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男女朋友的时候,男方给我买了一套房,房产证只写我的名字,现在我不爱他了,怎么办?

胖嘟嘟曾姑娘


在谈男女朋友的时候,男方就己已经买了房子给你,而且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说明对方对你是十分的信任和呵护,他对你是真爱。愿意并舍得为你花钱,而且从不怀疑你对他的感情,也不怕你会去骗他的房子,或者从不怀疑你会离开他。

说明你很幸运,遇到一个很好的男人。这样的男朋友是可以打满分的。遇到这样的男人我都会叫对方好好的去珍惜。一个值得去珍惜的男人,必定会让你后半辈子很幸福。


你们能够走在一起。 说明你们曾经都相爱过。谈婚论嫁了,你突然觉得自己并不爱他了。你有没有认真的问一下自己,为什么不再爱对你这么好的男人?是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不是你想要的那种人。还是因为在一起了鸡皮蒜毛的事情多了,导致你对之前爱情的改观。我觉得你应该好好的去找出原因。认清自己的内心。因为我不想你错过一生中适合做老公的人。

感情是很奇妙的。下一站你未必能够再遇到这么好的人。到时候你才来回忆。才不舍。才后悔就晚了。


经常有人会说,选择爱你的人,还是选择你爱的人结婚?

如果能够选择相爱的人结婚是最美好的。如果真的只能选一样。24岁结婚前我肯定会选,我爱的人。飞蛾扑火。

但是以我这位已婚妇女的经验来说。如果没有相爱的人,一定要选择爱你的人结婚。因为只有爱你的人,婚后的生活,你才会幸福。爱你的人会在以后的日子,细心体贴给予你更多,你的日子才不会过得心累,你可以问一下你身边的人。赌感情的。基本都输了。

所以我建议你,如果你们还是有感情的,你不妨去尝试重新接纳。想想当初认识他的时候欣赏他什么?不要放弃一个对你如此尽心付出的男人。不要不经意流失了你一辈子的幸福。


想一想是否真的不爱了。

当然,如果你真的不爱了,一定要分手了。那么房子你一定要退给人家。千万不要伤害了一个爱你的男人。连他的钱财都带走。那是很无耻的。


清晨飞舞


还记得那个被男同学从19楼扔下去的莎莎吗?

2017年3月21日早上,杭州滨江某小区,一个90后姑娘莎莎因拒绝男同学求爱,被对方整个人拎起,从19楼出租房扔了下去,当场殒命。

凶手薛某和莎莎高中就是同学,一直都喜欢莎莎,薛某大学毕业后去美国,澳大利亚留学,回国后去杭州,因为莎莎在这里,他爱她爱了8年。

薛某出国后,给莎莎买礼物、发红包,共花掉4万余元。他曾为莎莎买过蒂芙尼项链、Coach包包、卡西欧美颜相机、戴夫的吹风机、星巴克的卡等等一系列礼物。他一直在追求莎莎,可是这位姑娘只收礼物,不回应感情问题,暧昧着,不同意不反对,两个人出去旅游,也是薛某一个人花钱。

最后那天来临的时候,莎莎正在给别的男生打电话,谈笑风生,可是薛某一进来,她却横眉冷对,告诉薛某,她不想和他谈恋爱。

爱了8年,付出8年,换来的是这样的结局,薛某彻底黑化了,把莎莎扔下了19楼,当场毙命。

这是个惨痛的教训,我只想说,姑娘,不爱人家,就别要人家的东西。要自尊自爱。给父母留脸,别把人家当备胎,更不能心安理得挥霍备胎的慷慨。



辽东湾热雪


我老公好友十几年前交了个女友,也买了房,写了女友的名字,女孩当时出了2万块,后来分手了,女孩只要求拿回2万块,并配合他把房子的名字换成男孩名。这世上也不是所有都是见钱眼开的女子?你在这里问就是不想归还房子了,我觉得可以分为几种情况,如果你的男友很有钱,不在乎一套房,也不想要你归还,那你就不还吧。如果你男友用自己的所有给你买了一套房,你又何必那么绝情,让他失去了你还失去了房?


用户8264615894406


前任家帮找的医院的工作,分手后果断辞职了,处了五六年了,老是无缘无故玩失踪,我不主动联系他,他半个月都想不起给我打个电话,我想结婚,他却始终都用各种借口逃避,刚处一年多的时候就到法定结婚的年龄了,却始终没个结果,分分合合几次了,最后果断分手了。我想说的是,既然不爱了或者不处了就别占着人家便宜了,老话说的好,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


杨一对


当然是把房子还给他。如果房价跟现在相差不大的话,还他钱也行。我我当时也是没有结婚前,男朋友在我老家的地方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我的名字。02年那个时候房价还比较便宜,全款才8万多。我当时想和他分手的时候,就打算把那钱还给他的,但是我们03年结婚啦🙄


三心草哦


很简单,不爱你肯定要分手。问题大概就在这套房子上。无关道德感情,单纯法律上来说房子你可以自己留着,不犯法。从道德感情来说,你可以保留房子给人家钱相当于买下来或者还给人家具体你们自己协商。当然,你要点分手费也合情合理。这个社会就是如此,我学长武大法学博士,12年时谈了一个女朋友比他小五岁谈了一年多,分手时因为他劈腿。女方要了三万分手费。很普遍很正常的事。


打脸没伤害


如果是婚前的话,你想要也要不走,走法律程序,男方只要能证明这房是他出钱买的,你就得还给人家,我朋友就有过类似情况,我朋友和女朋友在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只写了女方名字,后来分手后,女方不想给,我朋友就走的法律程序,之后女方把买房的钱给他了


ll榴莲少女


我觉得房子和感情不是相提并论的一件事。他给只是证明他的诚心,你觉得不合适,当然可以拒绝。不过房子还是应该卖了,还给他。你们不在一起了留着也不合适。如果有升值,就留给自己当作感情付出的红利吧。

我比你的他运气好。我和夫人谈恋爱的时候,因为如果我们在一起,她要远嫁。为了让她安心,婚前在她家乡买了个167平米的一线临江的房子给她。写在她名下。不过我是想好了的,和我在一起几年,分手了也不能让她再搬回父母家住。我从来没有想过让她还的。

结果抱得美人归,房子还涨了10倍。

心诚则灵。


Michael王


这种事情没法说,主要看男方了,我一个朋友和女朋友大学就恋爱七年,在天津买了一套房子,分手后房子给了女朋友,分手原因不清楚,不过我朋友并不是一个出轨犯错的人,他说的不知道怎么就感情淡了。

还有我听说的一个事情,情况类似,但结局截然相反,最终女方霸占房子,多次沟通无果之后男的暴力出击。

一件事百万种可能


古月方俊9


还给人家呗!人家送的是爱他的人,你既然不爱人家还有什么资格拿人家的东西?你得明白人家送房子不是单单送你,是送给能够与他相依相守爱他的人,你要是不爱人家,还要拿人家东西就是贪婪,就是人品有问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