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擺平”案件的“朋友”

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有關係,可以幫忙“擺平”案件,但疏通關係需要“打點花費”……殊不知,類似的“好事”都是一些居心不良的人精心編造的騙局。近日,尤溪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以疏通關係可“擺平”案件為由,詐騙他人錢財的案件。

欠下外債

萌生詐騙念頭

尤溪人邱某是個個體戶,這幾年做生意資金鍊斷裂,欠了不少外債。2014年5月,邱某到廈門找朋友池某,得知池某因涉嫌職務侵佔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便萌生了通過幫助池某協調“擺平”案件從中賺錢還債的念頭。

“我認識一個叫李某的朋友,他人脈很廣,或許有辦法幫助你。不過你也知道,你的案件比較複雜,需要一定的活動經費……”為了讓池某相信自己能夠幫助協調此事,邱某便鼓吹自己和李某關係要好,可以幫忙“擺平”此事。為了讓池某放心,邱某又帶著他去福州見了李某。

見面時,李某向池某問起了此事,答應幫忙過問一下。看到李某這樣乾脆,池某真的相信李某能夠幫忙解決自己的事情。隨後,邱某告訴池某需要“打點花費”,池某表示同意。經過協商,池某同意支付180萬元作為協調辦事費用,並先支付了24萬元。

騙得180萬

用於償還外債

之後,邱某又打電話多次催池某支付協調辦事費用。“你的事情正在辦,抓緊打錢過來。”應池某要求,邱某隨後出具一張收條,主要內容為:“收到池某預付委託協調辦事費用180萬元,在一定時期內將池某涉嫌職務侵佔案撤銷,使其不會因為該罪名被公安機關限制人身自由。”

看到邱某的保證後,池某隨後把剩餘的錢款分兩次打到邱某的銀行卡上。拿到錢後,邱某隨即把這些錢用於償還外債,而答應池某幫助協調案件的事情,也被邱某拋諸腦後。此後,李某向邱某反饋池某所說不實,表示不再過問此事。

在付完錢後,池某多次詢問邱某案件進展情況。“還沒辦下來,繼續幫你協調”“你的事情比較複雜,我正在努力幫你”……每次,邱某都想方設法對池某進行搪塞。2014年下半年,池某察覺到邱某在撒謊應付自己,便多次通過電話、短信要求邱某退還協調辦事費用180萬元,但邱某已將這筆錢全部用於還債,根本沒有辦法退還,便只是口頭承諾歸還,但一直未採取行動。2016年,池某向尤溪縣公安局報案,公安機關隨即對該案立案偵查,後邱某退還池某25萬元。

今年4月,尤溪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經審理認為,邱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18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鑑於被告人邱某退賠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4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本報記者 黃麗青 通訊員 傅秀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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