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縣人民法院關於陳慶共、劉春禎個人債務集中清理一案債權申報的公告

蒼南縣人民法院關於陳慶共、劉春禎個人債務集中清理一案債權申報的公告

浙江省蒼南縣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浙0327執清2、3號

本院於2019年10月22日根據陳慶共、劉春禎的申請,依法受理陳慶共、劉春禎個人債務集中清理一案,並指定浙江震甌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

該二申請人的債權人應於2019年12月16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地址:溫州市鹿城區市府路同人恆玖大廈18樓,郵編:325000,聯繫人:吳家煥,聯繫電話:15726892887),申報時應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等,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上述申請人的債務人或財產持有人應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定於2019年12月26日09時00分在本院第九審判庭(蒼南縣靈溪鎮玉蒼路1661號)召開,債權人出席會議應提交身份證明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有委託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託書等相關材料。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