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為什麼喜歡三寸金蓮?裹腳布又臭又長,現在沒有聽說誰會喜歡的?

預知昊海


有人問,古人為什麼喜歡三寸金蓮?裹腳布又臭又長,現在沒有聽說誰會喜歡的?下面就來詳細的解釋一下。

戀足癖古今皆有,但尤以纏足之風最為害人。纏足亦稱裹腳,指女性自幼便用狹長的布帛將雙腳纏繞、勒緊,從而束縛雙腳生長,令其長得較小。由於骨骼和肌肉受到嚴重的壓迫,會導致雙腳畸形,最終呈現出一種纖細、彎曲的形狀,被稱為“三寸金蓮”。

關於纏足之風的源頭,學者們存在一定的爭議。但多傾向於認同元代陶宗儀所著《南村輟耕錄》中的觀點。按此說,南唐時後主李煜有一位叫做窅娘的妃子,不僅相貌姣好,而且身材纖細,擅長歌舞。李煜寵幸窅娘,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天生有一雙纖纖細足。

按陶宗儀之說,李煜曾專門做了一座金蓮臺,臺高六尺,上面裝飾得十分華麗。李煜常常讓窅娘以帛纏足,使其雙腳看起來成新月狀,然後再金蓮臺上翩翩起舞。李煜的這種雅好,很快引發了宮中其他妃嬪的效仿,裹腳的做法就這樣在南唐的貴族階層流行起來。

北宋滅南唐後,李煜雖然淪為了階下囚,但此前因他而流行起來的纏足做法,卻影響著南方的士大夫階層。北宋前期,纏足之風雖然還沒有後世那麼普及,但一些文人騷客還是深受影響。比如,連蘇軾這樣的大文豪也都曾不吝筆墨來飲用纏足: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菩薩蠻》

大約到了宋神宗時期,纏足之風開始在民間流傳。據《袖中錦》的描述,在北宋末年時,女性纏足、洛陽牡丹和建州茶,已經被並列為“古所不及”的近世三事。這樣一來,廣大女性便開始深受纏足之風的荼毒了。

經過數百年的風行,直至清末民初,女性纏足之風依然盛行。比如,晚晴名仕辜鴻銘,原本是個學貫中西的大博士,卻是個倡導女性纏足的知識分子。辜鴻銘曾娶一妻一妾,而他的正妻便是個小腳女人。

以今人的視角來看,古代的纏足無疑是難以理解的,尤其是不少知識分子,經然對纏足女無比追捧,更是令人大跌眼鏡。可是,文化心理就是這麼令人琢磨不透。從某種程度上講,纏足之所以能迅速普及並盛行數百年,應當是統治階級的“雅好”所影響的。

自南唐後主李煜開始,不少帝王、朝臣和貴族們都附庸風雅,以歌詠三寸金蓮為時尚,而正所謂上行下效,民間自然也隨之模仿了。另外,在男女極不平等的封建社會,女子被視為男性的附庸,又以服從為美德,纏足也成了一種溫順的象徵。如此一來,荼毒女性的纏足之風,自然就久經不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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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時代“男尊女卑”下的畸形產物,思想齷齪變態的男人認為女人三寸金蓮,盈盈一握,行動弱柳扶風,搖曳生姿,“女為悅己者容”的傻女人迎合了這種殘忍而愚蠢的行為,引以為時尚,遂得以興起且盛行上千年。

