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对比西方的绞刑,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

yirenjing


  “打人别打脸,打屁股,打不坏。”中国人打屁股传统悠久,小到家庭教育子女,大到官府审理犯人,现代家教中打屁股的惩罚还经常见。拿中国式“打屁股”和西方式“绞刑”来对比,我感觉这个对比不是很恰当,毕竟“打屁股”不会致死,除非是官府要刻意为之;“绞刑”是死亡之刑法,上去一套就死翘翘。西方的绞刑,是比较普遍的普通人死刑方法,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砍头。与之相对,东方的砍头,则是比较通用的死刑方法,平民、贵族都适用。

  刑法中弄死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还是以教育为主,所以中国人常见的是选择“打屁股”。而西方也是有“打屁股”的,有时候会站着打,当然他们更多会使用“抽鞭子”。“笞杖”是古代最广泛的刑法,“笞”的本意是指用竹条或者木条抽人,“杖”的本意是拐杖。古代实行“笞杖”的时候,经常会用别的东西来代替杖具,尤其准备要人命的时,比如用比杖粗得多的棒、用铁骨朵。“打屁股”是“笞杖”的一种,叫“杖臀”。

  “这无情的棍棒教我挨不得……不由我不魄散魂飞。”元代著名杂剧大师关汉卿在《窦娥冤》里这样描写窦娥受刑的场景,可见官府的棍棒也是够阴毒的。前文提了一下,“笞杖”有时会取人性命,当皇帝、官员下达笞杀、杖毙的时候,打手们就会加重处罚。行刑时,他们就会猛击犯人,使之当场死亡或者回家后也活不久。不管怎么讲,中国古人的刑罚还真是动不动就“打屁股”,其下手的轻重缓急都有讲究,最终目的是维护统治需要。

第一个原因呢,就是古人选择行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罚犯人,或者折磨仇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活活给打死的。再说了,想让别人死去,有的是办法,一包毒药,一尺白绫,就完美的解决了。

何必要拿屁股打来打去的,劳神费力的,是不是这个理儿!所以说呢,古人行刑选择打屁股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惩罚别人,出出气的,让他长长记性。而屁股呢,耐打得很,既打不死人,还惩罚折磨了他,但又让他活着,可以说是惩罚犯人时最好的部位了,就说气不气吧!如果是脑袋,眼睛之类,估计没几板子,不把人给打死了,也要打个终身瘫痪了。

况且并不是所有犯人都罪大恶极,有些犯人是罪不至死的,就比如说吧,一个人就偷了一只鸡,被抓住了,你要是把人给打死了,肯定会引起百姓的反感,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统治者在权衡利弊的前提下也就自然而然的选择了“肥美多汁”的屁股喽!

第二呢,古人行刑选择屁股,对于官府来说呢,首先是要杀灭掉犯人的锐气,让其服服帖帖的,让犯人好好改造,接受管理,尤其是对于穷凶极恶的犯人来说,更要好好地打几板子“乐呵”一下了。不仅仅惩罚了犯人,又增加了官府的威慑力,震慑了宵小,提高了政府的存在感。

第三个原因呢,可能古代也有优待罪犯,优待俘虏的思想,况且古人很讲究身体的一发,一肉,都是父母赐予的,是要要保护好的。如果保护不好,让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一丝一毫的损伤,那就会被视为不孝敬父母,那更是罪加一等了,游街示众,浸猪笼。

所以呢,全社会都被这种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的观念所包围,所熏陶,但身体别的地方又打不得,统治者只好从“人权”出发,只能打打屁屁,乐呵一下啦!

现在就可以知道了,屁股虽然肉多,却是最容易被“邪恶分子”盯上的地方呢!请大家关爱屁屁,远离犯罪吧。


历史黑镜


西方的绞刑只是剥夺人的性命,中国国代的杖刑却是剥夺人的尊严。在提倡“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的社会里,如果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脱光了打屁股,自然是比杀头更残酷的惩罚。

古代的统治者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才让杖刑大行其道。而在受刑的人群中,尤其以女人和官员两个群体所遭受的精神耻辱最为严重。

杖刑源远流长自古有之,女子受刑一般都是因为通奸或者受亲人连坐,受刑方式也主要是“去衣受刑”,也就是脱光了衣服打板子。这对于重视名节的女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耻辱。在受刑后,即便是性命能够保住,颜面尽失之下,很多人也都会选择自尽了。

