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醫生解答,癲癇患者減藥停藥需要遵循的6大原則

  何時減藥、停藥是患者從治療開始就非常關心的問題,也是一名臨床醫生評估患者康復與否的標準。臨床研究表明,有70%-80%的癲癇患者經藥物治療後發作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其中超過60%的患者在撤除藥物後仍然無發作。在開始減藥後的2年之內,約30%的患者可能再次發作,絕大部分發作出現在開始減藥的最初9個月內。那麼,對於癲癇患者而言,具體的減藥停藥的原則有哪些呢?接下來,我給大家解答下,僅供大家參考。

楊醫生解答,癲癇患者減藥停藥需要遵循的6大原則

1、癲癇患者在藥物治療的情況下,2-5年以上完全無發作,24小時腦電圖檢查正常,經過專業醫生的評估可以考減藥、停藥。

  2、癲癇患者經較長時間無發作,仍然面臨停藥後再次發作的風險,在決定是否停藥之前應評估再次發作的可能性。腦電圖始終異常、存在多種發作類型、有明顯的神經影像學異常及神經系統功能缺損的患者,複發率明顯升高,應當延長服藥的時間。

楊醫生解答,癲癇患者減藥停藥需要遵循的6大原則

3、不同的癲癇綜合徵預後也是不同的,直接影響停藥後的長期緩解率。如兒童良性癲癇綜合徵,1-2年無發作可以考慮減藥、停藥;青少年肌陣攣癲癇即使5年無發作,停藥後的複發率也很高;LG綜合徵可能需要更長的治療時間。

  4、停藥過程應該緩慢進行,不是一下就將藥物減下來,這樣的減藥方法也是十分不科學的,突然快速的減藥有可能導致癲癇的再次發作。具體的減藥時間可持續數月甚至1年以上。特意提醒廣大癲癇患者,苯二氮卓類和苯巴比妥的撤藥除了有再次發作的風險,還可能出現戒斷綜合徵,比如焦慮、驚恐、不安、出汗等,所以停藥過程應該更加緩慢。

楊醫生解答,癲癇患者減藥停藥需要遵循的6大原則

5、多藥聯合治療的患者,每次只能減掉一種藥物,並且撤掉一種藥物後,至少間隔1個月,如仍無發作,再撤掉第二種藥物。

  6、如果在撤藥的過程中出現癲癇發作,應停止撤藥,並將藥物的劑量恢復到發作前的劑量。

楊醫生解答,癲癇患者減藥停藥需要遵循的6大原則

如果還有哪些患者或者家屬,對癲癇方面的知識還有疑問,請在平臺留言我會給大家解答相關問題。最後,祝所有的癲癇患者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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