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指“二選一”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將出臺合規指南

據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公眾號消息,11月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浙江省杭州市召開“規範網絡經營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京東、快手、美團、拼多多、蘇寧、阿里巴巴、雲集、唯品會、1藥網等20餘家平臺企業參會。

據悉,會議點名近期網絡經營活動中的突出問題,指出平臺競爭加劇,“二選一”問題突出,涉嫌違反《反壟斷法》。

“二選一”現象由來已久,此前在網絡促銷活動如618、雙十一期間,電商平臺要求商家僅選某一家平臺入駐的現象即被媒體曝光。

此次座談會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副局長徐樂夫表示,“二選一”行為限制交易行為,損害市場競爭秩序。他指出,互聯網平臺實施二選一行為,本質上是一種通過限制交易對方的選擇權,來排斥競爭對手的行為,為市場設置了障礙和壁壘,阻礙了資源和信息自由流動,違背了互聯網開放共享的理念。“二選一”行為對競爭對手產生了較為明顯的封鎖、排斥效果,遏制在位競爭者的發展,影響潛在競爭者進入市場,排除和限制了市場競爭。

徐樂夫表示,“二選一”行為損害了平臺、合作方和消費者的利益。他說,“二選一”行為使得互聯網平臺的合作方被迫站隊,放棄了與其他平臺合作,強迫合作方放棄一部分經營利益,對消費者來說,無法通過單獨一個平臺獲得公平的選擇,互聯網平臺之間的競爭被削弱,不利於消費者福利的提升。

他還指出,“二選一”行為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四款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他說,這一條明確規定,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為,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消費者利益。

南都記者還獲悉,市場監管總局將盡快出臺企業反壟斷與合規指南,以指導企業合法經營,規範市場競爭秩序,促進互聯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南都記者關注到,此前市場監管總局就曾對“二選一”現象多次表態,去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召開“6·18”網絡集中促銷行政指導座談會,京東、阿里巴巴、蘇寧易購、國美在線、噹噹網、網易考拉、貝貝網、唯品會等 12家網絡交易平臺(網站)相關負責人出席,會上明確提到,禁止電商平臺通過協議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

去年“雙11”前期,市場監管總局召集京東、百度、騰訊、阿里巴巴等13家企業召開規範網絡集中促銷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再點名限制商家選擇平臺等問題,要求電商平臺貫徹學習《電子商務法》,在平臺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切實履行好網絡經營主體責任。

南都記者蔣小天 李玲發自北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