更何况在行刑过程中,衙门的差役们如果没有接到贿赂或者存了龌蹉之心,往往在受刑之前,就将女犯拉到大堂之上,先去掉衣物进行羞辱,旁边围观的无赖子弟更是趁机上下其手,围观取乐。这对于女犯来说,简直是生不如死。

历史上记载,明代抗倭名将胡忠宪在获罪后,他的妻女就遭受了上述非人的待遇。一代名臣受如此屈辱,令人叹息。

更有的地方官把杖刑作为教化地方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更是毫无人道可言。清朝的文人俞樾曾记录过一件事,说是当时有个县令年纪很轻,为人十分轻浮,而且对男女奸情之类的事很感兴趣,以至于很多案件都被他捕风捉影定为通奸案,然后将女子去衣杖刑。这个县令最后因为贪污罪被处死,他的妻女也遭受了相同的经历,当时的人都说这是报应!

相对于女子来说,读书人的脸面也是十分要紧的。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当了官老爷高高在上,却被人脱了裤子打屁股,这肯定是颜面尽失了,其中的屈辱不用想也能知道!

不过明朝嘉靖年间,大明的文官们却一度以受杖刑为荣,没被打过屁股,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忠臣。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正德皇帝朱厚照驾崩后没留下后代,皇位落到了他堂弟朱厚熜头上。以内阁大臣为首的文官集团为了限制皇权,开始在辈分上和皇帝死磕。他们坚决认为皇帝应该把亲爹称为叔叔,而把朱厚照的爹认为亲爹。嘉靖皇帝岂能不明白大臣们的心思,毫不犹豫地维护自己亲爹的名位,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大礼仪”事件。

文官集团不是好惹的,一个个如同打了鸡血般激动,内阁首辅杨廷和的儿子杨慎还鼓动大家说:“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好像皇帝如果不管亲爹叫叔叔,大明就要亡国了!众多大臣不仅上上书皇帝,更到皇宫的门前跪着哭谏。

嘉靖皇帝是明朝有名的狠人,不仅智谋深而且手腕狠,当即大打出手,将五品以下的文官廷扙了180多人。 当是时,大明左顺门前,将近二百名文官脱光了裤子被打屁股,实在是亘古未有的壮观啊!当场有17位细皮嫩肉的仁兄被打死了,其余全部受伤!

生活在嘉靖年代,如果屁股没被打过板子,那就不是忠臣!

当然,杖刑行刑的过程,在各个环节也是可以通融的前提是要送上大把的贿赂了!


李飞叨


“打人别打脸,打屁股,打不坏。”中国人打屁股传统悠久,小到家庭教育子女,大到官府审理犯人,现代家教中打屁股的惩罚还经常见。

拿中国式“打屁股”和西方式“绞刑”来对比,我感觉这个对比不是很恰当,毕竟“打屁股”不会致死,除非是官府要刻意为之;“绞刑”是死亡之刑法,上去一套就死翘翘。

西方的绞刑,是比较普遍的普通人死刑方法,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砍头。与之相对,东方的砍头,则是比较通用的死刑方法,平民、贵族都适用。

刑法中弄死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还是以教育为主,所以中国人常见的是选择“打屁股”。而西方也是有“打屁股”的,有时候会站着打,当然他们更多会使用“抽鞭子”。

“笞杖”是古代最广泛的刑法,“笞”的本意是指用竹条或者木条抽人,“杖”的本意是拐杖。古代实行“笞杖”的时候,经常会用别的东西来代替杖具,尤其准备要人命的时,比如用比杖粗得多的棒、用铁骨朵。

“打屁股”是“笞杖”的一种,叫“杖臀”。宋、元、明都规定“去衣受杖”,就是必须脱掉裤子打,这项规定对女子很有威慑。因为女人一旦受刑,不仅是皮肉之痛,而且是精神之辱。不少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打,因为受不住羞辱,回家之后便寻了自尽。

