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做生意,朋友出20萬我出10萬。我夫妻二人幹活管理。朋友什麼都不管怎麼分紅?

沒有名稱就是最完美


五五開,寫成合同,哪怕以後賺的在多都不會散夥,就怕不寫合同嘴上說說,那種早晚會散夥


每天都是雙十一


其實不難。相當於你朋友是一個單純投資人的身份。你即是投資人,又是經營者。

你可以拿到手的應該是兩筆錢。一個是平時的工資薪酬,另一個是股權投資分紅。你的朋友只能拿到股權分紅。

個人覺得,你的朋友作為大股東,能完全信任你,讓你放手去幹。已經充分提現了對你的信任和友誼。這種難的的好友,寧可自己少拿一點,也不可辜負人家的善意。友誼長久,生意就會更長久。這次雙方合作愉快,再遇到其他更好的項目,還一起繼續合作也未嘗不可。口碑就是人脈,人脈就是資源。未來的路會越走越寬,萬不可為眼前蠅頭小利,斷了自己以後的路。可以說只要你的口碑人脈在,即使這次買賣作賠了,何愁以後沒其他生意,人家還會想到和你一起做。從長遠來說,厚道人,經濟友誼雙豐收,真心不會吃虧的。

所以建議,就你夫妻兩人的工資薪酬,不妨和朋友擺桌面上好好談談,確定一箇中肯的數額。甚至在剛開始起步生意不好時,適當降低自己的工資。對自己嚴苛,對他人寬厚,你朋友看在眼裡,會記在心裡的。

另一個方法就是你朋友出讓部分股權收益,作為你們倆的薪酬。比如分紅對半分,平時就不拿工資了。但出讓股權收益只能由你朋友主動提出,你要開口有點不恰當了。其實我如果是你朋友,更崇尚這種方式。生意越好,你的收益越高,充分提現多勞多得,可以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有利於做大做強。股權獎勵比死工資更科學。但這種激勵政策只在運營期間使用。解體時,還是要回到原始投資比例來分割的。

從運營角度看,計提工資,打入成本,也能充抵稅金。不妨加大人員數量和工資數額。比如把你朋友也加進來,多計提一份工資。

記得定期把經營賬目和經營情況和朋友通報一下。不要藏著掖著。賬目越透明,朋友的信任度越高。如果他對經營情況好不知情,就是你的錯誤了。


實現一個曉目標


我卻得你現在不要有太多的擔心和想法。唯有盡職盡責把生意做事,朋友多出錢交你管理,說明他還是蠻相信你的,你一定要不負所望,至於分紅,他是大般東,由他分配,你應該抱著感恩的心情來對待。必競是他給了你做生意的機會。你在管理,確實付出得多,但也是學習,償實收穫也很多。假設認後散夥了,你結累了經驗和人脈,隨便做那個生意都得心應手。不論如何你都是蠃家,賺了。


用戶60836869806


合夥做生意,有資合,有人合,也有混合兩種類型的。

通俗點說,就是 “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無論出錢或出力,那麼都應該獲得相應回報。

基於題主的情況,夫妻二人出力加出錢,朋友只出錢不出力。

比較合理的分配方式, 給夫妻首先開個基本的工資。

然後在此基礎上,如果生意有賺的錢,可以約定一個比例,這個要看生意當中人的重要性是怎麼樣的,可以考慮分成“身股”和“錢股”,具體比例不好說,看具體貢獻還有期望。

可以“身股”佔30% ,那麼餘下的70%由出錢的分配,夫妻二人出了10萬,佔70%的三分之一,就是21%。 這樣的話,朋友20萬,可分49%,夫妻二人分51%。 當然,如果認為人力貢獻比較大,或者開的基本工資很低,那出力的可以再多分點。

企業中最重要的管理問題就是分配問題,而晉商(山西票號)很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由銀股、身股和財神股三種股份形式來參與利潤分配。財神股類似於今天的公積金,我們不談了。那麼最主要的形式就是銀股和身股。

東家,拿銀股,他們往往並不參與企業的實際管理;掌櫃和夥計拿身股,獲得回報的依據就是自己的經營管理業績和才能。東家就是企業的所有者,是老闆,掌櫃的就是企業的職業經理人。所以銀股和身股的關係也就體現出貨幣資本和人力資本之間的關係,也體現出了委託和代理的關係,說白了就是老闆和員工的關係。那個年代還沒有所謂的工商註冊股份的概念,也沒有企業估值的想法,大家手上的股份基本上只有一個作用,就是分紅。當然銀股,也就是東家的股份還有投票權、轉讓權和繼承權,類似於今天的註冊實股。”

補充更新:

評論裡很多人認為,幹活就開工資,或按業績拿提成就可以,餘下利潤按出資金額分配即可,不要搞那麼複雜。這麼想的人,基本是沒有真正創業過或投資過。

如果完全按出資金額分配,如果生意差,出錢多的擔了很大風險,而幹活的反正先把工資拿到手了;如果生意很賺錢,幹活的人分配比例少,心裡不平衡,會把這個生意搞得沒錢賺,就算你佔了分配比例大也沒用,到時也拿不到錢。 所以,少即是多,看起來出20萬的人沒佔到三分之二股權,但反而合作能更長久,給予投入管理的“身股”,降低其分紅前的薪酬,更有利於各方利益協調。


財稅閒談


怎麼分?我和同學合夥第一天開始,就不會去計較這些。當年我們第一個店,同學出25萬,我20萬。我老婆去學技術,回來帶員工。我們第一個月賺6萬多,我就按同學55,我45的比例分錢。

