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紀律『愛和自由』

『有了自由,孩子們就會選擇自己感興趣的東西;因為有興趣,他就會反覆做,就變得專注;在長久的專注中,他逐漸感知並把握了事物的規律;把握了事物的規律,他就願意遵守它,就有了自我控制力。什麼樣的紀律能超過這種紀律呢?』

自由與紀律『愛和自由』

給孩子充分的自由——充分發展潛力的自由,充分認知的自由。有這種自由,他才能夠最大限度地摸清事物都規律,才能夠去認識、認知。是不是這種自由是絕對的?是不是還應該有個約束?比如說還應該有個紀律呢?這是我們從事這項教育後,所有的人都來問的問題。蒙特梭利方法中的“紀律”和我們平常意義上的紀律不一樣,也像“自由”這個概念一樣,含義很深很廣。

我們平常意義上的守紀律,就是聽老師的話,很安靜地坐在那兒。但蒙特梭利方法中的紀律和這種守紀律截然不同。在談到紀律時,蒙特梭利強調說:“紀律必須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礎上。”大家就不會明白,紀律怎麼會建立在自由的基礎上呢?蒙特梭利說,人必須是自己的主人,這是第一點。當你是自己的主人的時候,當你自動遵循某種生活準則的時候,那你就有自我控制能力了,人的這種自我控制能力我稱之為紀律。

這個“生活準則”到底是什麼?人怎樣才能是自己的主人呢?聽起來好像有點難以理解,我一個概念一個概念地解釋。

人怎樣才能成為自己的主人?我舉過那個心理學上著名的例子,我覺得它應該成長做自己主人的經典事例。有一個小女孩平時由保姆帶。注意,帶她的是保姆。保姆平時帶她的時候,她一動水龍頭,保姆就說:“不要動,不可以動,你會把衣服搞溼的。”每次都重複。注意,每次都重複。保姆肯定是怕麻煩,因為衣服溼了保姆會有很多麻煩。後來,這個小女孩到她外婆家去玩,她外婆家有一個花園,花園中間有一個噴水的噴頭,小女孩非常想動這個噴頭,但她停住了,外婆說:“你動呀!你為什麼不動它?”小女孩非常非常矛盾,但她最後還是說:“噢,我不能。我不能動,我的保姆說我不可以動的。”

小女孩已經受到了約束和禁忌,她不能動這個東西。她想動,這是她內心告訴她的,但她的內心不起決定的作用了。她的外婆也不能起決定的作用了。決定她行為的是保姆。

可是她外婆說:“她不在呀!外婆讓你動呀!”她說:“不,我不能動。”就是說當保姆不在的時候,保姆這個人依然在控制這個孩子。這個孩子做什麼根本聽不了自己的心聲,她自己不是自己的主人。當一個人不能成為他自己時,就會出現矛盾和掙扎,痛苦就產生了。

事實上,兒童是非常願意遵守規則的。他們常常在遊戲和同其他小朋友交往中自動約定一些規則並很好地遵守它,例如遊戲規則、衛生規則、交通規則等等。但這些規則應當是和兒童的發展和諧的,是兒童在生活中、同小朋友的遊戲中自己建立的,是和兒童的內在需求沒有衝突的。這樣的規則必須量少、嚴謹和科學,並且可由兒童自己去創造。這樣的規則,兒童遵守才有樂趣,而破壞這種規則,兒童就十分痛苦,因為它已成為兒童生命的一部分。

我們如何讓孩子養成守紀律的好習慣,而且在自由中,讓他能夠節制自己的行為,成為自己的主人呢?

蒙特梭利說,我們必須嚴格避免抑制孩子們的自發活動,顯然這是指在行為上給孩子自由。孩子們有了自由就能選擇自己感興趣的東西,因為是有興趣的,孩子就會反覆做那件事:在這樣反覆練習中,就會產生專注,也會產生有序。因為長久的專注,兒童會逐漸地感知和把握事物的規律並順應這種規律,最早的紀律形成了。

自由與紀律『愛和自由』

所以我們可以這樣理解,蒙特梭利所說的生命的紀律是指秩序,智力的紀律是指專注,行為的紀律是指順從,兒童能遵守事物的法則,也就是能順從規則。有什麼樣的紀律能超過這種紀律呢?

