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超光速無法實現,如果有一個巨大的生物一步走出一個日地距離,那這是不是超光速?

墨潭


提這問題就是找罵 給別人找智商優越感

光速是時間和距離

你這裡只說了距離 也沒說時間啊

這就是在問 人類可以從地球飛到太陽上 那人類的速度是不是超越了光速

巨大生物邁這一步需要一萬年 這叫超越了光速?

當然 還有一種說法 兩個物體以半速光速相對飛行 那他們的相對速度就等於光速

換句話說 我向著太陽邁一步 我和太陽光的相對速度就已經超越了光速

但這是理論 參照系等等等 宇宙中的參照系只能是宇宙


黯然銷魂整


這樣的假設我可以提出一打:

有人說超光速無法實現,假設有一條二哈身長30萬公里,它跑出一步不就超光速了嗎?

有人說超光速無法實現,假如有一個黑猩猩1000萬公里高,他眨一下眼睛,眼皮的速度不就超光速了嗎?

有人說超光速無法實現,假如有一個1億公里高的巨人,他放一個臭屁,屁的速度不是就超光速了嗎?

誰都知道這種假設很荒謬,究竟荒謬在哪裡呢?事實上宇宙中本來就有這麼大的物體,甚至比這還要大得多的物體,但它們的運動速度怎麼樣呢?還不是得按這宇宙的基本規律來。

太陽夠大了吧,直徑139萬公里,但它運行的速度有多快呢?太陽環銀河系中心運動的速度不過220公里/秒,相對宇宙微波背景的速度也僅370公里/秒。

銀河系夠大了吧?相對宇宙微波背景的速度為550公里/秒。

即使是銀河系中心圍繞黑洞運行最快的恆星S0-102,其速度極值也只有光速的1%,3000公里/秒。

我們再來看宇宙中最狂暴力量幹出的一些事情,比如超大質量黑洞噴出的噴流,超新星爆炸炸出的物質,莫名其妙的伽瑪射線爆等等,也都不可能達到光速。因為這個宇宙的物理定律規定了,只要有靜止質量的物體,速度就不可能達到光速;即使沒有質量,也最多等於光速。

換句話說,真有那麼巨大的生物,它想要跨出那一步,也需要極其漫長的時間;

真有身長30萬公里的二哈,它要想跑出一步,即使用盡吃奶的力氣,也至少要用一秒多鍾;

真有身高超過1億公里的巨人,他放出的臭屁,速度最快也就幾百公里/秒,哪怕他吃了再多的豌豆胡豆!


徐德文5分鐘科學頻道


噫,我少年時代看過一本書,書裡有兩個石像巨人,一男一女,拿著武器。

那個發現巨人的男人覺得奇怪,就在女巨人的腳上敲了塊石頭下來。

重點是,五年後,那個男人又路過,發現兩個石像變了。女的痛苦的彎腰,男的一臉防備的傾身,盾牌武器對著下方。

你明白了嗎?

體型巨大必然會犧牲敏捷屬性。一步踏出日地距離的確厲害,but,這一步要是花了一年呢?

說真的,在人類無法達到光速之前,這個問題毫無意義。


昭回


目前被公認的超光速事件只有兩個:一是宇宙的膨脹速度可以超光速,並且距離越遠膨脹的速度越快;二是量子糾纏的速度超光速,這種現象也是存在的,可以說量子糾纏的速度是瞬時超距的。

有人可能會說愛因斯坦不允許超光速的存在,但實際上愛因斯坦對於光速有著更好的解釋:有靜止質量的物體不允許達到光速,理論上只能無限接近於光速;信息的傳遞速度不能超光速。恰巧上邊說的兩種超光速一個膨脹的是空間,另外一個超光速並不傳遞信息,而量子通信主要的是保證信息的安全性,並非是真正用量子糾纏進行通信的。