小的時候,“有幸”見到過這樣一雙小腳,它的主人是我的一個姥姥,她是爺爺的繼母,八十來歲,雙眼已看不清東西了,滿頭銀髮,精神矍鑠,說話慢條斯理,十分的和藹,每次到得我家,都是用竹轎抬來,她有專屬的座位,非常奇特,一個木製的圓桶狀椅子,我們稱之為“福桶”有時頑皮,我們也跳上去坐坐,就像坐了個皇帝寶座一般。她經常讓我們攙扶著到處走走,我們就注意到她那雙腳,小小的,跟我們的腳不一樣,卻沒有人去問是怎麼回事,等到她洗腳的時候,就完全看清了,腳的皮膚很白,長度只比我們的小手掌大不了多少,腳後跟跟常人一樣,腳板腳趾就變形的厲害了,大腳趾在正前方,其餘四個腳趾卻彎到了腳底,看著像個三角粽子,我們就問她:“姥姥,你的腳痛嗎?”她就微微揚著嘴角笑道:“傻孩子,還痛什麼?早就不痛了。”我們又去把玩她的鞋子,剛好放著一手掌,也是個粽子樣,鞋是布料做的,鞋頭尖尖,腳背處有個拉鍊,我們頑皮著把腳往裡套,卻怎麼也套不進,這個時候,爺爺奶奶就進來轟我們了,說這樣是不禮貌的,我們就笑嘻嘻的四散逃出。

姥姥每年都來我家住一段時間,有她的日子很快樂,因為可以看她的“怪異”小腳,可以吃她經常分給我們的零食,遺憾的是,從沒有聽到過關於她人生的故事,包括她的小腳,我上六年級她仙逝了,更是無從得知。




兔子的八哥生活


我也說兩句吧。裡腳不是什麼古代,五四運動之前,女孩普遍裡腳,新文化運動後才開始放腳,有些人上世紀20年代末還裡腳,所以只能說近代。

同時現代也能見到。我岳母就是其中之一,她1919年生,5歲開始裹腳,幾個腳指頭都在一齊,給她洗腳也很弗事。她現在身體還可以,自己基夲自理,只是視力不太好,耳朵有點背,近年一直在我家住。頭腦清醒,能知第四代(十幾個)誰在老家(農村)幹活,誰在哪打工,誰在哪上大學,有時還和她開個玩笑。

但是近十年來已經在商場買不到她穿的鞋了(尖腳16碼),只好讓我女兒找人給她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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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隻能說是變態的審美觀惹的禍,自中國宋朝起,男人們不知為何不知不覺的喜歡上了小腳,看,小腳女子,搖曳生姿,柔弱飄搖,小鳥依人,惹人憐愛,一時間小腳女人風靡全國。就像是現在的人大部分都喜歡大胸大屁股的,而有的女子為了更加的吸引男子就進行隆胸豐臀手術一樣。



一些變態的審美觀

有的時候一些審美觀無處說理去,像歐洲曾經有過女子束腰的風俗,腰給你束的就像是粗一點的胳膊那麼粗,似乎上半身稍微受一點外力,腰部就會折斷一樣。還有埃塞俄比亞蘇里部落的佩戴唇盤,這個更嚇人,在你的下嘴唇裡放一個大大的盤子,快趕上吃飯大的碟子了。與之對應的是長頸族,從小用鐵圈將脖子纏的一層有一層,讓脖子不能橫向生長,只能向上生長,長出一個類似長頸鹿一樣的脖子。這些習俗誕生的原因都是由於人們的審美,以此為美方可誕生習俗,可以說這些審美觀有些變態,中國的三寸金蓮也是如此。



中國纏足的發展歷史

纏足開始於北宋,興起於南宋,在明朝達到了頂峰。起初僅僅是皇家女子進行纏足,以此為美,日子久了,普通的百姓也進行效仿,逐漸的纏足之風,風靡全國。至此之後,直到中國近代,異國文化滲透進中國,纏足的陋習才慢慢消失。纏足就是在女子很小的時候,用布一層一層纏住女子的腳,不讓其正常生長,直到女子長大,腳不在生長之時方可將纏足布取下,其中成功者便是“三寸金蓮”。



中國男人為什麼會誕生喜歡小腳的癖好

這主要和當時的一些思想有關,隨著男權社會里男性的地位越來越高,隨之水漲船高的男性對女性的佔有慾望,小腳女人走起路來婀娜多姿,由於腳小,走路有些不穩,楚楚可憐的樣子,瞬間引起了男人的保護欲,所以漸漸的男人們就喜歡上了小腳女人。