“这无情的棍棒教我挨不得……不由我不魄散魂飞。”元代著名杂剧大师关汉卿在《窦娥冤》里这样描写窦娥受刑的场景,可见官府的棍棒也是够阴毒的。

前文提了一下,“笞杖”有时会取人性命,当皇帝、官员下达笞杀、杖毙的时候,打手们就会加重处罚。行刑时,他们就会猛击犯人,使之当场死亡或者回家后也活不久。

不管怎么讲,中国古人的刑罚还真是动不动就“打屁股”,其下手的轻重缓急都有讲究,最终目的是维护统治需要。


子屠龙


古代西方惯用的绞刑属于极刑,也就是结束犯人性命的刑罚,古代中国能与之对应的应该是砍头,而不是打屁股。因为打屁股并非极刑,其中又包含了惩戒、惩罚、羞辱、拷问等多种因素,其目的并不是想要人命,当然“杖刑”除外。

而砍头与绞刑一样,同样属于极刑,其目的纯粹为了结束一个人的性命,这是中国古代时期最惯用的极刑,从商周到民国,一直是最“流行”的极刑,直到几十年前,才彻底被枪毙取代。因此,绞刑和打屁股不能相提并论。

在古代中国,对于打屁股的刑罚有个文词,叫做“笞杖”,你看古人的语言多文明,但手段却很野蛮。所谓的“笞杖”,并非就是简单的打板子,其中花样很多,虽然受罚的部位都是屁股,但是所用的工具却有多种,细的有藤条、竹鞭、钢条等,粗的则有竹杖、木板、铁棍等等,这些东西打在身上,轻则皮开肉绽,重则落下残疾,非常之可怕。

不论古今,打屁股无疑是最简单的惩戒方式,更不需要复杂的刑具,实在找不到棍子,拿鞋底子抽打几下都行。古代习惯用这个刑罚除了简单之外,还可以借此羞辱受刑者。在影视剧中,往往我们可以看到县太爷把令牌一丢,左右几个衙役将犯人按在地上就打。其实这只是一种演绎手法,而在历史上并非如此,凡挨打之人,必须褪掉裤子,将臀部露在外,有时候还要在腹部垫上一切物品,使得臀部抬高,一则是便于行刑,二则是可以让看热闹的看的更清楚。

在众目睽睽下被褪了裤子打屁股,换作任何人都觉得丢脸,若是女犯就更加不堪。清代李伯元著作的《活地狱》其中讲到凡女子犯罪,必是当众一通羞辱,褪其衣裙脱其鞋,任那些泼皮登徒子们看了满眼,有无赖汉还要上前抓捏把玩一番,这杖下不死人,面子也丢死人。

纵观古代,不论是皇帝对大臣,还是太爷对人犯,还是主子对奴婢,还是家长对孩童,一贯手法多为打屁股,真可谓真正的简单又粗暴。

最后需说明一点,打屁股并非东方人的专利,西方人也同样有之,只不过他们使用的工具多为一些细物,受刑者这是多是站着受罚。自中世纪开始的许多作品之中,频繁记载这种刑罚,而且欧洲的皇室之中也普遍流行,因此欧洲的宫廷和贵族之中出现一个特殊职业,叫做“挨鞭童”。就是找一些跟皇子和贵族之子差不多的孩子,在主人家的孩子犯错需要受惩罚时,他们出来替代挨打,虽然看上去这些孩子挺可怜,但是挨打是有报酬的,而且比一个皇室杂役收入还要多,有些孩童因为少年时期替小主人挨过打,长大之后被封为贵族的也大有人在。

好了,就说这么多,拜了个拜,想看新奇的历史,就动动手指,关注下大狮吧!


大狮


绞刑和打屁股(正式名称叫杖刑)是完全没得可比性的:绞刑要命,可打屁股就要轻得多了,至少打屁股可没有生命危险。

为什么中国古人动不动就喜欢打屁股呢?打屁股这种刑罚,被打的人身体受到的伤害不太大,还能给看客以快乐,示众和警示效果突出。

杖刑,是隋唐以来所形成的“五刑”之一。所谓“五刑”是指笞、杖、徒、流、死这五种刑罚,笞与杖一般就是打屁股,只不过,笞是小荆条一类的刑具打,而杖使用的一般是粗荆条捆扎成的,大多数时候也直接用板子打。

笞刑与杖刑为什么一般选择打屁股呢?

