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2019年成都安置房(規定+購買風險)

很多買房者都有這樣的疑問:

拆遷安置房是否能夠進入市場進行買賣呢?

買賣交易後,我們的買房者

是否能夠順利辦理產權過戶、

拿到寫著自己名字的房產證呢?

成都買賣安置房是怎麼規定的

「安置房」2019年成都安置房(規定+購買風險)

1、成都拆遷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進行上市交易。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簡單的可以根據土地性質判斷,集體土地,是歸集體 ,鄉鎮多半是這樣的土地性質。如果是國有土地,即可辦理到房產證,就可以上市交易。

2、成都房產一般有兩證,房產證和土地證,房產證簡單的說就是表示這房子歸你 ,如果建築物沒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興建,必須經相關部門批准。

3、成都土地證表示此土地歸你 ,無論建築物是否存在,別人是無權在你的地盤建東西的,這就是侵犯你的權益。

成都買賣拆遷安置房有風險嗎?

「安置房」2019年成都安置房(規定+購買風險)

購買安置房肯定是有風險的,受以下六個因素的影響:

一、政策因素

這類房屋的交易行為比較容易引起國家的關注並加以規範。

二、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

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後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在這漫長的五年時間裡,房價的走勢無論是誰都難以預料的。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

三、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

在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並不鮮見。此時,拆遷部門所支付的補償金往往高於拆遷安置房的交易價格,而買賣雙方也因此對拆遷補償金的分配時常發生爭議:從法律上來講,拆遷補償款應當仍然屬於賣方。。

四、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大製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因此,為減少矛盾、避免糾紛,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開發公司或房地產交易 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土地性質等狀況,其次是訂立協議時要出售方全體共有人簽名,以減少風險。

五、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

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糾紛。

六、公證風險

在安置房及一些普通商品房轉讓中,為了躲避稅款,採取公證預約銷售的方式很常見,但有些公證交易後會變成產權糾紛。

從公證法的角度,經過公證的行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決時是否採用此證據以及如何採用。遇到這種情況,買方一般只能以“申述期限太長應視無效”來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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