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槐城律師 溫波 王倩玉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明確要求構建權責清晰、約束有效的經營投資責任體系,嚴格責任追究。
大連市國資委新制訂的《大連市國資委出資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大國資監督【2019】116號)(以下簡稱116號文)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完善國有資產監督機制,深化責任追究工作的重要舉措。以116號文作為指導和推進依法依規治理企業抓手,構建以違規經營投資的責任追究為閉環關鍵節點的風控體系,不斷提高經營投資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水平,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國有資本效率,實現國有資產保值。
同時,認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原則,既要對違規行為嚴格追責,又要保護經營管理人員幹事創業的積極性,為敢擔當、敢作為、敢負責的人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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