無論是中國還是他國,東方還是西方,都曾經誕生過一些所謂的變態的審美觀,一些對人類身體本身有嚴重束縛的行為。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已經思想的解放,一定會慢慢的步入回正軌,這是大眾的審美觀,不是一個人一張嘴就能改變的,況且當初他們有這樣的審美觀,他們當時也不會覺得是病態的,反而會覺得很正常,只有時間才能說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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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時刻錄


“三寸金蓮”和封建禮教根本沒有關係

受一下歷史教育的影響,很多人想當然的覺得古代的纏足現象是封建禮教的壓迫造成的,事實上禮教和這一陋習本質上沒有任何關係,因為單從纏足本身而言它還是夠不著“禮教”這一標準的。

在中國古代社會,禮教最初僅僅是士大夫當中流行的一種性癖好,沒有任何理學家會容忍將纏足現象劃分到禮樂典章當中,所以現在如果有人還認為纏足是封建禮教的代表文化,那麼歷朝歷代的理學家恐怕抄起四書大全就是一頓胖揍。

從實質上分析,纏足是一種較為標準的亞文化現象,纏足文化的定位非常的隱私,所以即便是當時有這種癖好的士大夫也羞於在公開場合談論這些。

纏足文化的根本在於滿足部分人的私慾

有一個比較大眾化的說法認為女子纏足能從很大程度上限制她的行動能力,這樣就可以在封建社會限制她對外接觸的機會,剝奪她和其他男子認識的可能性。《女兒經》上說:“為什事,裹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但這種說法還是比較片面,纏足的根本目的其實吧就是為了滿足當時社會上某一些群體的私慾,後世很多學者認為女子纏足能夠滿足男子對女性官能的興趣及要求。

很多人認為女性的雙足正是性感地帶,古人認為女子的足小不盈握,惹人憐愛。由於足小,走起路來娉娉婷婷、扭扭捏捏,也會使男子浮想聯翩,可以“晝間欣賞,夜間把玩”

清末的中國學者辜鴻銘說:“裹腳能使血液向上流,這使臀部變得豐腴性感。”

除了辜鴻銘,清朝文人李漁竟將小腳的玩法歸納出了48種之多。如:聞、吸、舔、咬、搔、脫、捏、推等。而且他在得意之作《閒情偶寄》中公然聲稱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當時男人的奇特慾望。

纏足文化退出歷史舞臺是發展必然

作為亞文化當中的一種畸形文化,纏足的流行邊際並沒有我們想象中那麼深遠,即便是在清朝,纏足文化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衰老,即便沒有民國的革新運動,纏足文化也很難在歷史上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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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腳的問題,最早是因為一個非常齷齪的理由。在中國古代,老百姓的地位整體是非常低的,很多時候古人攢了好大一筆錢買了個老婆,是很容易逃走的。

所以在絕大多數地方,老婆是絕對不能出家門的,那麼最好的辦法是:用鐵鏈子拴住腳。

但是,用鐵鏈子拴住女人,並不經濟。畢竟好不容易花錢娶回來的老婆,帶著幹活總是不行的。於是朱熹就想到了多年前流傳在宮廷的一個辦法:纏足。

事實上儘管纏足在南朝的時候就已經有端倪,但那只是作為一個官方養宮女的一個方法,就好像芭蕾舞演員的小鞋一樣,的確可以讓女性腰身挺拔,甚至優於纏足之後女性行動需要用大腿內側的肌肉發力,以至於在性的方面會非常……你懂的,不細說了。

但是,自隋煬帝開始,纏足的女性就已經一律不得入宮了。

而朱熹重新採取纏足的辦法,的確讓當地得到了政策上的安穩。畢竟纏足之後女性體力不足,比栓鐵鏈子還管用。

隨著時間的發展,究竟有哪些家庭,絕對不會讓自己的姑娘纏足呢?很簡單,就是那些一窮二白的家庭,女兒總得不停幹農活的家庭。稍微有點條件的家庭,至少不需要讓女兒靠幹農活為生的人,就把腳纏了吧。

