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張靜雅)今日(11月4日),新京報記者從通州警方獲悉,11月1日,兩名在潮白河與運潮減河交匯口附近非法捕撈的男子被查獲。從5月開始禁漁期截至目前,通州警方已查處涉漁違規、違法案件34起,行政處罰13人、立案刑事拘留違法人員20人。
警方將非法捕撈的小魚倒回水中。警方供圖
辦案民警介紹,11月1日,通州公安分局環食藥旅支隊會同胡各莊派出所、通州漁政進行聯合執法工作。民警在潮白河與運潮減河交匯口附近,發現兩名男子正在河中進行非法捕撈,當即將該二人查獲。經漁政人員現場確認,該二人均採用駕船在河中下“粘網”的方式進行非法捕撈,現場查獲該二人用於非法捕撈的簡易漁船兩艘、“粘網”兩面及少量漁獲物。區漁政擬對現場查處的兩名違法嫌疑人進行行政處罰。
據悉,2019年,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頒佈《關於調整禁漁區、禁漁期的通告》,通州區轄區內19條河流實施全面禁漁制度。通州禁漁區包括潮白河、運潮減河、北運河、通惠河(含南護城河河段)、涼水河(含蓮花河河段)、新鳳河、通惠排幹、蕭太后河、牛牧屯引河、鳳港減河、港溝河(上段)、鳳河、通大邊溝、港溝河、豐字溝、溫榆河、壩河、小場溝、小中河等19條河流,以上水域為全年禁漁;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或者使用地籠、迷魂陣等禁用的漁具進行捕撈。
截至目前,通州公安分局已開展聯合執法行動45次,執法巡查河道1800餘公里。清理違規網具上千米,查處涉漁違規、違法案件34起,行政處罰13人、立案刑事拘留違法人員20人。
校對 李世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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