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未取得藥學任職資格上崗,青島市平度第四人民醫院被處罰

信網11月5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瞭解到,因使用未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從事處方調劑工作,平度市第四人民醫院被青島市衛生健康委處罰,信網聯繫到該醫院,醫院工作人員表示,將安排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回覆,但截至發稿,信網未收到任何回覆。

2019年10月29日,青島市衛健委綜合監督執法局執法人員到平度市第四人民醫院檢查時發現,在從事處方調劑工作人員中,有一名工作人員未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該行為違反了《處方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使用未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從事處方調劑工作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最終,青島市衛生健康委於2019年10月29日對平度市第四人民醫院作出罰款處罰。

信網聯繫到平度市第四人民醫院,工作人員表示,將安排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回覆,但截至發稿,信網未收到任何回覆。信網記者 楊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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