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王妃”戴安娜是平民還是貴族?

ChungKeung


戴安娜到底是平民還是貴族,這個問題一直到現在都讓人迷惑。如果非要下一個結論的話,正確的表述應該是:她是貴族之家出身的“平民”

英國古老的世襲貴族等級制度大致始於1337年,由愛德華三世首次創立。一共包含5個等級,最高等級是公爵(duke),其次是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最初所有的英國公爵都是皇室血統。當國王的兒子成年時,他們通常被授予公爵頭銜,如:女王的兒子安德魯王子結婚時被授予約克公爵,孫子威廉王子和哈里王子被分別授予劍橋公爵和蘇塞克斯公爵。剩下的四個等級的爵位通常稱為貴族,最初由王室分封給有功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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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族頭銜是世襲的,通常由嫡長子繼承,女性沒有繼承權。如果不幸沒有兒子,爵位不出意外通常會被王室收回。這條規則到了現代也依然沒有變化。

戴安娜家的情況正是如此。

她是第八任斯賓塞伯爵的第4個孩子。她前面還有兩個姐姐,以及一個出生不到一天就夭折的哥哥。到她出生的時候,因為沒有兒子,約翰·斯賓塞伯爵一度陷入了繼承人危機。因為,戴安娜和她的姐姐們是沒有繼承權的,她們出生在貴族之家,卻沒有任何頭銜。

▲戴安娜和她的姐姐薩拉(左一)和簡(右一)合影▼


戴安娜婚前被稱為 Lady Diana,這並不是一個爵位稱號,而是一個因父親的爵位而得來的榮譽稱號。這個稱號只是一個泛指,表示她的出身是貴族,但本人並不是貴族。所以,從技術上來說,當戴安娜嫁給查爾斯王子的時候,她就是一個平民。英國媒體稱她為“平民王妃”正是這個原因。

▲戴安娜的父母1954年的婚禮合影▼


按照傳統,貴族之家的所有女兒都可以在名字前加 Lady 稱號,她們的頭銜婚前由父親的爵位決定,婚後則由丈夫的爵位決定。如:戴安娜婚前被稱作“斯賓塞伯爵的女兒戴安娜女爵”(Lady Diana, daughter of Earl Spencer),婚後則被稱為“威爾士王妃戴安娜”(Diana, Princess of Wales),就是嚴格依照這種等級制度。

戴安娜嫁給查爾斯,從身份上來說絕對是高嫁。

因為查爾斯當時是炙手可熱的王太子,是英國未來的國王,按照王室傳統,他的婚嫁對象一般是歐洲王室的公主,最不濟也應該是幾大顯赫王室貴族之家的嫡長女,而不是一個伯爵之家的、沒有繼承權的幼女。

戴安娜之所以能嫁給查爾斯王儲,應該歸功於她祖上和王室的密切聯繫。斯賓塞家族在英國具有悠久的歷史,祖上有王室血統背景,家族財產豪富。戴安娜的祖母是當時的宮廷女侍(lady-in-waiting),在王室面前非常有體面。戴安娜的外祖父和當時的英國國王喬治六世(女王的父親)是密友,外祖母則是當時伊麗莎白王后(女王母親)的宮廷女侍。

▲戴安娜和查爾斯1981年的婚禮合影▼


英國的宮廷女侍不是普通意義上的女僕,而是類似女官這樣的榮譽職位,一般由貴族女性擔任,在王室裡陪伴王后或王太后,充當她們的助手。戴安娜的祖母和外祖母都是宮廷女侍,在英國女王和伊麗莎白王太后面前極有面子,這種近水樓臺的聯繫是誰也比不了的。

▲戴安娜和伊麗莎白王太后▼


在查爾斯王儲的婚姻博弈時,伊麗莎白王太后(女王母親)勝過了蒙巴頓勳爵(女王老公菲利普親王的舅舅)一方,所以戴安娜最終成了英國的“王太子妃”。


詩安


不是,她是愛德華·斯賓塞伯爵八世之女,可以繼承女伯爵的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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