結算分紅打官司

永修法院網訊 近日,永修縣人民法院民事庭審理了一起合夥協議糾紛案件。經過該庭承辦法官耐心勸解,被告張某同意支付原告鄧某合夥經營所獲得的收益,原告自願撤訴。

經法庭調查發現,原告鄧某與被告張某系朋友關係,在2017年5月份,原被告雙方決定一起投資開店做些生意。雙方按約定簽署合夥協議,協議載明雙方每年12月30日結算後分紅。雙方簽好合夥協議後,原告將資金匯入被告的賬戶,被告向原告出具收條。被告按照約定辦理了營業執照等相關手續。因原告不善於經營,該生意一直由被告管理。在生意經營過程中,原告時常會去店裡看看。在2017年12月30日,被告以店裡經營狀況不好,推遲結算分紅。截止2019年1月份,被告仍未分紅,原告多次催討無果,遂起訴至法院。

在庭審時,被告辯稱,原告訴請屬實,但並非其不想分紅,因投資了其他項目,該店的資金無法及時回籠,所以一拖再拖。因雙方對案件事實沒有爭議,經案件承辦法官的耐心勸解,被告表示會盡快與原告進行結算支付原告的所獲得的收益。原告表示,被告支付收益後會申請撤訴,同時會繼續與被告進行合作。

法官提醒:

生意好做,夥伴難尋。對於合夥生意,不僅需要相互信任,相互溝通,同時也需要有一個更加規範的財務制度和利潤分配方案,才能避免此類糾紛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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