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唐朝雷州人因久旱無雨,砍傷天上雷公,從此掌握了降雨方法

唐憲宗元和年間,雷州海康(今廣東雷州市)人陳鸞鳳,崇尚義氣,不畏鬼神,鄉人都稱他為小周處(周處曾經斬殺猛虎和蛟龍)。

海康縣有一座雷公廟,儘管縣裡人虔誠地祭祀,然而還是有妖異之事發生。縣裡人每年聽到第一次春雷響起時,記下此時的年月日,過了十年,又逢此日,必須停止一切工作。有違犯者不信,晚上一定會被春雷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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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海康縣大旱,縣裡人向雷公祈禱而沒有反應。陳鸞鳳大怒說:“我的家鄉,乃是雷鄉,身為神靈卻不為百姓賜福,何況還享受如此隆重的香火祭祀!莊稼已經枯焦,池塘已經乾涸,牲畜已經祭神用盡,仍然不下雨,還要這雷公廟幹什麼!”於是一把火將雷公廟燒了。

海康縣還有一條風俗禁忌,不可以將黃魚和豬肉混合著吃,吃下後必會被天雷震死。陳鸞鳳燒雷公廟那天,手持竹炭刀來到田野中,將禁忌之物混合著吃,然後嚴陣以待。

果然有惡風吹起,怪雲湧現,暴雨驟至,雷電震響。陳鸞鳳於是持刀朝雷公揮砍,斬斷了雷公的左腿。雷公慘叫一聲墮地,樣子像熊像豬,有毛有角,長著青色的肉翼,手執短柄玉斧,流血不止,天上雲雨盡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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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鸞鳳知道雷公沒有神通變化,於是跑回家,告訴親戚說:“我砍斷了雷公的大腿,請隨我一觀。”親戚驚駭,一起去田野裡查看,果然看見雷公斷了一條腿。陳鸞鳳又持刀想砍斷雷公的脖子,吃雷公的肉,卻被群眾抓住了。群眾說:“雷公是天上的靈物,而你是下界的凡人,如果擅自殺害雷公,必會使我們全鄉受禍,”群眾抓住了陳鸞鳳的衣袖,使他無法擊殺雷公。

頃刻,又有烏雲湧起,雷電霹靂,挾裹著受傷的雷公和斷腿而去。隨即大雨滂沱,從中午下到黃昏,田野中枯萎的禾苗都挺立起來了。陳鸞鳳被男女老幼訓斥,不準回家,於是持刀走了二十里,來到舅表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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