接下來回歸主題,如果存在一個巨大的生物,邁一步就可以邁過一個日地距離也就是一個天文單位(1.5億公里),那麼這是否就實現了超光速哪?我們姑且不論這個巨人是如何存在的,就只說它邁的這一步。首先求速度那麼就需要兩個條件:時間+距離,而這一步邁出去的距離有了就是1.5億公里,那麼時間哪?沒辦法前邊已經說了,有靜止質量的物體達不到光速,那麼這個巨人的邁步,理論上可以無限接近於光速,那麼這一步邁出去至少需要8分鐘20秒。因為這個時間是光子從太陽表面到地球表面上的時間。

如果這種巨人真的存在,那麼它將是一個特別遲鈍的人,因為信號在它身體裡的傳播速度最快也只能為光速,它的大腦發出信號給自己的腿,希望邁出去一步,結果等到二十幾分鍾之後才有動作,這將會是非常難的。


科學黑洞


其實相對於宇宙來說,時間距離速度重量,都是沒有的,也就是不像人們想想都那樣,首先光的定義在於時間和距離上,那麼你站在其他星球就可以看到地球的過去時間和以後的時間,對於其他星球來說地球時間沒有意義。我們只不過只能看到地球周圍的時間和物品,所以對宇宙來說沒有時間,它什麼時候產生的什麼時候消失沒有意義,銀河系什麼時候和其他星系相組合,沒有意義,光是快是慢能到達其他星系,沒有意義,所以光速只是地球人的,對宇宙完全沒有意義。時間對地球人很重要,生老病死,但是對於宇宙,這麼短的所謂時間都是忽略不計的,宇宙沒有時間距離速度,我們看到的只是表像。


量天尺周


提問者混淆了距離和速度的概念。

距離雖遠,速度也可以很慢。

假設有這種巨大的生物,我們思考兩個問題:

01

一個巨大的生物一步可不可走出一個日地間距離?

當然可以,這個生物只需大到步長等於地日距離就可以了。

這樣,它隨便走上一步,就是地日間距離那麼遠了——這足足有1.5億公里。

02

這一步有多久?

走這麼一步需要時間麼?

當然需要!

這一步的時間至少是8分鐘——因為光速走完這個距離也需要8分鐘。


所以,即使一個怪獸能夠一步從地球走到太陽,也不意味著它超過光速了。

因為,這一步不可能瞬間完成。


宇宙物理學


我前段時間也在思考光速的問題!

​其實超過光速不一定能回到過去!假設A點到B點的距離是一光年,你在B點看到A點的發生的事件是一年後。這時你以光速前往A點併到達時,此時A點距離事件發生時間點是兩年後,若你以兩倍光速前進併到達A點,這時A點距離事件發生時間點是一年半!無論你以多少倍的光速前進,並不會回到事件發生的時間點。只會無限的接近事件發生的一年後,也許速度夠快,你會在事件發生的時間點一年後零一秒到達A點,這樣就是說,在你看到A點發生的事件時,此時A點以過去了一年,你的速度快到只用了一秒鐘到達A點!

很多人認為,當速度比光速快時,你會回到事件還沒發生前,。我個人覺得不太可能,因為你觀測到的事件是已發生的,並傳輸到你所在的位置,這個事件歷經一年的時間完成傳輸,此時出發,沿途看到的是事件發生之後還未傳輸到你的位置的情景,速度快到無法想象時,你所看到的也是事件發生時間後一年裡的景象被無限壓縮,!就像你在高速上,看到的路燈,你的速度很快,你感覺這個路燈一下就經過了你的身邊,路燈與路燈之間距離很短!如果你下車,你會看到,路燈與路燈之間的距離其實很長!

這是我個人的觀點,如有錯誤,還望指點!​


unisource


我來答!好吧,就假設你說的真的有這麼大的巨人。他跨一步有沒有超光速,那要看他跨一步需要多少時間,一秒鐘的話,妥妥的超光速。十年二十年的話,超屁的光速。如果你又假設他跨一步就是一秒鐘,行行行,是超光速了,你牛逼,你發現了二十一世紀最偉大的發現(超光速)。諾貝爾物理學獎應該頒給你,最偉大的理論物理學家,僅憑一個假設證明了超光速的存在。牛逼牛逼牛逼,真她媽氣人



蘇大大的大世界387


這個問題可以改為這樣:一個巨大的生物,跨一步需要一秒,一步的距離等於一個日地距離,也就是1.5億公里,這樣一來生物的移動速度就超光速了,試問這樣的情況是否會成立。