一方面,被判为打屁股的犯人,大都犯罪行为都不是太重,而屁股的脂肪很多,比起人身上的其他部位来说,打了后不容易伤筋动骨。这样做的好处是,既达到了惩罚效果,又不至于让犯人受到非常严重的伤害,能很快的恢复过来。

所以,我们在很多的影视作品里面都能看到,一些官员甚至皇帝在处理自己身边人那些不太重的过错,就会选择“拉下去杖责三十”,实际上就是打三十下屁股。

另一方面,臀部(屁股)也是一个人非常隐私的部位,大数都羞于在外人或公众场合袒露出臀部。特别是女人,露出臀部那简直就是严重的羞耻了。

并且,在旧时代,也有很多闲得无聊的人喜欢到县衙公堂上去看打屁股,特别是听到有女人要屁股时,那更是像过节一样。那个清朝末年在中国生活了五十多年的英国传教士麦高温,就曾在他写的《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一书中写到一群人观看杖刑时的样子:

“事实上,那天这群人聚在一起似乎仅仅是为了某种喜庆的目的。他们真的是快活极了,脸上露出了笑容,相互间开着玩笑,并且就罪犯被捕获一事而相互祝贺。”



可见,打屁股这种刑罚的惩罚效果,既来自于肉体的痛苦,但更多的时候是内心的耻辱。

想象一下,犯人特别是女犯人,平时秘不示人的丰满的屁股,在众目睽睽下展示出来,再被板子打得血流如注,受刑者的耻辱和看客猎奇的快乐是不是就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因此,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喜欢打屁股了。


挚守静笃


古代的中国人为什么喜欢打屁股的,因为打屁股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种侮辱,虽然说这种情况并不会导致人死亡,但是,打屁股能够对犯人的心理上造成严重的折磨,而且古人玩打屁股已经有很多的花样,在工具上就有很多的讲究,而这些打屁股的刑法也是可以要人小命的,这主要是看打屁股的人的心情了,

在明朝皇帝们就喜欢对大臣们进行打屁股的刑罚,美其名曰廷杖,这种刑罚就是让大臣们出丑的一种方式,也充分的满足了皇帝的变态的心理,也让其他看得到的大臣们知道,不要不惹恼了皇帝,否则下场就和这些挨打屁股的人一样,非常的丢人。

明朝的大臣们上朝的时候就要带足了银子,因为皇帝一不高兴就会打屁股,这时候只要贿赂皇帝身边的太监,那么就会保得小命,这个板子有可能是空心的,打在身上虽然啪啪作响,但是不要性命,如果没有得到贿赂,太监们就会往死里打,他们用的板子几下就能把人打死,逃得性命的大臣里,会迅速的用一张羊皮糊糊在自己的屁股上面,这样屁股上的烂肉还可以恢复成原来的模样,只是这羊皮屁股,永远都不能改变了,当然这是也变成了一种身份和荣誉的象征,

你想想能够挨皇帝屏障的人,这身份能力是一般人吗?这些人到了地方上那都是当地有名望的人,即便是县令了也不敢得罪。


奇葩历史大观


想必看过古代影视剧的读者都应该对“打屁屁”这一幕有所目睹吧?一般都是在公堂之上、明镜高悬之下,赫然端坐着一位头顶乌纱颌蓄鬓的老者,公堂之下的犯人刚被带上堂来,述说辩解还没几句,只见那老者已然听倦,不耐烦脱口而出道“拉下去,重大几十大板!”这一“金口玉言”,几十个板子就抡出去了,不过还好,最多也就是个半残,打死倒不太至于。这便是中国古代“打人不轻易打死人,专打臀部”的主要原因,不过“动不动打屁股”主要还是因为犯人罪不至死,而且“打屁股”这种相对死刑来说不太严重的刑罚,也给了更多犯人以获取“比死而更有意义的价值”(这个下边再谈)

我国古代的刑罚自先秦时代已然开始,其中先秦三代中,刑罚最为完善残酷者又当属商朝莫属,尤以商纣王时代最为严重,主要以墨、劓、剕、髌、辟五大刑罚为主。随后接踵而至的便是秦始皇、汉武帝的继往开来,《秦律》、《汉典》的相继改良完善,又将刑罚制度推向高潮。自《北齐律》死、流、徒、鞭、杖“新五大刑罚”一出,后世皆为规矩,题目中所述的“打屁屁”便就是所指为“杖刑”或为“笞刑”,隋唐以来,“笞刑”和“流刑”成为罪犯运用最为广泛的方法。因为这两种方式即可以缓解、减轻死刑的重,又可以增加、加重生刑的轻。而中国古代统治者历来以儒家宽厚仁慈为治国大义,故为了避免死刑过重、生刑甚轻,所以才将最适刑罚选为“仗”和“流”。

