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植榮:怎樣分好財富“蛋糕”?

怎樣分好財富“蛋糕”?

劉植榮:怎樣分好財富“蛋糕”?

發展經濟的終極目標,就是讓所有國民擺脫對未來不確定因素的疑慮,讓人們生活得更體面、更祥和、更幸福。實現這個目標的最重要途徑就是公平分配社會財富。我們所說的“公平分配”不是“平均分配”,而是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的“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

國內生產總值(GDP)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個季度或一年),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中所生產出的全部最終產品和勞務的價值。由於GDP只統計最終產品(即由消費者購買的產品),這樣,對提供產品的人來說,產品進入市場、銷售出去就有了收入,因此,GDP也代表社會總收入。實際上,統計GDP可以直接統計居民個人、政府和企業三個部門的收入總和,這與按產出值統計結果是一致的。根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1年我國GDP為471564億元,這就是2011年中國全社會生產出來的財富“蛋糕”。

我們先看看政府從這個“蛋糕”上切走了多大一塊。據財政部的數據,2011年全國財政收入是103740億元,其中個人所得稅為6054億元。由於個人所得稅計算在居民個人收入裡,因此,要把它從財政收入裡剔除,政府分得的“蛋糕”為103740億-6054億=97686億元,佔GDP的21%。

我們接著分析居民個人從“蛋糕”上切走了多大一塊。據國家統計局2012年5月29日發佈的最新數據,2011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42452元,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24556元。

同是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11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人數為1.23億人,工資總額為42452×1.23億≈52216億元。剩餘的3.5914億-1.23億=2.3614億人應該是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工資總額為24556×2.3614億≈57987億元。這樣,我們得出城鎮職工工資總額為52216億﹢57987億=110203億元。

2011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6977元,農村人口6.5656億人,由此我們可以計算出農村戶口勞動者(含2.5278億農民工)總收入為6977×6.5656億≈45808億元。

於是,我們可算出2011年全國7.642億從業人員的總收入為110203億﹢45808億=156011億元,佔GDP的33%,月平均工資(收入)為156011億÷7.642億÷12≈1701元,僅相當於盧森堡熟練工人法定月最低工資標準的1/10。

“蛋糕”被政府和勞動者切走後剩下的就是企業的,企業分得471564億-97686億-156011億=217867億元,佔GDP的46%。

在此需向讀者說明,GDP是生產“毛值”,固定資產折舊沒有剔除。由於本文主要討論勞動報酬,沒有把固定資產折舊部分抽出來分析,因為那樣會佔用很大的篇幅。考慮到政府、居民個人和企業都有固定資產折舊,因此,不分析固定資產折舊對這三個部門分得的社會財富比例影響不會太大。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發佈的報告,歐洲國家從1980年以來勞動報酬佔GDP的比重一直在63%以上,上個世紀80年代初甚至高達70%。從勞動報酬佔GDP的比重來看,我國只是歐洲國家的一半。可見,中國分配格局存在的一個主要問題是,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勞動報酬份額過小,財產收入份額過大。

勞動報酬份額過小的原因是法定最低工資標準過低。這幾年,雖然各地連續上調法定最低工資標準,但仍與國際標準相差甚遠。截至2012年4月底,中國32個省、市、自治區的法定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為1084元,最低的海南省僅為830元。我們可以把830元看作是全國的月最低工資標準。2011年,中國人均GDP為34999元,年最低工資僅是人均GDP的28%。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報告,年最低工資與人均GDP的比值世界平均為60%,我們的最低工資標準還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

由於私營企業僱主大多傾向於用最低工資僱工,法定最低工資低,整個勞動力市場的工資水平必然就低。目前,領取較高工資的中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人數為1.23億人,僅佔7.642億從業人員的16%,也就是說,中國84%的勞動者收入過低。

最低工資標準是全社會收入分配的“總閥門”,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當務之急,就是把法定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到國際平均水平,即年最低工資標準應是人均GPD的60%,也就是34999×0.6≈20999元,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50元。

根據國際經驗,制定了合理的最低工資標準,市場上“看不見的手”會把全社會勞動者的平均工資配置在最低工資的2倍上,即3500元。這樣,中國勞動者總報酬為320964億元,佔GDP的比重為68%,我國勞動報酬自然就與國際接上了軌。實際上,現在全國月最低工資為830元,全國月平均工資為1701元,全國平均工資也約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

在提高最低工資的同時,還必須限制高工資,不然大家都按一個百分比漲薪,收入分配差距會越拉越大。對政府機關和國有企業來說,其工資標準要緊盯私營企業,且不得超過私營企業,並對高級僱員的工資封頂(美國聯邦政府僱員封頂工資是全國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5倍)。

對農民來說,政府要通過農業基礎建設投入、農產品價格保護機制和貨幣直補方式加大“三農”扶持力度,儘快縮小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的收入差距。

總之,收入分配改革必須首先提高法定最低工資標準到世界平均水平,然後對全國從業人員工資“提低限高”,縮小差距。同時,要建立可比性工資制度,把全國所有從業人員(包括農民)放在一個收入分配體系內通盤考慮。

劉植榮:怎樣分好財富“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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