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全面推行安樂死,是給病者帶來了幸福,還是給親人帶來更多的痛苦?

品味人生1659320


誰不願意活?都願意活。當一個人病入膏肓無法醫好等待去世時,那心情只有病者知道痛苦,疼痛不如早去世好,一了百了。誰也不想早死,那到死時是人類無法抗拒的,我堅決支持和同意安樂死,還希望儘快能實現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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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個與安樂死不相關的事,1998年,我父親拉不出尿到鎮衛生院去治療,主治醫師給我父親注靜脈點滴,洗腸。治療了十多天,沒見效果我從外面趕回家,見到父親肚皮膨脹像西瓜,因痛苦而呻吟,整夜不眠。第二天,我送父親到市裡醫院,醫生立馬診斷"前列腺肥大致尿瀦留“。先排尿,再補充各種元素,後來動手術。後來我翻到普通中專衛校課本,有一個病種”前列腺炎,肥大,尿瀦留"等標題,再回到老家,數了一下父親靜脈輸液留下的玻璃瓶一共19個。本來拉不出尿,反而輸19瓶500毫升液到體內。不禁悲從中來,直想罵娘,想到庸醫害人,真是要人命,不是咔嚓一聲,而是抽筋剝皮剮肉折磨人。一個鄉村赤腳醫生,對診病一竅不通,情有可原,鄉鎮衛生院的醫生,最低也是醫學大專畢業,還有本科生。連一個最基礎的老年常見病都不認得,這些人在學校,真不知道翻沒翻過書,真不知道是如何實習跟醫生學習的。庸醫害人,要錢,還抽筋剝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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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晚期病人,已無法治療病人,經本人同意,可以推行安樂死。

2018年我奶奶得癌症去世了,從小父母離開我們外出務工,所以和奶奶比較親近,可以說我受我奶奶的影響比較大。她是一個堅強的女人,在我看來也是一個具有傳奇色彩的人,當地人提起她都是讚不絕口,關於她的事蹟,後面有機會再介紹。

就是這樣一個人,2018年查出得了癌症,經過診斷已經是晚期了,我們還是不甘心又輾轉去了重慶,結果也是一樣,醫生的建議就是回家安靜的讓她老人家離世,這個結果讓一家人打擊不小,回來後我還是沒有隱瞞住她的病情,因為我無法在她的面前掩飾內心的情緒,她知道病情後知道自己沒有多少時間了,也很堅強,她說她不怕死,每天當地來看她的人絡繹不絕,擠滿了屋子,好像再一一告別。日子一天天過去,十多天後她開始吃不下東西,就喝一點水,後面水都喝不下了,人瘦的只皮包骨頭了,時不時的乾嘔,看著她這麼痛苦真的好難受,那個時候我就在想要是人能安樂死,或許是給她最後的尊重,能讓她少受點痛苦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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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出的好。我也是病人家屬看病花了幾十萬。報銷才十來萬。現在沒治了。就是國家出臺了安樂死的法律。我在家裡一個人說了也不算。沒有辦法。從我內心中來想。這法律我是絕對贊成的。真的是勞命傷財啊!我姐她沒成家,一直我管著呢。他是國營廠工人。我是個農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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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固有一死,尤其到晚年最後時刻,吃喝拉撒完全不能自理、滿身插著各種管子,靠吸氧、滴營養液來維持生命,其實,此時這樣的"活著",拋開錢、拋開親人的辛苦勞累不說,單就生命本身來看,已經毫無意義了!

咱不用談尊嚴。這個時候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深度昏迷;一種是頭腦還算清醒。第一種情況下,對於生命垂危的病人來說,已經感受不到痛苦了,還好;而在後一種情況下,病人是很痛苦的,無論是精神的折磨還是肉體的折磨,可能都是難以忍受的。此時的病人,應該最希望的,是早一點解脫!