中国古代动不动就是“打屁股”这句话其实是一半对一半错的,因为如果犯人所犯之罪着实太大的话,那么那就非“打屁股”所能派上用场了,不过似乎只要不是杀人抢劫、强抢民女这类为国法所不容的必死之事来,“打屁股”都能解决,因为“打屁股”重在数字上,如果打的板子多了,自然而然那就相当于缓慢执行死刑了,打的板子少一些,犯人也许还能撑得过去、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由此看来,“打屁股”也是一门学问,打不好那可真就成了死刑了。

至于公堂审讯上专打屁股这条规矩,民间的说法是唐太宗在贞观年间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据说是因为唐太宗在一次偶然之间发现人的屁股上并无太多人体穴位,且大多数都为无关性命攸关的穴位,又考虑到屁股补位肌肉松弛瓷实,故选用屁股作为“公堂审讯之首选”。再有就是,民间也流传着“打人不打脸”“屁股便似脸”的说法,其一是因为脸部肌肤薄嫩,其粗糙厚度根本无法于屁股相比;其二是因为如有重罪者,脸部是要被处以“刻字”之刑罚的。其实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犯人所犯之罪罪不至死罢了,并且朝廷法令,大多都有教化世人之意。


小镇月明


题主用西方的极刑绞刑与我国古代的常规刑罚“打屁股”来类比,这显然是对古代刑罚缺乏了解的表现。古代与西方绞刑相当的刑罚有绞杀、射杀、腰斩、斩首等,还有更比它更残酷的刑罚如凌迟、剥皮等。“打屁股”算不上极刑,更算不上酷刑。

“打屁股”的学名叫做“笞杖”,这是我国古代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刑罚。这里头其实包含了两种轻重不同的刑罚,也就是“笞刑”和“杖刑”。笞刑比较轻,是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犯人的臀部、背部或者腿部的刑罚。

而杖刑就相对较重了,它是用大荆条或棍棒击打犯人臀、背或腿部的刑罚。二者的最大区别就是轻重有别。据说,笞杖是继承了古代父亲责打教育儿子的方式,最后被作为一种常用的刑罚,所以“打屁股”家喻户晓。

在汉代以前的五刑当中,并没有笞杖。汉文帝时期,将肉刑用笞杖来代替,这看似没有肉刑残酷,但笞杖的数量都是三百起步,就是打不死,也会落个终身残疾。汉景帝时又将笞杖改为二百起步,但仍有囚犯被打致死。

在整个汉代,犯人死于笞杖刑罚的大有人在。笞杖时用的刑具是用茎长五尺的竹子,大头的致敬为一寸,小头为半寸,竹节削平,抽打屁股。隋朝以后,笞杀或杖杀的事例依然不绝于书。如隋文帝笞杀楚州参军李君才,又棒杀两位少卿。

到了唐朝,笞杖刑罚代替了大部分的死刑刑罚。对各地俘获的反贼首领,大都采用杖杀来处死。唐代也有大臣因笞杖而死的案例,酷吏侯思止就被宰相李昭德笞杖而死。北宋初年,商河知县李瑶、内班董延谔就被太祖赵匡胤杖杀。

明代规定要对大臣实行廷杖,好多的官员因受杖致死。清朝时期废除廷杖,但仍有皇帝杖杀人的案例,此人正是雍正皇帝。他在看戏时,将私下打听常州官守的优伶立毙于杖下。不仅是雍正如此,很多的官员也热衷于笞杖之刑。

大家都知道,《水浒传》中的囚犯入狱时都要挨一百杀威棒,扛不住的也大有人在。古代执行笞杖时经常用棒来代替杖具,棒要比杖粗很多,用它打人更具有杀伤力。辽代时除了杖之外,还有木剑、铁骨朵、沙袋等。

