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擺平」糾纏兩年多的醫患糾紛

楚天都市報10月8日訊(記者餘皓 通訊員張婉瑩)李某某伐樹時遭群蜂圍襲,身體多處被蜇傷,事發7個小時即不幸身亡。今日,記者從省高院獲悉,鄂州中院近日將某醫院賠付的25.5萬元匯付給死者家屬王某某等人。至此,這起糾纏兩年多的醫患糾紛畫上了圓滿句號。

2016年8月26日12時40分,在伐樹過程中,李某某不慎振落蜂巢,頓時群蜂飛出圍襲。李某某徒手難敵,任憑毒蜂肆虐。待同伴借來農藥將蜂群驅散,李某某始得解脫,但其已被毒蜂蜇傷幾十處。同伴立即撥打120將李某某送至鄂州某醫院急診科就診,後轉入普外科住院治療。當晚7時35分,離事發僅7小時,李某某即在醫院身亡。

家屬質疑醫院誤診,遂停屍圍鬧醫院,討要說法。後經鄂州市醫學會鑑定,該醫療事件屬於一級甲等醫療事故,該醫院承擔輕微責任。家屬王某某、周某某、李某甲、李某乙提起訴訟,要求該醫院賠付各項損失共計50餘萬元。

一審中,該醫院申請對診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及其參與度進行鑑定。經同濟法醫學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認定李某某的死亡原因主要系自身疾病進展所致,該醫院在診療過程中存在未對局部傷口處理、未行血液透析及對病情發展預判不足之醫療過失,其與李某某死亡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建議其醫療過失參與度為C級(20%-40%)。一審法院據此判決該醫院對患者家屬的各項損失承擔40%的責任,賠付共計29萬餘元。

一審宣判後,該醫院不服,認為同濟法醫學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其診療行為與李某某的死亡不存在因果關係,且一審法院對損失認定也有錯誤,故提起上訴,要求改判駁回患者家屬的全部訴請,並申請重新鑑定。

案件二審中,鄂州中院承辦法官為妥善處理糾紛化解矛盾,詳細諮詢了鑑定人員,瞭解相關醫學知識。在處理案件時,法官耐心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並通過當面交流和代理律師共同疏導,舒緩對立情緒。經過十餘次的努力,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簽訂調解協議,該醫院賠付死者家屬共計2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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