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些承包户,将土地卖给别人建房子,如果追究责任,买卖双方谁的过错大?

qzuser


如果承包户将土地卖给别人建房子,追究责任的话,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但是这种过错是因为承包户(下称承包方)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卖给买方而引起的,实际上损失最大的是买方。

一、承包户将土地卖给别人存在两点过错。

过错一,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承包地不得买卖”之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同时是土地的发包方,农户作为承包方通过承包发包方发包的土地获取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因此,承包方无权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卖给他人,私下买卖土地无效。

过错二,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发包方将土地发包给承包时,双方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承包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仅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私自卖给别人,还因自己的过错导致买土地的人,在土地上建起了房子,导致土地用于非建设,改变了土地的用途。

二、土地的买方存在的过错和承包方存在的过错一是一样的,那就是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承包地不得买卖”之规定。

三、责任的追究。如果像提问中这样的现象发生,在追究责任时,一般情况下会责令承包方拆除土地上面的房屋,恢复土地原貌。因为,虽然承包方将土地卖给了别人,但是这种买卖土地的行为不被认可,土地的性质也不会因此而发生改变,土地的所有权还是村集体的,土地的承包方也不会改变。

那么承包方就要履行他承包土地的义务,即“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要想达到这样的效果,就必须拆除地面上所建的房屋,而且必须是土地的承包方自己想办法拆除,如果承包方拒不执行的话,会有相关部分进行强拆,造成的损失由存在过错的人自行承担。

土地承包方和买土地的买方都存在在过错,损失也由他们双方各自承担,但是拆房买方肯定不乐意,因为他又投入在土地上建了房,但不管他乐意不乐意房子是必须要拆除的,这样最后的结果就是土地承包户退还卖土地的钱款,至于因拆房造成买方投入建房的损失则无法保障,所以土地的买方的损失也就是最大的。

综上所述,承包方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卖给别人建房子,他们双方都存在在过错,如果说谁的过错大点,我认为是承包户的过错大点,因为他如果不点头同意的话,买土地的人是不会取得土地,也不会在土地上面建房子的,但实际上损失最大的还是买土地的人。这个提问也警醒我们,农村土地不能买卖,私下买卖也不行,风险和损失太大了。


农村一山货


根据河北省任丘市出岸镇小关村实践经验告诉你,没事儿,啥事儿没有,2003年,我承包了村里十亩土地,50块钱一亩,前几年有人办厂,我以两万块钱一亩,卖了五亩,有的人生气,告了一年,省、市、县、乡,反了一年,最后落了个党内警告,没事儿了,只要记住,我不是卖,只是转租或者以地入股,没事儿,绝对没事儿。


微尘5666


农村有些承包户将土地卖给别人建房,如何追究责任?买卖双方谁的责任大?

关玉良简答如下.

国家土地法明确规定,土地国有化。农村土地国家授权,由村集体管理,获得土地的人,是村集体组织中的农业户口,相关土地的发包,宅基地使用,发証,确权,申请翻建,新建房等一切事物,由县,乡,村,三级共管。手续严密,审批严格,有一整套科学管控流程,尽乎完美!

一,集体土地,只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土地流转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

土地承包权人有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流转权。但是,土地不是私有财产,不充许买卖!如有发生买卖,买,卖双方都是违法行为!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沒有买卖权。

二,本题中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卖给别人建房,只要是承包地都不许买卖的。建房,改变了土地用途,更不充许,卖者违法,买者也违法,如果买卖双方沒有向村,乡,书面申请,仅是私下成交,而买方又沒向村,乡,县,申请建房手读,更谈不上批准。就私自建房。这是错上加错.罪加一等。是严重违法!!

三,造成这种局面买卖双方是法盲,也许是明知故犯,村委会不作为,失职,失查,都耍承担责任!

四,如何外理。

①视土地属性,是口粮田,还是坡耕地,还是河滩地,面积大小,对.环境保护的破坏程度,处罚权在县,乡,。

②如果买方是城市户口,与村集体无任何緣份,私自建成没有任何手续的房屋,只能是折除新房,铲平基地复耕,建房者还得承担罚款!

③,如果是本村农业户买的,还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上级对这类向题处理会轻些,新房能否保住在两可之间,但罚款是免不了的。

④村委会严重失职,上级会追责,结合目前反腐,要严查是否干部有贪腐行为!更甚者,是否有黑恶势力做保护伞!

⑤现实中,农民法律意识很強,发生这种事情是极个别的!村委会也很认真监督管理!要论责任大小,还是卖方责任大,买方损失大,实际是双方都违法,违规,都是各打五十大板,都赔了夫人又折兵!村委会有权收回这块土地!!


