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上市公司高管股權激勵權益授予價值按不高於授予時薪酬總水平40%確定

中證網訊(記者 劉麗靚)國務院國資委網站11月11日消息,近日,國務院國資委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權益授予價值,境內外上市公司統一按照不高於授予時薪酬總水平(含權益授予價值)的40%確定,管理、技術和業務骨幹等其他激勵對象的權益授予價值,由上市公司董事會合理確定。股權激勵對象實際獲得的收益,屬於投資性收益,不再設置調控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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