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縣委縣政府大院人員出入管理,維護機關大院正常的辦公秩序,確保機關安全,根據工作需要,現將縣委縣政府機關大院人員出入及對外開放時間進行規範,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早上晨練活動開放時間: 5:30-7:40,晚上對外開放時間:18:00-22:00;
二、入駐單位工作人員進入機關大院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積極配合門衛檢查證件;
三、外來辦事人員攜帶相關手續或徵得接待單位同意後方可進入,接待單位不予接待的禁止進入;
四、到機關大院參加會議的人員憑會議通知或會議相關證件進入;
五、來訪的團體客人,由接待單位在門衛值班室對接或提前告知門衛室辦理有關出入手續;
六、未經許可,收廢舊物品、送快遞、推銷等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對外開放時間非入駐單位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大樓內。
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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