我有個親表弟,四十七八歲,得的是胰腺癌,疼得狠!最後忍受不了啦,就趁著孩子外出的時候,自己往血管裡打了農藥死去了,很慘的!還有一個老鄉,年輕的時候是當地鄉政府的武裝部長,也是個很風光的人物。但不幸的是前幾年罹患了食道癌,前年秋季入住本地縣醫院維持治療,死的那天傍晚,我去醫院遇到他,是兒子用輪椅在走廊裡推著他,還打了招呼呢。可誰知,就在那個晚上的後半夜,也是趁著兒子上廁所的機會,自己爬到病房的窗戶上,從六樓跳下去,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所以,我認為,人到最後沒有任何挽救希望且十分痛苦的情況下,實行安樂死,是人道的!對此,現在普遍呼聲很高,我也極其贊同!當然,這個問題涉及到倫理和司法層面的問題,實行起來有一定難度,但這些問題,我認為首先是觀念問題,在改變觀念,形成了廣泛的社會共識之後,是可以通過立法來加以規範、加以細化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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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過一篇文章,講的是中國人重病之後平均好幾年才會死,而美國他們幾乎重病之後一年就會死。他們幾乎沒有常年癱瘓在床的家人,因為他們會簽署一個協議,就是當需要進行創傷式醫療行為的時候就停止搶救。比如說插管,鼻飼管,喉管,呼吸機什麼的,這些都屬於二次創傷性的醫療器械。他們很多人在清醒的時候簽了那個協議,所以在人不行的時候就不進行那種創傷性的搶救了。中國不同,插得那麼多管子,自己躺在床上沒有什麼質量了,家人還覺得放棄治療是道德綁架,所以很多就會一直躺著,花著錢,其實是滿足了活在別人眼中的樣子。巴金我記得是癱瘓了幾年才死的,明明有思想有感覺,但是自己不能替自己做決定,躺在那完全就是為了家人而活。挺沒意思的。說真的這個和安樂死還有不同的區別。安樂死是主觀選擇要死,那個協議是告訴醫院不要那麼搶救自己,算是被動的吧,我覺得挺好。可以完全避免將來無尊嚴的躺著,要有我就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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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如果真的推行安樂死,我舉雙手贊成。

安樂死對病人對家屬,都是一種解脫。

死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病魔纏身,苦不堪言,又醫治不好,想死死不掉,想活又活不下去,病人痛苦,親人煎熬。

只能眼睜睜看著親人一天天,生不如死的熬下去,束手無策,除了心疼還是心疼,除了難受還是難受。直至油盡燈枯,病人才得以脫離苦海。親人得以解脫。沒有切身經歷,很難體會當事人的感受。用油煎刀剜形容一點不誇張。

人人都會老,都會生病,我想,如果我老了,身患絕症,經受疾病折磨的時候,來個安樂死,對我來說,那是天賜的福氣。如果硬抗著等死,那要遭多少老罪……想想都害怕😱

安樂死,兒女們可能接受不了,對他們來說,眼睜睜看著親人被安樂死,也是一種殘忍。也許一輩子心裡的陰影都難散去。


想想1652782534


安樂死雙面膠,好的一方面是讓病人解除痛苦,也讓家人減輕負擔壓力。壞的一方面是怕讓無辜的人死去



孛兒只斤巴特


其實大家不必把死亡看的多恐怖!有的病人已經病的很重,沒有任何治療價值!醫生也是迴天無術!病人更是無比痛苦!病魔讓病人自己都無法左右自己的命運了,病人已經絕望了,但是還有意識,有思維能明確表達自己,意願!大家就應該尊重病人的意願!讓病人解除痛苦!對家屬也是一種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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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我也看了大家的一些回覆 在這裡說點個人意見 首先事事都是有AB面的,就拿最近的熱點事正當防衛和防衛過度這個來說吧,本身正當防衛這個條例是沒有問題的,這也是好事,但是我國現有法律總有漏洞,就跟電腦程序一樣,不管這個程序多好,總有有心人能找到漏洞並且利用,但是不能因為有人會找到漏洞利用就不去發佈不去用啊,利大於弊那就要去做,漏洞我們可以慢慢去補,安樂死對很多遭受著病痛折磨的人來說是一件好事,這個毋庸置疑,現在最大的問題在於怎麼界定病患是否真的想要安樂死,因為全面推行安樂死不是強制安樂死 而是給病患和家庭多一個選擇。有的人只想活著,有的人只想有尊嚴的活著,那麼現在你只想顧著那些想活著的人的想法就不管那些想有尊嚴離去的人的想法了麼,那這一樣是對生命的不尊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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