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被查找人“擺平”,司機、騙子等四人獲刑

原標題:醉駕被查找人“擺平”,司機、騙子 等四人獲刑

  因為僥倖心理,一起危險駕駛犯罪案件最終演變成了詐騙犯罪、妨害作證犯罪、包庇犯罪、偽證犯罪案件。醉駕後本想找人“擺平”,沒想到司機、騙子、頂包者、證人均獲刑。近日,肅州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宣判。

  2018年11月4日,張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行駛至肅州區營門路怡景苑小區門前路段處時,被交警查獲。田某知曉後主動聯繫張某,稱可幫其“擺平”,並以疏通關係、需要打點為由,先後騙取張某現金15000元。田某讓張某在偵查機關做筆錄時不要承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事實,並找了可靠的好友崔某為其頂包,田某與張某又教唆、指使陳某(同車人員)向偵查機關提供證言時,故意提供當晚駕駛車輛的人是崔某,掩蓋張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事實。導致案件被反覆偵查,影響了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實施危險駕駛犯罪後,為逃避法律制裁,指使他人作偽證,妨害司法活動,構成危險駕駛罪、妨害作證罪;田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現金15000元,數額較大,指使他人作偽證,妨害司法活動,構成詐騙罪、妨害作證罪;崔某明知他人涉嫌危險駕駛犯罪,而向偵查機關作虛假陳述,掩蓋他人罪行,構成包庇罪;陳某作為張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的關鍵證人,故意作虛假證明,意圖使他人逃避刑事處罰,構成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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