於是,纏足作為一個風尚,就開始流傳起來。那些沒有纏足的人,自然就地位低下,從而被人看不起。到了清朝,纏足甚至成為了一種民間風尚,讓八旗女子也愛上這點,而康熙畢竟是滿人,對此估計嚴重不足,屢次下詔書也沒搞定纏足的事情。

至於今天為什麼沒纏足了呢?其實主要有三個原因:

1. 婦女解放運動,建國後女性能頂半邊天,自然不能用纏足影響女性賺錢。女性有了錢就有了地位,時間長了,自然就發現不纏足的好處了(當然,這個過程從民國就開始了)

2. 見的人少了。這是上一條的延伸,大家身邊都沒有纏足的了,自然就不愛這口了。

3. 高跟鞋的發明。

沒錯的,高跟鞋的作用,和纏足的作用基本是差不多的。但高跟鞋明顯更好看,而且也不會影響日常行動。多美好的發明啊~


酒騎風


對纏足一事,我沒有深切的體會,或者是年齡的原因,下面我以40多歲,對此事有深切認識的一位長輩朋友的身份,來談一下此事。

纏足是一種陋習,使腳畸形變小。女子幾歲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一,纏足起源

纏足開始於北宋而興起於南宋,明代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小至三寸。三寸有多大呢?就像是普通人手掌那麼大。

到了清代,不論貧富貴賤,平民百姓也紛紛纏足,同時,不同的聲音開始響起。

二,纏足原因

古人"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腳小走起路來,如弱柳扶風,婀娜多姿,好看。以此為衡量標準,腳小好嫁人。

這就如同”楚王好細腰”一個道理,楚國的士大夫們為了細腰,每天都只吃一頓飯,餓得頭昏眼花,站都站不起來。坐在席子上的人要站起來,非要扶著牆壁不可,坐在馬車上的人要站起來,一定要借力於車軾。誰都想吃美味的食物,但人們都忍住了不吃,為了腰身纖細,即使餓死了也心甘情願。


因清朝道光崇尚節約,曹振鏞經常穿打了補丁的褲子,道光很高興,給了他四個大字:“恭儉惟德!”官員們上朝也穿帶補丁的衣服。因此,京城破衣爛衫的價格一路飆升。有些窮官買不起,就自己動手,把好好的袍子弄舊弄破,再讓人在醒目處打上大補丁。相同的故事還有 "晉文公好惡衣"和 "越王好勇士",“唐朝以胖為美”。

古人希望女人被禁錮在家庭裡,不拋頭露面。腳小就行動不便,那麼就滿足了這一需求。甚至還有把腳纏到更小,進進出出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還很受歡迎。

我過世的姥姥和奶奶都是纏過足的,她們大約是1910年左右生人,姥姥的腳纏得小,就像是三寸金蓮;而奶奶的腳則纏得比較另類,就像十一二歲的孩子的腳。奶奶說自己的娘去世的早,是自己纏足,纏得有點晚,所以很大,很醜。



那時,女人出嫁一下轎,別人首先要看女人的腳。反之,就會說,“呀,那麼大的腳呀!”如果看到誰的腳很小,就會非常羨慕的說,“好看,那麼小的腳。”聽得我直撇嘴,“什麼事啊!”

一雙腳就能看出美醜來?無稽之談!

三,纏足對女性影響

古代女人纏足對身體造成了極大的影響,主要是那種鑽心的痛,特別是在纏的初期,要把骨頭生生的折斷壓在腳底,而且還要天天走路,一走一一痛。

奶奶由於纏足,腳疼了一輩子。她的腳除了大拇指之外,其他四個腳趾頭都被折斷墊在腳下。走路時間長了就疼,而且下面還長了腳墊與雞眼。

而且平時奶奶要經常用熱水泡腳,把腳下面的硬皮用剪刀剪下來。奶奶總是一邊收拾她的腳,一邊感嘆,是這雙腳禁錮了她一輩子,也讓她疼了一輩子。


四,現代人不纏足

現代人為什麼不纏足?因為我們不受那些陋習的影響,社會在進步。

母親到了古稀之年,腳很大。我總是笑話她的腳,說她如果早生幾十年,也會被纏足。但是母親說自己幸虧腳大,在六十年代,那個饑荒的時候,正是靠著這雙大腳推小車,幹農活呢!



