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後,一個女人對自己的孩子不管不問,是什麼心理?

草原獵貓


大概可以總結以下幾點,第一,離婚後夫妻之間的恩怨情仇,越看越不順眼,有愛轉變成為恨,或多或少也會影響女人對孩子的關心照看。

第二,經濟能力和生存環境,離婚後女人需要調整心態,一切要從新開始,慢慢的適應工作和住房環境。穩住生存條件後才能有勇氣見孩子及經濟上給與一些幫助。

第三,自私自利的女人離婚後,為了自己更容易嫁人,方便談男朋友,而選擇不要孩子,所以對孩子不管不問,自私心作祟,孩子成了絆腳石。




張先生88218481


題主,您好,我來回答一下您提出的問題。


一個女人,無論在離婚前,還是在離婚後,都對自己的孩子不管不問的話,我覺得只有一個可能性,這個孩子與她沒有血緣關係,不是她親生的,所以她不願意在這個孩子身上花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以及金錢。

如果一個女人,對自己的孩子不管不問的,要麼就是孩子已經被大人教壞了,對自己的母親很涼薄,讓母親心中佈滿寒意;要麼就是這個家,對這個女人已經做出趕盡殺絕的舉動,讓這個母親無法回來看自己的孩子。

當然以上這些都是我的猜測。至於這個孩子到底多大了,家庭矛盾又到了一個什麼樣的程度,我一無所知。但是不管怎麼說,與其在這裡向網上的人請教孩子的媽是出於什麼心理,還不如自己先自我反省一下,是什麼原因讓孩子的娘連孩子都不要了。想好了,就趕緊去把孩子娘請回來,好好地和孩子娘一起過日子。

我想,您應該聽說過《世上只有媽媽好》這首歌吧。歌詞是這麼說的:“有媽的孩子像塊寶,沒媽的孩子橡根草”。


清風說心理


“離婚前後,一個女人對自己的孩子不管不問”

對於一個女人來說,孩子是她身上掉下肉,因為離婚問題,不管不問了,有點極端!不應該!

父母離異,儘量減少對孩子傷害!孩子是無辜;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有如下幾方面原因:

1.離婚問題對女人打擊太大,一時心理崩潰了,心智不穩定性,對與男方有關東西有種過度恨,包括孩子;

2.個人問題導致生活壓力,工作壓力,身體壓力,精神上壓力,無力過問題;

3.她對孩子情況瞭解,只是無心情處理孩子問題,冷處理吧,知道孩子有人照顧,暫時可以不管;

4.離婚本身是否也與孩子有關,生女孩,男方家人重男輕女,孩子教育問題導致雙方矛盾等;

無論什麼原因,作為孩子父母,有義務有責任照顧孩子,不能因為離婚,對孩子造成更大傷害,直接影響孩子健康成長,不管不問,是不對的,說重一點,是遺棄罪。


貝加爾湖畔之芨


回答;一個女人,離婚,對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顧,這種情況一般都是什麼心理;


首先,為人母,照顧和撫養孩子是必要也是必須的責任,不管這個人是否離婚,離婚了對於孩子不管,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那麼,對孩子不管不顧是什麼心理,應該有這些情況;

第一;本身很少管和帶孩子,對孩子沒有什麼感情,忙於賺錢和自己的娛樂生活,對於孩子,離了婚自然也就不會管。

第二;對於孩子有感情,但是,因為和丈夫離了婚,孩子跟了丈夫,沒有辦法見到,更別提照顧。

第三;因為離婚,出於對丈夫的報復心理,記仇,用不管孩子來增加丈夫的痛苦。

第四;和丈夫因為感情不和,自己又另外有了喜歡的人,想管不能管孩子,怕現任,現在喜歡的人看到了不喜歡自己。

第五;自己出軌然後要離婚,對於孩子覺得是個累贅,會拖累自己,當然不會管孩子。

第六;本身性格就是喜歡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雖然當了母親,但是性格和心理不夠成熟,孩沒有學會照顧孩子。


夜聽繁星話心理


什麼心理?甩包心理!不負責任的心理!不配當母親的心理。離開這種女人,是你的幸福。就衝這一點,她就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人。離婚很正常,兩個人因為這樣那樣的矛盾,走上離婚這條路,無可厚非。但是兒女是自己身旁掉下來的肉,哪怕你沒有撫養他們的能力,也要儘自己最大的努力為他們做點什麼,況且不是離婚了,你就沒有撫養他們的義務了,這是婚姻法明確規定的,你就是到哪裡去問問,這種女人的做法它也沒有道理可講。我不知道你們的離婚手續和約定是如何辦理的。如果沒有明確女方無需負責孩子的撫養費,我建議你也別問這種女人啥心理了,不值得你為這個問題浪費腦細胞,乾脆上法院起訴告她,沒盡到撫養義務,逼迫她對孩子負責。


