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失聯四年的包工頭老賴 剛下火車就被抓


包工頭趙某因拖欠工人工資成了上榜的“老賴”,不僅不履行償還義務,還一氣兒“失聯”了四年。11月7日,經過法院與鐵路部門聯動,趙某的行蹤終於被鎖定,他剛現身北京站就被依法控制,不過被抓後趙某仍一臉懵,堅持認為自己“不欠錢沒有過錯”。


案情
因為六萬多工資沒結 包工頭成了“老賴”
2011年11月,趙某、杜某、閆某商定共同組建公司,並租賃位於北京市順義區某村的廠房。期間,邢某及張某受趙某指派從事設備拆除、廠內挖槽等工作。不過,趙某一直沒有支付相關費用。為此,張某和邢某將趙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勞務費等相關費用。
法院經審理查明,張某和邢某提交的證據可以得出其系由趙某帶領入廠工作,向趙某實際提供勞務,雙方約定由趙某支付相應報酬,故雙方已經形成勞務關係,趙某應支付張某和邢某相應的勞務費用。
而被告趙某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應訴,視為其放棄了答辯和質證的權利。
2015年2月13日,順義法院作出判決,判令趙某支付張某勞務費28600元;趙某支付邢某勞務費31400元。
據順義法院執行局法官侯峰介紹,由於趙某未按照規定期限履行給付義務,後張某和邢某向法院申請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通知趙某到法院,對其做了執行通知和財產報告令等相關工作,趙某答應通過分期付款的方式先支付一部分,“但是到履行期後,再次撥打趙某的電話,卻再也打不通”。
法官經查詢,發現趙某名下只有一輛車,此外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因為此人是個包工頭,到處包工程、居無定所,無法確定他的所在地。”無奈之下,執行法官決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2015年9月,趙某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現場
被抓後“服軟”說還錢 最終被拘留15天
2019年9月,京津冀三地高院與公安部鐵路公安局聯合出臺文件,建立了聯動查控被執行人的工作機制。在此機制的有效實施下,被執行人的動向被“鎖定”。
11月7日,趙某乘坐T字頭火車於凌晨6點36分抵達北京站。
進入深秋的北京最低溫度跌破零度,由執行法官侯峰帶隊的8人小組提前候在火車站臺“埋伏”。被執行人所在的火車停穩後,在鐵路公安的配合下,趙某順利地被控制住,趙某沒有任何反抗,而是向法官說道:“再商量商量。”
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趙某稱自己沒想到會被抓,此次來北京的本意是處理自己在河北的一起案子,“被抓很尷尬。”
而且他一直認為自己並不欠張某和邢某錢財,“不是不還錢,這個案子跟我沒關係,”他稱,張某和邢某也沒給他幹過活,自己也沒有參加過庭審。
侯峰法官向其解釋,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再審,但是按照法律規定再審不影響執行。
而趙某辯解稱,自己其實一直跟對方通過微信的方式做溝通,想讓張某和邢某抽出時間來北京解決,“他們一直說沒時間。”但是從2015年開始,趙某“溝通”至今,始終未還錢。據瞭解,趙某的遲延履行金已達1.7539萬。

侯峰法官通過釋法和告知相關利害關係,趙某當場表示,“給錢,我馬上打電話解決。”
因趙某最終沒有籌到錢款,在做完相應的檢查程序後,執行法官暫對其作出拘留15天的決定。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