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促銷短信連番“轟炸”消費者 律師:涉嫌違法

據中國之聲報道,雙十一前後,垃圾短信得轟炸達到了高峰,很多聽眾的手機裡,這兩天都不停的收到各種商家的廣告短信。其實,從上月開始,多位消費者就反映,手機的廣告短信明顯增多,其中大部分內容都和各大電商平臺的“雙十一”優惠促銷活動有關。另外,來自銀行、酒店、航空公司的廣告信息也不少,而這樣的連番短信“轟炸”也讓部分消費者不勝其擾。那麼,鋪天蓋地的短信“轟炸”是否合乎法律要求?消費者又該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

廣告短信難辨真假,多通過代理公司發送

家住黑龍江的馬先生(化名)告訴記者,從上個月20號左右開始,手機短信的收件箱裡就陸續收到各種商家的優惠活動信息,其中大部分都與“雙十一”促銷有關。馬先生表示,這些商家中有一部分是自己曾經購買過的,但是也有不少是自己從未購買甚至是從未諮詢過的商家。

馬先生稱:“現在不僅僅是以前買過東西的商家,很多不認識的app、商鋪、店鋪也都會給你發雙十一促銷短信,短信內容都很大同小異,降價促銷,拼團,領取購物券,在後面附上相應的網址,讓你去點擊。但是有些不認識的網址,不認識的商店發來的短信,你根本就不敢點進去,怕有一些陷阱什麼的。”

這樣的遭遇,來自浙江的夏先生也十分有同感,去年他有過一次點擊不明鏈接被惡意扣款的經歷,如今對於很多促銷的信息他難辨真假,即便想買也不太敢點擊:“這些商家會不時的發來一些紅包這種東西,然後我們也不知道這個東西是什麼內容,然後點進去以後會不會出現受騙上當的問題。”

據媒體報道,商家發送廣告短信使用的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有部分是商家自己收集的,主要是在自己店鋪購買過的消費者,還有些則是通過其他機構倒賣的。而商家發送廣告短信主要是通過兩種途徑,一種找運營商發送,另一種是通過代理公司發送,而大部分此類信息都是通過代理公司發送的。

代發短信2000元可發5萬條,律師:群發廣告短信違反廣告法,但違法成本過低

截止發稿前,記者打開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搜索“短信群發”時,都顯示沒有相關產品,但是隻搜索“短信”或其他相關的關鍵詞時,就會顯示不少提供短信代發等業務的店鋪。記者通過諮詢商家後瞭解到,代發短信業務每條的收費在4分錢-5分錢不等,發送條數越多越便宜,平均花2000元就可以發送5萬條信息,而電話號碼則需要買家自己提供。

據消費者透露,近期的廣告短信除了數量多另一個特點就是退訂困難,很多短信中都寫了回覆字母“T”就可以退訂,但是不少用戶在回覆之後,該商家的短信並沒有就此停止發送。

對此,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商家未經過用戶同意群發廣告短信的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及《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根據我國廣告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違反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發送廣告的)對廣告主,(由有關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對廣告主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根據《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由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向社會公告。

韓驍認為,之所以這樣的廣告短信屢禁不止,主要是因為違法的成本過低。韓驍建議,有關部門必須加大處罰力度才能對這些不法商家起到警示的作用。韓驍建議,如果部分消費者頻繁的受到廣告信息的困擾,可以通過電信運營服務商來辦理相關的“短信攔截”服務,也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就商家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用戶可在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對垃圾短信進行舉報,如果商家的行為涉及洩露用戶個人信息,用戶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商家承擔侵權責任。嚴重者涉嫌違反《刑法》的,還可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用戶可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記者: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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