來生不再見


女人離婚了,對自己的孩子不管不問。討論這個話題之前,我們首先來聊下,孩子究竟是什麼樣的一個存在。

1.孩子,因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結合而產生,也因為男人女人的首肯而來到這個世界上。但孩子無論何時何地,都是具有自由意志的一個鮮活生命,不依附任何人存在。只不過小的時候需要父母家人的照料教育,待親人年老時,還會還回去。

2.女人離婚了,若孩子早已成年獨立,媽媽對孩子的不管不問,雖然有點傷痛但貌似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畢竟大家都有了自己的生活,只需要對自己負責即可。

3.女人離婚了,若孩子並未成年,還需要得到父母的庇佑。此時的不管不問,無論何種藉口與難處,這個媽媽都是不稱職、不合格、應該遭到唾棄的,因為孩子的健康快樂的成長,需要母愛,孩子是無辜的,孩子沒有責任為大人的魯莽與不幸而買單。

4.毫無疑問,這個女人是一位不稱職的媽媽,而這背後凸現出來的,她的性格、生活態度等等,也決定著她即便逃避這一切,未來的生活、內心也不會幸福。因為懦者逃事,堅強的人抗事。

5.惟願我們將來,能做一位好媽媽,一位令自己心安、也令他人心安的好女人。


愈心日記


題目的信息非常明確,是自己的孩子,試問天下有幾位父母會不愛自己的孩子,這個前提需要確定下來。如果背離這個前提,此處討論的就不是婚姻問題而是人倫問題了,二者是有本質的區別。

時間點被題目限制在離婚前後,提問的人並沒有去描述這個前後的時間跨度,我相信再往前延伸的話,這個設定肯定不能成立。既然這樣,下面這麼多的回答集中在不愛孩子上,顯然已經離問題相去甚遠,大多數都是被愛與孩子這二個字眼所吸引。

從心理學角度來分析這個現象,其實很容易理解,這就是情感轉換的現象。相信我們都會有過這樣的體驗,某一個公司同事或者路上偶遇的陌生人,心裡會有厭惡或者不喜歡的感受,實際這個人和你交往甚淺甚至連話都沒有說過,從這方面來說,你的情緒感不應該存在才是正確,但恰恰你就有了這樣的感覺。

這種心理活動,是我們的潛意識中的信息被外界刺激後產生的後果,相當於儲存的記憶被喚醒。反之,有些人,剛見面就覺得特別有親合力或者喜歡的感覺,道理亦是相同。

解釋了上面這個概念後,再回到問題本身就容易理解了,這位母親只是把對婚姻的不滿轉移到孩子身上了,此時在她的眼裡,孩子或許是丈夫的化身,或許是婚姻的不良產物,積累起的負面情緒自然就會表現在對孩子不管不問的態度上來。


胡先森


孩子十來歲了吧。女人母性本能最愛孩子的時期在十來歲以前。

再有,人性格不同,

關鍵是第三個原因。女人的愛,和男人不同。男人的心理特點是喜新不厭舊。而女人是喜新厭舊。一旦愛上下一個了,對上一個冷酷無情。一個女人在愛上下一個男人以後,有一段瘋狂期(形容一下,但不是心理有病),會拋夫棄女,不顧父母等一切勸阻。她心理面什麼都明白,但是無法控制自己的感情。

為此,大多數這樣的女人會負出沉重的代價。所以,儒家,給女人的第一個德為,貞。其實是忠告。當然各位可不信孔孟的。



龍退一


她要是自己都半死不活的或是生活有難處,她又怎麼顧其他人,或是別人!因為是別人,所以每個人跟每個人都是有差異的,所以你不能按你的三觀去要求別人做跟你相同的事!雖然緣分讓你們成為了夫妻,又讓你們成為了前妻前夫,但是,你永遠是你,她永遠是她!希望你能理解這些,不苛求她人,善待她人,就是善待自己!


捷捷82


我反覆的審題,你強調的是離婚的前後時間,就離婚前後出現的這個問題我說幾句!

1.離婚對於一個女人來說,打擊是巨大的,傷痛一時無法修復,沉浸在傷痛中的女人也就無心顧忌孩子了!

2.離婚是兩個人造成的,很多時候,特別面對孩子的時候,父母內心有著不小的內疚,感覺自己對不起孩子,所以無法直視孩子!

3.離婚是最後的手段,孩子是父母最深的牽掛,面對孩子總有無限的不捨,不見孩子,就怕那份不捨讓自己狠不下心離開這個家!

4.離婚也就結束了,與之前做個徹底的了斷,所有一切的了結,當然也包括孩子的關係,當然這個可能性很小,沒有不疼自己孩子的父母!

不管什麼原因,這些都是短暫的,剪不斷的親情,血濃於水,分開不是有了更好的,只是因為分開或許能彼此好點,不要抱怨,理解對方,祝福對方,審視自己的不足,不要讓事情重複發生,善待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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