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镇各村、社区
都活跃着一批调解志愿者,
人们习惯称他们“老娘舅”。
很多人印象中,
这些“老大爷”“老大妈”
可能只会调解鸡毛蒜皮的小事,
其实,
他们还能接“大案”,
而且调解结果还让当事各方都接受。
下面,
他们调解的一些案例吧!
案例1:合理分割房产 兄弟重归于好
纠纷:
城厢镇居民顾老伯育有一子二女,子女均已成家,顾老伯晚年生活起居由大儿子和二女儿共同照料,小女儿平时定期看望。顾老伯在南京有一处房产,去世时未留下遗嘱明确继承事宜,老人过世后,两个女儿提出平分该房产,其子认为自己照料父亲的多,丧事也是一手操办的,根据地方风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房产理应归他,为此,兄妹三人争执不休。
调解过程和结果:
城厢镇电站村的“老娘舅”们受理案件后,首先详细了解了其家庭成员关系、纠纷起因和事件经过,在此基础上查阅遗产继承相关法律规定,初步制定了调解协商方案。“老娘舅”先多次找兄弟三人单独沟通,又经过多轮调解,晓之以三人有平等继承权的法理,再动之以情,希望三人注重手足情深,互谅互让。
最终,兄妹间就产权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即三人平分产权,小女儿考虑到照顾老人较少,主动将自己所得的33.3%产权中的6.7%赠与哥哥,兄妹三人重归于好。
案例2:诉求悬殊 一样调解好
纠纷:
前年夏季的一天,来自山东的彭某帮助陈某装卸袋装石膏粉。装卸过程中,彭某突然瘫倒在地,并不断口吐白沫,送到医院后仍告不治,由此产生纠纷。死者家属要120万元赔偿款,而陈某只愿给付8万元作为补偿。双方矛盾不断激化,甚至各自叫来数十亲友“助阵”。
调解过程和结果:
城厢镇司法所受理调解申请后,安排了老娘舅志愿服务队10多名队员,为双方进行调解。“老娘舅”们确立死者彭某与陈某之间属于承揽关系,陈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计算出了合计约26万元的赔偿额。同时告诉双方,如果通过诉讼解决的话,费时费力,还会多出不少费用,最终双方接受了调解方案。
案例3:讲法也讲情理 双方都满意
纠纷:
2016年底,到村合作社临时帮工的村民马某在检查机器故障时不慎受伤,右手第2-4指末节骨折。2017年1月,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马某多次到合作社索要人身损害赔偿金,双方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而引起纠纷。
调解过程和结果:
“老娘舅”们接案后,很快明确了双方的法律关系、确定了马某损失总额约14.4万元,并认定了双方责任分别为70%和30%,双方对此也基本认同。但案件中又出现了一个新情况,2017年1月1日,修订后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序鉴定标准》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新标准较旧标准严格,马某认为,事故发生在2016年,按照当时的标准,至少可以评定为九级,甚至八级伤残,因为自己于2017年1月才申请鉴定,适用新的鉴定标准,新旧标准赔偿总额相差近13万元,对自己不公平。
“老娘舅”对此又做了大量工作,最后,合作社考虑到这一情况及马某家庭实际困难,愿意另作经济补助,双方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为这些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
有你们真好!
【太报融媒记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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