我們發現,那些被管制過的孩子,在自由中經過幾個月的發洩,開始學會傾聽自己心靈的呼喚而有了自發的行動後,紀律的曙光就開始出現了。直到今天,幾乎所有的孩子都因為獲得自由而產生這一效果。他們遇到問題時總是先判斷,如果認為對的,總是十分順從。許多美妙的事情發生在這所幼兒院裡,儘管什麼在看待這些問題時觀念不一樣,但我們還是驚奇地發現,許多現象、觀念原本不是某種民族和文化的產物,而是通過自由和愛產生的一種生命的現象。提升人的生命狀態成為我們努力的一個方向。

自由在蒙特梭利教學過程中是怎樣實施的?兒童進入幼兒院時,開始必然會出現一些混亂,這種所謂的混亂,是一種完全的無秩序,亂鬧、亂打,那些曾受到過壓抑和控制的孩子更會表現出過激行為。在蒙特梭利幼兒院只有3種情況被禁止,一種是干擾別人;另一種就是粗野、不禮貌的行為,這種粗野指的是破壞、打人、罵人和一些不文明的動作,如掏鼻子;另外就是拿別人的東西。這3種行為是被嚴格禁止的,這個禁止不是靠懲罰,而是靠老師提醒孩子。比如說在教室裡,一個孩子無端打擾另外一個專心工作的孩子,這時老師必須對這個孩子表現出極大的興趣,對他說:“來,我們去做另外一件事。”反覆幾次,這個孩子逐漸體驗到——這樣做老師總是將我抱開,不可以打擾別人的概念就形成了。大多數孩子獲得自由後,他會在幼兒院裡到處遊蕩。在這個過程中,他會逐漸展現出他對生活的某種興趣,一旦表現出這種興趣,他就會專注,就會反覆工作,在這個過程中,他會發現疑難問題,他會自己去解決。當他成功以後,他就能控制“自己”的行為,這個時候,紀律就在工作過程中產生了。蒙特梭利說:“真正的紀律的第一道曙光來自於工作。”

自由與紀律『愛和自由』

專注是思維活動,專注產生智慧。智慧需要有自由的時間和空間的保證,更需要行動的自由。人的行動越多地運用智慧,人就越能保持內心的平靜。一個人在工作中,他內在的智力得到了極大的發展,他內心越平靜,他越是守紀律。所有的兒童,當你給他提供智力發展的所有條件,他就會特別地出息:睿智、平靜、守紀律。

為什麼要給兒童提供這樣的條件呢?因為兒童在成長的過程中渴求這種東西。兒童跟成人不一樣,我們把自由給成人,成人就睡大覺,什麼也不幹了,或者他願意幹什麼就幹什麼,就放縱自己,另外,成人可能不從事這種智力活動,“懶散”多舒服呀!當然這是被扭曲的成人。但人生下來以後(他還沒被扭曲呢),有一種自然法則,這種自然法則就是不斷地、不停止地發展生命,兒童沒有一秒鐘會放棄這種發展,所以活動中的兒童是最正常的兒童。我們不能用一個從小就被迫在強制中長大,長到成人也不曾做過自己願意做的事情的成人(我們絕大多數人好像都是這樣長大的)的觀點來看待一個正常的兒童。我們剛才講了,孩子剛進幼兒院的時候在行動上沒有秩序,沒有規範,可能處在一種混亂的狀態中,但是,讓兒童自由地發展會出現一種“選擇自我”的趨向,這種趨向一旦出現,兒童的智力活動就會開始按照一個軌道發展。

在蒙氏教育中,智力的發展不是放在首位的,人格的發展才是第一位。人格發展正常了,智力發展也就正常了。而紀律不過是一種兒童樂意遵守的規則而已。這都必須依靠自由。

只靠懲罰和所謂的教育,只能使孩子暫時控制自己的行為,他懼怕你的威力。但是靠這種尊重,靠老師對待他始終不變的尊重態度,時間長了,尊嚴和自尊佔到了首位。在兒童那裡,自由是快樂的自由,紀律是快樂的紀律。

自由與紀律『愛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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