剛開始頭兩個月,我早上8點載我老婆去店裡,大概十來公里,那時候是暑假,同學的老婆當老師,暑假不用上班,他老婆很少去店裡幫忙。我們一開始還分時間,晚上我看1、3、5,同學看2、4、6,星期日晚上一起看。我老婆早上,我晚上下班後再去看店。

後來慢慢上軌道,我們才都撤出來。但是隻要店裡沒人手,同學就會讓我叫我老婆去看店,或者叫我去,他們夫妻就星期天下午去一下,他家離店面的距離5公里左右,他兒子在我們店附近學畫畫。

後來我們又合夥兩個店,其中第三個店和第一個店是一個品牌,我又讓我老婆去店裡帶人帶了一個月,不過那時候有老手了,我們不用那麼辛苦。我們那時候的比例是一店55:45,二、三店是對半。這幾年來,二、三店出的錢是一樣的,一店一直沒調。去年年底一度被二店拖累,不賺錢,同學讓我出5萬,然後一店比例扯平。

合夥這三年多來,都是我負責對賬、進貨、送貨、付錢、交物業管理、交水電費、辦證(營業執照、許可證、網絡經營許可證)、工商稅務、買發票等繁雜的事情。同學負責維修,也只是電話叫人去。他頂多再負責談外賣還有人員把關。

之前我還有上班,當個小幹部。同學自己開工廠。店裡有事,他就習慣性先叫我去.....維修方面我比較不懂,去了能幹嘛……再說我的建議,同學也不採納,大多都是他說什麼,我就要聽他的,我怠慢了,他還會說我。因為這樣,我們很多同學都看不下去。不過我沒意見,我覺得都是為店裡賺錢,只要不傷了和氣,我都可以接受。

自從我6月30日從單位辭職後,同學就說要請我喝酒,可是現在都過去快4個月了,他都沒提.....

我覺得合夥就是這樣,一個主心骨,做決策。能讓工人做的,就不要讓自己的女人去攪和。致於分錢,我是一樣按出錢的比例,我不會去計較那些小錢。真要計較,我三天跑一次店面,停車費一次10元,一個月至少150元,油錢呢?我自己去拉貨的油錢和工錢呢?這些都要報銷嗎?我覺得沒必要。店裡能賺錢,自己犧牲一下,真沒什麼。


努力疼你


錢夠用就把錢給他退回去,我經歷過類似的事情,我開店生意好,後來開分店'朋友給出資10w想入股份,一開始掙到錢了大家都開心'但是生意都有周期,不會只好不壞,後來分店生意不好了,正好朋友也缺錢,就說要撤資,之前分紅也不算,合同也簽了。這樣的事情反反覆覆了有兩次,我後來直接把錢全都退還給他。合作就到此結束。關鍵是關係也回不到重前了。所以拿投資人的錢最好找不認識的人'或者專業的機構。錢夠不夠用,都不要去拿拿朋友的錢,沒錢可以週轉給利息


大衛同學說外賣


評論員門寧:

朋友之間經常因為利益關係反目成仇,因此大家在合夥投資或做生意時,應當提前約定好利益分配的方式。

您這種情況,從出資額角度考慮,確實是朋友佔股比較高,你朋友的分紅更多一些。不過您和妻子二人參與了經營和管理,付出了勞動,實際這也是一種投資,使得紅利分配更加複雜。我這裡提供兩種方案,您可以跟您朋友討論如何選擇。

一、您和妻子領工資,紅利按照出資額分配

您和妻子如果不參與公司管理,那麼可以在其他地方工作領工資,因此正常來說你們在參與生意管理時應當領取適當的工資報酬,並計入生意的成本中,年底將利潤按照出資比例分配。這樣做的好處是報表清晰明確,可爭議的地方少,缺點是有了固定薪酬可能會影響你們的經營積極性。

二、將您和妻子的勞動折算成股權

智力、體力的投入也是一種投資,因此可以折算成股權,至於應該佔多少股份,則需要看你們的經營管理在這份生意中的重要性。如果這個生意離了你們就玩不轉,那麼可以多佔一些股份,如果離了你們兩個,換其他人一樣能做,那麼就不適合佔太多股份。

具體如何選擇,一定要提前跟朋友商量好,不要等錢賺到手再考慮怎麼分配,到時候朋友反目就有些得不償失了。


首席投資官


這個看具體分工和創造的價值了。我之前和朋友合夥,我20萬他10萬,他提供資源和客戶,我負責財務。分成是他2我1,我外加崗位工資5000。彼此接受,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啊,合作愉快。建議你把一切可能遇到的分歧提前說明,別搞得朋友沒得做。


YZ1755


三十萬的生意就不要和人一起做嗎,賺又賺不了多少還要給別人分。最關鍵的是容易鬧矛盾。我不管做什麼事情都不會叫身邊那些真心朋友合夥做。從讀高中的時候我們幾個就說了以後長大了做生意了就不要一起搞。但是隻要有一個人說我想做這個但因為沒錢。選擇借錢給他。賺錢了稍微補點利息就可以了。


來過1994


合夥生意不好做。好多人叫我跟他合夥,我都一次沒合成。有一次感覺還是蠻靠譜的一次合夥。因為他們兩個都是做生意的,應該更加開明一點。結果還沒有成立。一次出去看項目。他們就叫我記賬吃飯什麼的交通費,大家都是朋友。第一次就這麼計較。後來我就不同意了。再後來很多人叫我合夥,我都不同意,能賺錢還好。到時候賠本還要區一肚子氣。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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