有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用杖打屁股。如果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打屁股。宋、元两朝都是剥去衣服受刑。明代继承旧制,规定妇女犯奸罪需要笞杖的,必须将裤子脱掉受杖。这对女性而言,不仅是皮肉之痛,更是精神折磨。

这种规定引发的社会弊病也随之而来,有人会买通行刑衙役,对受刑的女性进行百般凌辱。升堂之前,女犯的被脱掉裤子示众,叫“晾臀”;行刑完毕,将女犯拉到门前大街上,叫“卖肉”。很多女犯不堪凌辱而自杀。

清朝延续了这种裸体受杖的刑罚,比明朝有过之而无不及。明朝还有一种类似于笞杖的刑罚,那就是廷杖,它是笞杖之刑的特殊形式。皇帝在宫门后或朝堂上公开对大臣予以杖责,明朝的廷杖手段之狠、次数之多,都是世所罕见的。

有“打屁股”的,就有“治屁股”的,比起这些残酷的笞杖之刑,这些个别人的善良之举也显得微不足道。清代浙江秀水县人诸锦是县衙的衙役,他怜悯所受杖刑之人。他将竹杖泡在尿桶里,受刑的人屁股既不疼,伤口也不化脓。

还有南宋一个名叫郑金腥的人,他专门研制了一种名叫“杖丹”的药方。他经常将这秘方给受了笞杖之刑的人使用,效果十分的明显。在这些酷刑肆虐的古代封建社会里,这样的善举实属凤毛麟角。

所以说,中国古人的“打屁股”是有悠久的历史的,执行起来既方便又实惠。笞杖之刑既能当极刑来使用,又能当常规刑罚来教育人。虽然古代笞杖能替代部分极刑,但它比起西方的绞刑来说,还是一种常规刑罚。


野史也是史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任何一个人存在在世界上,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错误而受到惩罚,然而在中国古代,我们所经常看到的那些惩罚,在大多数艺术作品的加工之下,都是一些经过美化了的。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这些刑罚往往要比我们想象的残酷很多。但是纵观中西方的历史却能够发现,在西方的历史上,他们所使用的刑罚手段往往比中国古人所使用的要更加残忍。

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人感到非常好奇,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这样的一种操作,而不是按照西方历史上那样进行严酷的惩罚呢?

相信很多人一定非常的好奇,中国古代在人犯错的时刻所使用的惩罚到底是什么?其实就是我们经常会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官老爷打百姓板子的这些镜头。由于古人经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而受到官府的惩罚,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之下,他们所说的就是打屁股这样一个操作。但是我们反观西方的历史就能够发现,西方所使用的刑罚是非常残酷的绞刑。

这种刑罚是一种用最快的速度将人性命结束的残酷惩罚。相比之下,中国的刑法要比他们轻很多,那就是打屁股(杖刑)。中国人之所以惩罚人的方式是打屁股,其实也有很多渊源,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原因。

第1点:中西方思想观念不同

这一点由来已久,不仅仅是现在我们感受到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的差异,在古代的时候起,两方的差异就已经很明显的表现出来。由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大多数是以一些儒家思想作为自己行为准则,所以在很多时候他们的这些行为都必须要受到这些思想的约束。然而儒家思想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内核就是“礼”,而这个“礼”外在的表现就是一种羞耻心得体现。正是因为这样,使得很多中国人不能够接受自己的皮肤裸露在外。但是我们反观西方,却发现他们是非常性感暴露的存在,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思想也较为开放和自由。

第2点:中西方的文化差异性明显

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性,所以导致了在不同的时代,他们所拥有的刑罚方式有一定的差异。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之下,很多的儒家思想使得很多人认为自己的皮肤裸露在外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事情,甚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到这样的惩罚,是一件非常大的侮辱,而这种侮辱有时候可以让一个人彻底的结束自己的生命。这种带有侮辱性的惩罚,对于心高气傲的人来说是万万不能接受的。然而将这条标准放置在西方国家的世界观当中,他们却不能够认同。在他们的世界观当中,生命是最重要的,所以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去随便自杀。