但是,當代的女性,由於對美的追求,女性愛穿高跟鞋,在無形中對腳也造成了一定的傷害,這是不是另外的一種禁錮呢?比如腳下容易長腳墊,小拇腳趾頭被擠變形。

現在年過不惑的我,早已和高跟鞋說拜拜了,因為穿了高跟鞋,腳和腿都不舒服,為什麼找那個麻煩呢!

有著一雙大腳,我由著心性與大家一起爬山涉水,徜徉在祖國的大好河山裡。如果我有一雙纏著的腳呢?不敢想!

我想如果我生活在古代,即使不自主被纏了足,也會勇敢的放開的,生而為人不易,為什麼還要找罪受呢?

自然最美,健康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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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漫談君


“盈盈一握,遍地生蓮。”聽起來很唯美,但實際並非如此,相反是畸形醜陋的。 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個陋習,它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也給眾多女子留下了不可磨滅的痛苦印記。

就題主所問,古人為什麼喜歡三寸金蓮? 我認為主要有以下三點原因。

一,古人畸形的審美觀。以小腳為美,人們把裹過的腳稱為"蓮",不同大小的腳對應不同等級的"蓮",大於四寸的為"鐵蓮",四寸的為"銀蓮",而三寸的便為"金蓮",三寸金蓮便由此而來。對此清朝文人李漁在《閒情偶寄》中還“吶喊”: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性慾。

二,更好的掌控女人。通過纏足其實可以漸漸奴化女性的內心,也可防止女人“紅杏出牆”,纏足後的女人腳小不便行走,一般都深居庭院,鮮有外出,這就使女性更像成為了一種私人物品,更加無法逃脫男人的手心。

三,纏足是古時的時代潮流。它是地位和美貌的標誌,是一種當時對女子的衡量標準。

宋朝時,上至宮廷,《鶴林玉露》記載: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為惻然”。《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從這可以得知此時宋朝宮中纏足已成風氣。

下至民間,連文人騷客都對其讚不絕口,備受推崇,蘇軾《菩薩蠻》詞中有“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句,辛棄疾《菩薩蠻》有:“淡黃弓樣鞋兒小,腰肢只怕風吹倒”這都是對女人小腳的唯美描寫。

上宮下民,上下一氣,纏足趨勢便成大勢,成為時代潮流。

綜上三點可見,纏足已是時代必然的產物,無法逃脫。

從女性的角度思考,纏足的過程是很痛苦的,她們從小便開始用長布緊緊的裹住腳,望討得男人歡心。

畢竟在那時無論貧賤富貴,無論地位高低,沒有纏足的女孩常常會被嘲笑,指責她們醜陋的大腳會嚇住男人。

歲月流轉,過去的終將成為歷史,時代在進步,女性社會地位也逐漸提高,裹足這落後而又醜陋的文化糟粕自然要被剔除。

晚清時,許多先進知識分子反對纏足,其中就有康有為、梁啟超等維新派,為此康有為寫了一篇《戒纏足會檄》,勸戒纏足,為此還成立了專門反對纏足的“天足會”,一時間激起四方響應。

民國時,孫中山總統發佈《大總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即“勸禁纏足文”,之後還頒佈法令對纏足者進行罰款,直到這時纏足之風才從逐漸消失。

纏足的逐漸消失帶走了喜愛小腳的那種風氣,所以現在自然沒人喜歡。再說,裹腳布裹著的是古時社會的醜陋,是中國文化裡的糟粕,誰又會有打算去重新撿起來呢?