答案顯而易見,這是不可能的,暫不說這樣的生物是否存在,單就是有靜止質量的物體無法達到光速這一條(或者可以用更加精準的,有靜止質量的物體其世界線必須類時,來表達),就可以否決這個生物的腿能在一秒能移動1.5億公里的距離。

從能量角度考慮,如果物體的速度達到光速,那麼物體的總能量將變的沒有意義,因為代表總能量數值的代數式分母將會變為零,這一點無論如何也是不可能成立的,因此光速是具備靜止質量物體的速度上限,永遠不能達到。

或者仿照上段所述,具備靜止質量的物體,其世界線永遠是類時曲線,這種表達方式非常嚴謹,在廣義相對論中也成立。比如我們常說的宇宙膨脹速率在一定距離外是超光速的,如果我們還從物體速度不能超光速出發,給出的解釋就是這個是宇宙空間的自身的膨脹,不是信息或能量的傳遞超光速,也就是這樣的速度沒有意義,但這樣的解釋實在有些模糊或者不嚴謹,如果我們採用這段開頭的語言,則非常清晰,對於那些因宇宙膨脹而超光速運動物體,其世界線仍舊是類時曲線,不違反相對論。

如果再繼續解釋下去,就要說到光速數值實際上沒那麼重要,只是在狹義相對論中有代表性而已,當然了這些就先不說了。

總的來說,題目中的情況是不成立的,就算不談這樣的生物的存在是否合理,至少它這樣的運動方式是不合理不成立的。

期待您的點評和關注哦!


賽先生科普


這類問題說白了就相當於直接假設有東西可以超光速,然後問有沒有超光速存在!這樣的問題有啥意義呢:你都假設有東西可以超光速了,還要去問有沒有超光速存在?

科學是很嚴謹的,絕不是單憑建立在想象基礎上的假設推論出來的,需要用證據來說話,需要有嚴謹的證明過程!問題中所說的一步可以跨出日地距離的生物,真的可以存在嗎?

科學上講不會存在的,我們需要明白形成生命的本質,生命體需要不斷地吸收能量為自己所用,在這個過程中進行新陳代謝!

當然,請不要用“你沒見過怎麼知道不存在?”這樣沒有意義的思維來辯解,說白了這種思維方式更是一種詭辯,帶走一種矯情和自以為是的詭辯,而自己往往不認同這是詭辯,甚至會自以為很高明的辯解方式!

科學是什麼?科學就是研究我們能夠探索發現的事物裡蘊藏的大自然法則,就是總結歸納!而不是對一些想象的假設的概念負責。說白了,一種東西或者現象必須首先存在,然後人類再去發現存在本身可能蘊藏的一些機制!

科學並不是萬能的,所以要求科學去解釋萬物是不可能的,科學只是人類瞭解大自然的一種方式而已!所以,你可以不相信科學,但既然不相信,為何總是要求科學去解釋一些假設想象的概念呢?你完全可以用其他方式去解釋!

再次回到超光速問題,科學已經證明超光速是不可能的(當然不是絕對的,是有前提的),你可以不相信,因為科學也是需要質疑的,但最重要的是你要行動,用行動去證明超光速是可行的,而不應該僅僅是假設想象!

問題中的假設存在一個巨人一步走出日地距離,如果是你的假設,這沒有問題,你需要主動去證明這種巨人的存在,然後證明一步能走出日地距離!但是往往假設這種問題的人肯定是不能證明的,不能證明怎麼辦?只有一個辦法:讓科學去證明他的假設是否真的存在,如果科學不能證明,那麼他的假設就可能是對的!

這就是典型的詭辯,按照這種思維方式,我可以隨便假設任何結論,然後讓科學證明有沒有可能,如果不能證明,那就有可能,這又有什麼意義呢?

最重要的問題是,科學已經證明任何形式的超光速是不存在的(當然不是絕對的,不要拿量子糾纏等說事),某些人不相信科學,卻又要求科學證明這證明那,這不就是典型的前後矛盾的詭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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