第3点:中西方在对待事物上的明显差异

在中国古人的眼中想要折磨一个人,其实非常的简单,不仅仅有肉体上的折磨,还有精神上的折磨。这种暗戳戳的心思放在一些犯人身上,他们却非常的不能够接受,可是这些方法却是古人发明出来的将一个人定罪的最好方式。然而反观西方国家,我们却能够发现他们由于有一定的信仰,所以在很多事情上内心的折磨与谴责,往往来自于上帝给予自己的重压。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在对待这些事物的时候,往往会采用一种更极致的方式,比如说绞刑。

然而我们也不能简单地以为,中国的打屁股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曾经有一些古人就是在这样的刑罚之下不能够忍受,或者不能够及时的进行医治而丧命的。因此中国古代的刑罚其实听起来非常的容易,但是真实的翻阅历史却能够发现,这也非常的残忍,所以在任何时期所有的惩罚都有着一定的残酷性,无论是在中国古代还是在西方国家都是一样的。

猫眼观史


【穿越时空感受历史】因为中国乃礼仪之邦,受儒家思想影响深远,从小就被教育要“知廉耻”。所以在古人的眼里打屁股是起到一种羞辱,示众警示,但更重要的是起到惩治奸恶和打官立威的作用。

翻开历史,打屁股原来曾经那样悠久而花样翻新。古代人犯法打屁股,叫杖刑或者笞刑。笞主要用于惩罚犯点小过的人。《新唐书·刑罚》:“笞之为言耻也;凡过之小者,捶挞以耻之。”而杖一般用于惩罚犯严重罪过的人,且笞数目较少,杖的数目较多。如《元史·刑法一》规定笞最少七下,最多五十七下,而杖最少六十七下,多达一百零七下。《清史稿·刑法一》规定:“自笞一十至五十,为笞刑五。自杖六十至一百,为杖刑五。”不管笞与杖,都是打屁股,只是轻重而已。

古代打屁股的由来,最初制定打屁股是为了管理交通。

打屁股是一项古代交通法规——出自《唐律》。唐朝国都长安城是当时世界第一大城市,为了有效的管控人口及整治交通,《唐律》规定,在没有任何公私缘故的情况下,在街道和巷子的人群中,快速驾马或者驾马车的,事主将处以用竹板或者荆条打50次脊背的处罚,后来唐太宗改为打屁股。

古代的刑罚根据朝代不同也有各不相同的罪名,刑罚种类及实施者的基本要求。

林语堂曾在《论踢屁股》中说道:中国社会只有两种阶级:踢别人屁股者,和预备被别人踢屁股者。

最早的五大刑罚:脸上刺字,割鼻,砍双脚,割生殖器,死刑等。自隋开皇新律始定为五刑,“五刑”是:笞、杖、徒、流、死。“笞刑”,即用荆条或者竹板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

衙役从一开始就要学习如何打板子,最初是使用带皮猪肉练习,逐步变换更为柔软的练习对象。据说最后的最高境界是用板子打豆腐。最厉害的衙役可将板子打作响,但豆腐却无损;也可将板子打的无声,豆腐表面无损,但里面却变成豆腐渣。

对比西方绞刑,古人愿意打屁股,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西方和东方的思想观点不一样。

古人受儒家思想影响,遵从礼仪教化,所以对于人的身体有很多的道德标准。比如身体不能裸露“男女授受不亲”等等思想禁锢,特别是在明朝的时候,更加严苛。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之下,很多的儒家思想使得很多人认为自己的皮肤裸露在外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事情,甚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到这样的惩罚,是一件非常大的侮辱,也是不能接受的侮辱。西方思想对于身体外露,不以为然,更多地体现在他们的油画等作品中。

二、古代的打屁股带有侮辱的意思。

在中国古代的刑法里面,打板子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处罚形式。因为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到这样的处罚,会让一个人十分的愧疚。清朝的时候一个大学士被康熙皇帝打屁股之后,感到自己羞愧难当,竟然在家里面自杀,可见打屁股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侮辱。对于西方人来说,这样的刑罚打屁股他们不会很在意,因为他们没有儒家思想的禁锢和伟大情操,气节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个重要的事情。

打屁股通常是自上而下的行为,就是说地位高的打地位低的。如,长辈打晚辈、主人打奴仆、官家打平民、皇帝打大臣等。当然打屁股不是我们中国的专利,也许是受到我们的潜移默化各个国家都在模仿我们的打屁股刑罚,但是好像一直未被超越。

话外题,说说你小时候是不是经常被打屁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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