夏目歷史君


說起“三寸金蓮”,也就是中國古代婦女纏小腳,那覺得是中國古代流傳了千百年來的文化陋習,體現了父權社會對女性的壓迫。

不過,也許很多人會感到奇怪,為什麼古代中國人會喜歡女性的“三寸金蓮”,那種畸形的小腳有什麼值得欣賞的?這背後其實是牽涉到了審美問題,也涉及到了不同時代,人們對於“美”的不同追求。

究竟什麼是“美”:從古至今沒有統一答案,但是“美”是隨時代變遷的

在具體闡述“三寸金蓮”之前,我們首先要了解一下人們對“美“的看法。

什麼是“美”,這是一個哲學問題。在哲學分支之下的美學研究裡面,從古希臘的蘇格拉底到當代哲學家,人們給出了無數關於“美”的定義。比如美是和諧,美是“格式塔”(一種完形結構)等等。

但是,人們不能否認的是,“美”是隨著時代變遷而被賦予了不同的意義。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在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女性是被要求不能裸露脖子和大腿的,在那個時代,“腿”被認為是一個粗俗的詞彙(就跟現在男的在馬路上光膀子一樣不雅),上層婦女甚至必須要用“肢體”這個詞來指代腿。

這跟現在夏天,滿大街美腿相比,簡直無法想象。

相比較而言,反而那個時代男性比較開放。比如著名的法國太陽王路易十四,他就喜歡穿著高跟鞋,絲襪,盡情展現身體之美。

由此我們可以發現,“美”在不同時代,是有不同認知的。

“三寸金蓮”的起源:眾說紛紜,有人甚至認為可以上溯到妲己

下面,我們就來說說“三寸金蓮”。

關於“三寸金蓮”的起源,在歷史上有很多種說法。根據學者的研究,關於纏足最早的記載,起源於宋代學者張邦基,在《墨莊漫錄》中寫到:“婦人之纏足,起於近世,前世書傳,皆無所自”。

不過,張邦基認為,纏足並不是自宋代始,而是在先前就有記載。比如,張邦基列舉了《玉臺新詠》、唐詩中的記載。最有力的證據,張邦基提到了唐代著名的香豔詩人韓偓,他有一句詩叫:“六寸膚圓光緻緻”。

張邦基認為,唐代就已經出現了纏足。

到了明代,著名的大才子楊慎(就是寫“滾滾長江東逝水”那位)認為,“纏足”的風尚起源於六朝時期。楊慎甚至將纏足出現的時間不斷往上推,他甚至認為纏足最早出現是在商代末期。

他認為,商紂王的妃子妲己是一隻狐狸精,她變成美女之後,腳沒有化成人形,於是就以布條裹住,後來人們看到之後,覺得非常美,就紛紛進行效仿。

這完全是小說家之言,楊慎這簡直是把《封神演義》當成了歷史。

其實,根據一些考古發掘,我們大致可以認為,纏足普遍流行是在宋代。

不過,我麼從張邦基和楊慎將纏足的起源無限往前推,可以看到,在宋明時期,人們已經將“纏足”看成了是一個正常的事情,研究它的起源,可能正是因為這種風氣非常興盛。

古代對女性小腳的態度:完全等同於色情

那麼,當時人們對於纏足是什麼態度呢?

楊慎曾經寫過一篇有些色情的小說叫《漢雜事秘辛》,這篇小說主要描寫的是東漢恆帝選立妃子的故事。

在其中,楊慎寫了宮廷檢驗妃子身體的細節,從胸部到私密處(非常裸露),全部進行了細緻的描寫。最後,是寫這個妃子的腳:“血足榮膚,膚足飾肉,肉足冒骨,長短合度……足長八寸,脛跗豐妍。底平指斂”。