关玉良


首先大家要明白一点的是,土地的买卖与违规建房是两码事,违规建房法律后果通常都是购买方承担,土地承包户卖土地一般没人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承包户将土地卖给本村村民是合法的。也可以依法过户办理确权登记手续的,至于买土地的村民将购买来的土地建房子是否依法按照农村建房的审批程序办理与否,与卖土地的人是没有半毛关系。本村人购买本村人的承包地建房,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批建的,并不是绝对不能修建,购买本村承包地私自违规建房,如果追究法律责任,只能追究违规建房的责任,违规建房与合法卖土地的一方是没有关系系的。


承包户将土地卖给非本村人员建房也要分情况。比如土地承包户将土地卖给非本村人员,非本村人员通过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依法办理农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房,这也是合法的,不会被追究什么责任。如果土地承包人将承包地卖给非本村人,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土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这种不受法律保护体现的是不能过户确权登记,土地被征收时购买土地的人无法获得征地补偿,对于卖地方来说,万一购买方反悔,打起官司来法院会支持退土地退款。对于非本村人员私自将违规购买的土地建房的,违规建房有被依法拆出的风险,即使不被拆出,修建的房屋也不能办理任何手续,这就是违法买卖土地建房的后果。


综上所述,承包地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是可以转让出售的,在法律不允许的条件下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违规购买农村土地建房一般来说卖方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但购买方的的权益和违规建房财产没有法律保障,如果要追究违规建房,违规建房轻则罚款,重则强制拆出违章建筑,对卖家没什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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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在农村把自己承包的基本农田卖给别人搞非法建筑的事情确实有,处理起来也比较麻烦。

按照法律规定就是买地者拆除违法建筑,把土地恢复原状,再有承包方继续耕种。这是从法律意义上的解决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上有许多要解决的矛盾,比如说买地方买地所出的钱不能顺利要回怎么办?有的买地者是盖民居住的,如果他们已经迁居此处,而他的原居住处也已经处理,这该怎么办?我们总不能把他们一家强行赶出来吧。

一般情况下,这种私自买卖土地现象,大部分都是买方为主动方,他们因种种原因希望得到这块土地而不顾法律法规,执法部门严肃执法,拆除其违法建筑合法合理,但有时候也要合情,也得容他们找好重新安置地方,不要弄得太难看,理性执法,即把工作给做了,也维护了执法者的形象。

买地者是主动违法者,明知顾犯,遭受损失是自找难受,怪不得别人。因此,在拆除违法建筑上要积极主动,不要心存幻想,对抗执法,那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尊守法律,做一个守法公民,决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要让自己的财产蒙受损失。


忙碌快乐农家人


农村有承包户把土地卖给个人建房追究责任买卖双方谁的过错大?

悟空问答提问这样的古怪问答,我看是否有这样的事例?

首先如确有这样的事例,那证明当地的政府部门把有关法律文书装在衣袋里,要么就忘了没当一回事,要么就故意不让农村人知道相关法律条文。

回过头来细想一下不会呀,因为当下社会是依法治国,和蔼的法制社会,大凡在职的公职人员以及国家各级组识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虽不是字字句句记得很清,但有关法律精神所规定的范畸都走不了大花星。

要知道当代的农民虽是泥巴腿但法律观念还是很強的,不会轻易做出违法之事,加之国家分布在各地的各级组织,普法力度复盖层级是相当大的,适应政革潮流从没小视。

所以说农村承包户把承包的土地卖给个人建房的事我不信,既然他(她)糊涂到这个地步就不懂也不会做买卖生意。

我认为悟空问答提问这样的题又是在考人,试试你对國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渗没渗透思想意识。如果没有这样的个案就不存在追究哪一方的法律责任。

你说呢朋友!


叁农黎雨


这得看承包户是合法将土地转让给同村的村民,还是私下里卖给其他人,如果是第一种的话,自然是买方的责任大,在《土地承包法》中明确指出,承包户可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村民,只要发包方同意就行,而后这块土地的权属关系和原有的承包户没有任何的关系,因此追究买方责任。


题主并没有明说是如何将承包地卖出去的,如果是在村委会的同意下合法转让,那是法规规定的,到时候土地和买方之间产生权属的联系,而在责任的追究中,买方负责任。 不过大多数的农民并没有经过法律的程序转让土地,只是私底下将土地卖给其他人建造房子,土地对应的承包户还是没有改变,这种情况下两者的责任都大。

首先承包户在明知道土地是属于发包方所有的情况下,还将其当成自己的土地贩卖,这是违规的。而明知道对方是用来建造房子,土地的用途破坏,还是会担当责任。 而买方所犯的过错和承包方一样,是土地破坏的实际人。一旦追究责任,承包方需要将土地恢复成原貌,买方将房子拆除掉,因此过错都比较大。



特别是耕地层被破坏,需要将其修补才行。 不过事实上,国家在处理违规建房的时候,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并不会强制其拆掉,毕竟这样的违规现象太多了,目前国家已经推出了《耕地占用税》,为的就是解决过去在耕地上建房的违规行为,只要缴纳占用税,房子可以一直保留!


惠农圈


首先要搞清楚这块土地的“属性”,是耕地面积还是政府确认过的开发性土地……

其二,再看农户和该承包者当初签订的合同……如果这块土地属于非开发性土地,农户当初签订的也是种植转让合同……土地承包商就要“负全责”,甚至还要给农户做出相应赔偿。如果农户当初稀里糊涂的签订了合同,或者根本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这个农户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墨青魇1


这问题纯政策问题?问普罗大众回答有什么用?开玩笑?还是头条没题了?


深山耕哥


过错的认定。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从设问中的问题,结合生活常识,可排除过失。均为故意时,在民事领域责任相当。问题是追责,分两种情形。一是出售宅基地,出售方因出售行为丧失再次申请的机会,可认定出售方无责。二是出售建设用地(不包括上述宅基地)和农业用地,因均为故意,故责任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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