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释骏:CRS,离我们有多远?

刘释骏:CRS,离我们有多远?

昨天提到了海外资产,那CRS就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这正是近期很多高净值客户所关注的重点。随着CRS的落地,跨境资产的“裸奔时代”真的到来了吗?

首先,什么是CRS?

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又称“统一报告标准”。

CRS的提出者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也就是OECD(经合组织)。而概念是来自美国的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FATCA)。CRS旨在推动国与国之间税务信息自动交换,目前正循序渐进地在各国实施,虽然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范本,但发起CRS的组织OECD提倡各成员国应按照要求,签署公民信息交换的协议。

我们来简述下其诞生的前因后果:CRS提出伊始是为了打击利用跨境金融账户逃避税行为,通过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其来源于美国FATCA(肥猫法案)。2009年奥巴马政府上台时国库空虚,于是政府想出了一个追回美国公民海外的税款的方法,于是要求其他国家将美国纳税义务人的信息报送给税务局,第一个合作对象就是银行业最值得信任的瑞士,在美国提出要求后,瑞士将所有的美国人的存款信息都披露给美国政府,帮助其征得了大量的税款,国库得到初步充盈。此后美国就要求所有市面上的国家都跟他签订信息交换规则。同时,OECD成员国看到这种方法“收效显著”,也就开始纷纷效仿。最终CRS于2014年7月正式诞生。

中国于2015年12月17号加入CRS协定,成为第二批实施CRS的国家。我国于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交换系统(《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8年开始交换。

CRS的落地,让很多人恐慌。简单地说,CRS是各国和地区之间核查纳税居民是否依法履行了纳税义务,以往因为监管缺失和法律漏洞,你可能没有交,甚至没意识到自己要交,但不代表你不该交。但如今,CRS实施后你的个人资产和纳税情况将被曝光,财产透明化,并且要合法合规。

此前的著名演员赵薇和其老公黄有龙在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的金融账户信托、投资账户等被曝光,他们“空手套白狼”的手段让众多投资者损失,最终被罚款和禁止进入二级市场,这一切都与CRS的推进密切相关。

根据OECD消息,中国已经依据《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第29条之规定,将《公约》效力正式扩大于香港和澳门两地,2018年从9月1日起,中国大陆高净值人群在香港及澳门的金融账户将会通过CRS的自动交换机制,传递给中国的税务机关。

尽管2018年9月才开始正式实施CRS协定,但包括中国香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非常积极应对。因涉嫌传销诈骗和洗钱罪被加拿大法院起诉的华裔富商龚晓华,在新西兰拥有的7000万纽币资产被冻结。龚晓华涉嫌操控特大境外传销案,涉案资金高达19亿元人民币!新西兰ANZ银行,就是发现了龚的账户存在可疑问题并向警方通报。

CRS对其他守法公民的影响又有哪些呢?

CRS主要关注的是海外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存款账户、托管账户、现金价值保单、年金合同、证券期货账户、股权债权权益。

从金融机构的角度说,如果你持有的资产跟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和特定保险机构没有任何关联,那么通常不用担心受到CRS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CRS只申报有现金流,有现金价值的金融账户,对于非金融资产如房产、艺术品、字画古董、贵金属、珠宝、飞机游艇、跑车等,不在申报披露的范畴。

CRS的核心是税务居民身份,而不是法律居民身份,而各国法律对税收居民如何定义则属于各国主权,可能会存在千差万别。

事例一,在英国工作的黄先生以中国公民的身份在英国的银行开户寸钱,由于英国和中国都加入CRS了,所以黄先生在英国的这些金融信息(包括开户姓名、出生日期、国籍、账户余额、利息收入以及年度付至或记入该账户的总额)会被交换回中国。

事例二,一个中国护照持有人许小姐,取得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并且长期生活在澳大利亚,可以认定他是澳大利亚的税务居民,若她以澳大利亚税务居民身份在中国香港开设了账户,且金融资产超过一定数额的人民币,香港金融机构按照CRS协议有责任将此信息向澳大利亚而不是中国内地交换。

事例三,还是许小姐,她除了在香港有存款外,还以澳大利亚永久居留身份在加拿大投资了房产,市值人民币500万元。而房产不属于金融资产,不在CRS信息交换的范畴中,故而虽然加拿大也是签署了CRS协议的国家,但是不会将此房产信息交换给澳大利亚或中国大陆。

在中国,CRS涉及两类税收居民:

一是具有海外金融账户的中国税收居民。在中国境外拥有的符合CRS规定的金融资产,如存款、证券、投资型保险产品、投资基金、信托等,都有可能被视为当地的非居民金融账户而与中国税务局进行信息交换。

二是金融资产在中国境内的非中国税收居民。常见的是身份在国外,但是金融资产是在中国境内,比如长期多年在国内工作,就业的海外人士。其账户信息将会被收集、报送、交换给其税收居民所在国。

小结,在上述居民中,有6类人会受到影响:

1、已经移民的中国人

2、海外有金融资产配置的人群

3、在海外持有壳公司投资理财的人群

4、在海外国家或地区购买高额人寿保险

5、已设立海外家族信托

6、在境外设立公司从事国际贸易的人群

因此,对已经实施CRS,我们不如抱着“即来这则安之”的心态,无需过分担心,正可趁此机会整修正和调整自己的资产配置,从传统的金融业走出来,改变投资偏好,在资产保全和传承的道路上重新出发,谁说不能拥有一片新的天空呢!

综上,呼应本文第一段的问题:“裸奔时代”确已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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