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倒計時
誒?咋還有點小
緊張呢購物車都整理好了嗎
打折優惠都算好了嗎
停!花錢之前趕快先來看看這個
四川省消委會發布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近日,四川省消委會發布了一批網上消費維權典型案例,梳理出打折優惠背後隱藏的套路:
案例1
先漲價後打折
消費者楊女士對某購物平臺一家服裝店一件標價559元的連衣裙關注多日,準備搞優惠活動時購買。活動期間,網店宣傳全場包郵、滿500元減20元,楊女士當即下單購買,折後付款539元。3天后,楊女士又到該店選購外套,意外發現這款連衣裙標價335元。楊女士要求網店退還差價,遭對方拒絕。楊女士投訴到西昌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
經調查,該網店以先漲價後降價、虛構原價等手段誤導消費者以高價購買商品,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調解,由網店退還消費者連衣裙差價204元。
●點評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廖華表示,商家利用消費者對商品信息不瞭解的弱勢,先漲價後打折,誘騙消費者消費,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案例2
網上訂房預約難
2月14日,消費者李女士在微信一平臺購買了兩份某溫泉度假酒店套餐,共計898元。7月1日,李女士打電話預約房間,酒店稱預約已滿,無法預約。眼看截止期限臨近,李女士提出退費要求,遭到酒店拒絕。
四川省消委會調查後認為,入駐平臺的酒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或者限制消費者主要權利,在非消費者原因的情況下未如約提供服務,拒絕退還費用,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調解,平臺全額退費。
●點評
四川擴信律師事務所律師龔捷表示,網絡特賣平臺確因某些原因無法提供服務,應當退還消費者所支付的費用。若因平臺原因,如虛假宣傳、過分承諾、拒不退款等,應當賠償消費者的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案例3
購物承諾不兌現
8月4日,消費者易女士向瀘州市龍馬潭區消委會投訴稱,某商家通過微信平臺做活動,發佈宣傳信息“只要將活動內容朋友圈,並累計點贊28個,就可以低價領取生蠔”。易女士在活動期間完成集贊數量後,支付49.6元購買了5公斤生蠔,約定提貨時間是8月3日至8月4日。當易女士按時去領取生蠔時,商家告知已經領取完畢。
商家稱沒有預料到會出現參與活動人數多、生蠔準備數量不足這一情況,因此拒絕了易女士的合理兌換要求。經調解,消費者按約領取生蠔。
●點評
四川博紳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凊表示,商家發佈的宣傳信息中並未對產品數量進行限制,就不得以發佈宣傳信息未載明的限制條款來抗辯,否則即構成違約。
案例4
出行機票被取消
5月16日,消費者崔女士為自己和孩子在某網絡平臺預訂了8月22日從烏魯木齊飛往成都的HU7831航班機票,併成功支付了全部機票費用共計2160元。起飛當日,消費者才得知其孩子的機票被無故退訂,只好現場購買了該航班唯一的一張頭等艙機票,費用為2490元。消費者向四川省消委會投訴。
經調查,網絡平臺取消機票系操作失誤,雖主觀上無取消機票的故意,但仍屬於單方面不履行約定的行為,增加了消費者的損失。經四川省消委會調解,經營者退還原機票價款1080元,並按照此價格3倍向消費者進行補償。
●點評
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濤認為,網絡銷售平臺在未經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之下,單方面取消機票的行為,已構成違約。
長沙市監部門出新招“治”先漲後降
此外,針對“先漲後降”,湖南長沙市監部門雙十一前出新招——“商品歷史價格查詢”。
長沙市市場監管局將事後行政處罰變為事前信息披露,在近兩個月對轄區內電商賣家所售商品進行持續的價格監測。此外,通過技術手段,設置了一個網絡商品歷史價格查詢端口,幫助消費者查詢大部分商品近半年的幾個波動曲線,方便消費者參考、選擇。
長沙市市場監管局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副處長王祖錫介紹說,消費者只要關注“長沙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就可以通過公眾微信號查詢長沙轄區內電商賣家所售部分商品在監測期內檢測到的價格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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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花樣百出的價格促銷面前,“歷史價格查詢”可謂是直擊命門,到底是促銷噱頭,還是真的讓利,消費者一查便一清二楚。如果是玩“先漲後降”的把戲,消費者很快便能看到商家的“狐狸尾巴”。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記者/劉銘 餘知都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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