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縉雲縣公安局原局長趙應華被雙開

麗水市紀委監委消息,2019年7月,經中共麗水市委批准,中共麗水市紀委、麗水市監委對縉雲縣委原常委、縣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趙應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趙應華違反政治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他人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工的職務晉升、調整等工作中,利用職權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獲利;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

趙應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薄,理想信念喪失,嚴重破壞單位政治生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麗水市委批准,中共麗水市紀委、麗水市監委決定給予趙應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趙應華違紀違法所得;終止其縉雲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將趙應華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趙應華簡歷

趙應華,男,漢族,浙江嵊州人,1966年1月出生,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87.08-1991.04 浙江省十里坪勞改支隊政治處科員

1991.04-1994.05 浙江省十里坪勞教所政治處科員

1994.05-1996.12 麗水市(縣級)公安局麗陽門派出所、局政工科民警

1996.12-1999.08 麗水市(縣級)公安局辦公室主任(1996.09-1999.07華東政法學院法學本科函授)

1999.08-2000.07 麗水市(縣級)公安局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員

2000.07-2001.03 麗水市公安局蓮都分局辦公室主任

2001.03-2001.12 麗水市公安局蓮都分局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

2001.12-2002.06 蓮都區史志辦副主任

2002.06-2003.08 蓮都區委辦副主任、區史志辦副主任

2003.08-2004.06 麗水市委辦副主任科員

2004.06-2007.06 麗水市委辦主任科員

2007.06-2009.03 麗水市委辦綜合二處處長

2009.03-2009.12 麗水市委辦綜合一處處長

2009.12-2012.06 麗水市公安局警衛處(市委警衛局)政委(高配副處級)

2012.06-2012.12 麗水市公安局網絡警察支隊政委(高配副處級)

2012.12-2016.04 麗水市公安局網絡警察支隊支隊長(高配副處級)

2016.04- 縉雲縣委常委、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9.07 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2019.08 被免去縉雲縣委常委職務

2019.09 被免去縉雲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

2019.10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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