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都法院公開宣判胡忠義等人涉黑案件 11人全部認罪認罰

本網訊 11月8日9時30分,蓮都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胡忠義等11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的涉黑案件,該案系全市首例全部被告人都認罪認罰的涉黑案件。

經蓮都法院審理,依法判處被告人胡忠義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人民幣105萬元,其餘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6年不等,剝奪政治權利3年不等,並處沒收財產30萬至10萬元、罰金53萬元至30萬元不等;以胡忠義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所得人民幣298萬元,予以追繳,上交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6年12月以來,被告人胡忠義糾集唐彬、周青松、鄭曉傑、徐高貴、陳小廣等人盤踞在縉雲縣、仙居縣、武義縣等地,實施聚眾賭博、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並逐漸網羅了被告人鈄麗勇、梅春河、丁幫傑、梅曉偉、朱平華(均另案處理)等人。2010年,被告人胡忠義指使被告人丁幫傑和李宵(另案處理)等人在縉雲縣城向賭博人員應某討要賭債,在互毆過程中,被告人丁幫傑將人捅成重傷。該組織長期盤踞在縉雲縣五雲街道、七里鄉等地開設賭場,累計獲利人民幣298萬餘元。長期以暴力為依託,吸納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購置和製作匕首、砍刀等管制刀具,為實施暴力犯罪提供保障,宣揚“別人搞事情也不能怕,不能倒牌子”“打就要打贏”等不成文的規約和紀律,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以及威脅恐嚇、毆打他人、替人撐場站臺等違法行為,嚴重破壞了縉雲縣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來源:處州晚報 記者 朱劍 通訊員 陳肖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