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砸傷路人,24人成被告,樺甸法官調解,路人當庭獲賠償

近日,樺甸市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涉案當事人多達24人的物件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在雙方當事人爭議較大的情況下,經辦案法官多次走訪調解,釋法明理,最終雙方當事人當庭意見最終達成一致。被告中有18人當庭賠付原告陳某醫療費,另外6人主體不適格,原告陳某全案撤訴,案件圓滿調解。事後,陳某為樺甸市人民法院送來一面寫著“執法嚴格 服務周全 心繫民眾 公平正義”的錦旗,以表達自己的感謝和敬意。

高空墜物砸傷路人,24人成被告,樺甸法官調解,路人當庭獲賠償

2019年4月,陳某在樺甸市大市場北門等車時,被附近樓房的墜落物砸傷,以致當場昏迷,群眾報警後被民警送到醫院救治。出院後,陳某向樺甸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自己得到應有的賠償。無奈陳某無法確定墜落物是從該樓房的何處掉落,便起訴了該樓房的一部分業主。在案件審理中,辦案法官瞭解到涉案樓房有20多名業主,並且該樓房商用和居住混雜,業主身份很難確認,只能指導陳某到樺甸市不動產管理中心查詢該樓房的所有產權人。經核查後,確認該樓房的所有產權人數為24人,後陳某將整棟樓房的業主全部起訴。

收到案件後,辦案法官面臨的第一個難題就是送達。因此案涉及的被告人數眾多,如果不能在確定好的開庭時間前十五天將起訴狀、開庭傳票、舉證應訴通知書等材料送到每一名被告手中,就只能再重新確定開庭時間,重新給所有當事人送達,而這很有可能是一個漫長且繁瑣的過程。

為了不影響案件的審理進度,辦案法官與法官助理、書記員趕在每天下班之後或者利用週末休息時間入戶送達開庭材料,並與當事人進行溝通,希望達到調解案件的目的。但由於涉案樓房目前居住、使用的大多都為租戶,業主本人多在外地居住,有的甚至遠在瀋陽、西藏,經過辦案團隊的多方調查和連續多日加班加點的不懈努力,最終完成了對24名當事人的送達任務。‍

案件開庭審理當天,24名被告人陸續來到民事審判法庭。庭審中,辦案法官向原告陳某細心闡釋法理、事理,闡明應當由該樓內可能對其造成損害的業主承擔責任,而不是所有業主都有責任。經過辦案法官的勸解這一理念得到了陳某的認可,主動撤回了對該樓房後面連接平房門市房十餘戶業主的起訴。

審理過程中,法官提出應當由可能對陳某造成損害的業主,按各自房屋的面積進行賠付,用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除以整棟樓房面積得出每平方米應賠償數額,再按照各自房屋的面積相乘,得出每個人應分攤醫療費的想法。在場的被告人表示法官說的有道理且賠付方式也很合理,不偏不倚。都陸續同意並當庭賠付相應醫療費用。陳某當庭就得到了應有的賠償,撤回了案件的起訴。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