楊慎的描寫,簡直給予了人們太多遐想的空間。而且,將這段描寫與其它的放在一起,可以想見,當時對“三寸金蓮”的描寫完全是給人色情的感覺。

其實,在明代,這種對“三寸金蓮”的偷窺,還有很多文藝作品寫過。

比如,曾經有一張著名的“春宮圖”,就畫著幾個男子偷看一個女性將裹腳布放開。

還有,《金瓶梅》裡面也有大量對“小腳”的描寫。比如西門慶和潘金蓮初次見面,西門慶挑逗潘金蓮,就故意將筷子掉落到潘金蓮的腳邊,然後趁著撿筷子的機會,捏了一下潘金蓮的小腳。

一下子,潘金蓮春心蕩漾,對西門慶說到:“你有心,奴亦有意。你真個勾搭我?”

後來,潘金蓮進入西門慶家中後,潘金蓮與西門慶私通的一名僕役妻子爭風吃醋,原因就是那個腳宋蕙蓮的有一雙比潘金蓮還小的腳。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來,腳越小,越證明這個女子如何美麗,如何可以吸引到男子。

“小腳”為何成為審美對象:和現代高跟鞋有異曲同工的效果

最後,我們就來說一下,為什麼“小腳”能夠成為被審美的對象,甚至帶有色情意味。

明代文學家胡應麟曾經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於是進行了研究。

他追溯到了《周禮》,《周禮》中專門記載了宮廷中王后要負責縫製鞋襪的工作,鞋襪是女性貼身所穿,因此具有私密性,因此,從那個時候,人們就會對女性的鞋襪產生聯想。

此外,“裹腳布”一般是要緊緊包在腿上的,可以顯示出女性大腿之美。當女性慢慢拆解她的裹腳布,會慢慢露出纖纖玉腿。這簡直和現在女性穿著緊身褲或者絲襪,有異曲同工的影響。畢竟,古代受到風俗和技術的影響,沒有辦法生產緊身褲。

此外,最主要的則是,女性“小腳”,走起路來會有跟現在女性穿高跟鞋產生相同的效果。

女性“纏腳”,主要是將其變成弓足。這樣一來,走路的重心就產生了變化,開始先前傾,於是女性的胸部和臀部就可以堅挺。

然後配以各種不同的鞋子。比如,有的鞋子是隻將大拇指上翹,或者鞋頭部分做得又細又窄。這樣一來,足尖就可以著地。走起路來一步三晃,更能凸顯女性弱不禁風的感覺,給男性無限的遐想。

當然,最後我要說的是,其實在古代,並不是所有女性都必須纏足。普通老百姓,尤其是農村婦女是不用纏足的,因為她們要幹農活,纏足非常不方便。

只有中產之家以上的女性才會纏足。其目的是,可以有機會嫁給貴族家庭。

由此,“纏足”逐漸也變成了身份的象徵。似乎“纏足”成為了貴族的標配。這就有點像我們現在很多人喜歡買奢侈品一樣,其目的是讓別人羨慕,提高自己的品味。

“纏足”就這樣,在多種力量的推動中,成為了審美的對象。


兮兮說事兒


古人為什麼喜歡三寸金蓮?裹腳布又臭又長,現在沒有聽說誰會喜歡的?

三寸金蓮出現在很多古典文集中,古代的男人似乎對小腳的女人更加喜歡。這也是一種“病態”的審美觀,但在“男權”的社會里,女性只能去迎合男性,已獲得更好的身份地位,過上更好的生活。

古代文人更是寫有很多詩句“讚美”小腳:

《群談採餘》收有《楊妃羅襪》詩:“仙子凌波去不還,獨留塵襪馬嵬山;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里翻。”
白居易在《上陽白髮人》中寫道“小頭鞵履窄衣裳,青黛點眉眉細長。外人不見見應笑,天寶末年時世妝。”
杜牧的《詠襪》“鈿尺裁量減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五陵年少欺他醉,笑把花前出畫裙。”
北宋徐積《詠蔡家婦》中有“但知勒四支,不知裹兩足”的句子。
陶淵明的閒情賦中有:“願在絲而為履,同素足以周旋。纖纖玉足似月牙,盈盈一握手感佳。肌膚勝雪若凝脂,此生一見不言他。”

