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陽一新房6天兩次被糞水淹,物業要求業主籤協議:不得再向政府部門投訴,你怎麼看?

刻意的假裝


事情大概經過:四川簡陽的李女士新房去年10月裝修完畢,本來準備今年8月搬新家,結果剛搬一半,房子就接連出現汙水倒灌現象。她幾度找小區物業公司解決,但倒灌問題卻依然存在,最近6天甚至被糞水淹了兩次。   

該小區物業公司黃姓負責人解釋,出現汙水倒灌的管道屬同一戶型業主共用,堵塞原因與物業沒有任何關係,李女士只有找其他共用業主賠償。物業公司出於人道主義角度,可以幫其重新修復排汙管道,但需簽訂一份協議。   



在協議內容上,物業公司要求李女士承諾管道堵塞與其無任何關係,不得再向政府部門進行任何方式的無理投訴和反映。   

這個事情,說簡單一點,兩個原因導致,第一、樓上業主不文明行為導致,因為樓上有人將建渣、生活垃圾等倒進共用管道所致;第二、物業沒有及時對公共區域的管道進行疏通,剛開始出現堵塞被淹沒的時候,說是下大雨導致,沒進行排查,到後面再次被淹的時候,才派專業人員排查,找到原因,說明物業不作為。

至於物業提出的“不得向政府投訴”,就是非常奇葩的規定,可以說物業的霸道和愚蠢行為,也是沒有道理的。



雖然物業提出來的要求很奇葩,但李女士要求物業進行賠償,確實有點說不過去,物業有疏通下水道堵塞的責任和義務,但因為下水道的堵塞為樓上業主不文明行為導致,所以,我倒是建議,賠償應該由樓上業主來負責,當然了,究竟是不是樓上業主所為,誰需要提供證據,這個事情,最好還是走法律途徑。

目前,李女士表示不同意跟物業籤這個奇葩協議,未來可能通過法律。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這件事聽說了,先聊聊具體發生了什麼事情:

四川簡陽的李女士和丈夫辛苦攢了幾年錢買了套房子,2018年10月裝修後一直在放味道,2019年8月打算入住後發現屋內被汙水漫灌,傢俱、家電、地板被泡出現損壞。

李女士起初幾次找物業投訴,物業聲稱是暴雨所致,可之後6天內她家又被淹了2次,而且十分嚴重。憤怒的李女士要求物業公司徹查,物業這次排除專業人員檢查,結果發現是樓上住戶將裝修建渣和生活垃圾傾倒造成水管堵住。

物業負責人與李女士協商,如果他們幫忙疏通管道可以,但是必須簽訂協議,但不能向政府相關部門投訴,否則他們不會管這件事。

李女士的遭遇表面上是樓上業主不文明行為所致,但實際上與物業不作為有關。

樓上業主傾倒垃圾物業有責任監督和阻止,但是物業沒有發現,一句私自傾倒推卸責任一乾二淨。而李女士家被淹後物業又百般敷衍,竟然拿暴雨當藉口,全樓沒被淹,怎麼唯獨李女士家被淹。之後損失擴大了,物業又要求讓李女士自己去索賠。

我想說,難道當初樓上業主裝修連保證金都沒有?物業收錢到底能做什麼?物業到底是服務公司還是管理公司,業主花錢請物業不是為了添堵的。

一般情況下,物業公司都會與業主簽訂協議,這協議不只是向業主索要物業費的憑證,更是對業主服務的承諾。

先不談樓上弄破管道責任,管道漏了物業公司就有責任修復!修復不好造成損失,業主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物業竟還敢威脅必須簽訂協議保證不投訴,這明顯是利用優勢地位欺負業主。

這家物業今後別再指責業主不按時繳納物業費了,誰遇到它都不會心甘情願交錢。

從法律上講,業主起訴主體應該是樓上業主,但物業也應該列為被告,沒有履行監督義務。這件事沒有結果之前,張女士應該拒絕繳納物業費。


民間那些事兒


新房的話物業這麼做是不厚道的,辛辛苦苦買的新房就變成這樣的話,誰都不樂意的遇到這種事情,我建議消費者維護自己的利益,勇敢去反對這些錯誤的事情!


三七依


物業屬於管理型服務性行業,但正因為管理是他們體現服務的形式,因此物業人員首先需要具有一定基本素質和職業修養,管理起來就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要平衡這種矛盾,就需要管理和人性共存。只有使業主在備受關懷的狀態下處理事情。


上海鏈家郭澤偉


最惱火的就是這個,管道堵了沒有人組織協調處理,單靠被堵一層的業主很難辦成事情。


摘下嘻嘻嘻嘻


新房被糞水……、還不許投訴?真是亂套了!可以這樣下去嗎?那還是法制國家嗎?物業有本事幹好、無本事滾!幹不好、還來掙我的錢。


朱老師6491


物業這麼做是不合理的,當小區有問題出現的時候,小區物業遲遲沒有去解決這個問題,那麼業主投訴是正常的,也是業主的合法權益。


尋家


發生堵塞後物業公司怠於履行自己的職責,沒有及時對損害發生的原因進行排查,造成損失進一步擴大,則物業公司需要履行自己的責任,因此在物業體現其本身的服務外,更要平衡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


惠房網


是不是衛生間的主管堵塞了,但物業的做法欠妥,應該積極找問題,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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