《水滸傳》中,潘金蓮也是小腳美人,各種古代文學作品中對小腳女性也是極盡讚美。這些古代明星和大V們這麼推崇小腳,民間自然跟風嚴重。古人為什麼喜歡三寸金蓮:

一、為了藝術而獻身。

南唐李後主有一個嬪妃叫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窅娘是小腳,深受李後主喜歡,專門為其製作了一個高六尺的金蓮(舞臺),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她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因為這個故事,很多人把五代十國期間看做是“裹小腳”的起源時期,不過從唐代詩人大量的詩句描寫中可以看出,早在唐朝已經有人“裹小腳”了。在宋朝時被“發揚光大”,宋人雖然打仗一般般,但有錢啊,有了錢自然要享受。


二、禁錮女性,限制其自由。

男權社會,如果家裡的婦人出逃或者“私通”會被視為奇恥大辱。為了限制女性,“裹小腳”成了一種手段。小腳女人走路走不快也走不遠。《女兒經》中說:“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說白了,還是怕女性出去“做頭髮”。這種禁錮居然在“美麗”的包裝下,讓女人趨之若鶩,不得不說用心很是險惡。

三、病態的“戀腳癖”。

五代以前,小腳還被看成舞姿輕盈,體態婀娜的話。到了宋朝這種審美方式已經嚴重“畸形”。特別是到了明清時期更是到了“變態”的程度。

《水滸傳》中美女們都是小腳(當然,三位女好漢除外,不然她們怎麼馳騁沙場),西門慶娶女人的標準之一就是小腳,越小越好。潘金蓮就是因為小腳,西門慶更是喜歡的非常。以至於連命都沒有了。

另一部神話小說《西遊記》中也有不少小腳女性,哦不,還有小腳女妖。

描寫白骨精,變個月貌花容的女兒,擁有一雙小腳——“翠袖輕搖籠玉筍,湘裙斜拽顯金蓮”。這是要迷惑唐僧的,誰知道把個豬八戒迷的神魂顛倒。

鐵扇公主,有名的母老虎,居然也是小腳——“鳳嘴弓鞋三寸,龍鬚膝褲金銷。手提寶劍怒聲高,兇比月婆容貌”。還有牛魔王的小妾,玉面狐狸——“嬌嬌傾國色,緩緩步移蓮。……湘裙半露弓鞋小,翠袖微舒粉腕長”。可見牛魔王也是一位“戀足癖”。

雖然《西遊記》寫的是唐代的故事,但小說中處處有明代民間喜好的影子。估計作者或者說是“說書人”為了迎合觀眾的口味,特意進行了藝術加工。

禁足的歷史

滿人入關後,由於滿足婦女不裹腳,所以視為裹腳的漢人女性為異端。從清太宗皇太極開始,順治帝,康熙帝乃至孝莊太后都曾下令禁止“纏足”。但民間“纏足”之風盛行,雖然律法嚴酷但也擋不住人們“愛美”的心。以至於有了“男降女不服”之說(男人剃頭,女人纏足)。後來滿人也開始纏足,馬背上的女人一旦開始纏足,說明馬背上的男人開始被腐化了,那離滅亡也不遠了。

太平天國時期也推行過禁足法令。康有為上書寫了《請禁婦女裹足折》。慈禧太后也下令過禁止纏足,但效果都不行。

到了民國,孫中山先生開始下令禁止“纏足”。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由內政部頒發《禁止婦女纏足條例》進一步推行,但效果都不好。大城市中的婦女由於接受新思想比較快,“纏足”幾乎絕跡。但在小城市和廣大的農村偏遠地區依舊盛行。

一直到解放後,全國上下一條心,革命工作開展的如火如荼,深入到全國各地,這才最終取締了“纏足”。可見這股歪風邪氣歷經上千年,在中國民間是如何的根深蒂固。現在的女性地位已經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可以不誇張的說,婦女已經頂過半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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