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股東收到答辯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9年10月31日,湖北三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接公司實際控制人許錫忠先生、第四大股東海南宗宣達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宗宣達)通知:許錫忠先生和海南宗宣達於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員會關於(2019)京仲裁字第4279號仲裁案答辯通知,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申請人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與海南宗宣達、許錫忠先生於2017年1月18日簽訂的《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A版)》、於2017年1月18日簽訂的《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B版)》、於2017年1月18日簽訂的二份《保證合同》所引起的爭議向本會遞交了仲裁申請書,本會已根據上述合同項下的仲裁條款於2019年8月30日予以受理。請自收到本答辯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會遞交答辯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各一式六份。

仲裁申請書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仲裁雙方的基本情況

申請人: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一:海南宗宣達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二:許錫忠

二、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一向申請人支付融資本金人民幣331,909,395.00元;

2、裁決被申請人一向申請人支付未支付的利息(按年化利率13%計算,應計算至被申請人實際支付完畢之日止,暫計算至2019年8月26日(含),為人民幣50,121,139.25);

3、裁決被申請人一向申請人支付因未按期購回待購回融資本金而產生的違約金(自2018年5月18日起,以未購回的融資本金為基數,按日0.05%的利率計算,應計算至被申請人實際支付完畢之日止,暫計算至2019年8月26日(含),為人民幣77,334,889.04元);

4、裁決被申請人一向申請人支付待回購期間因被申請人一履約保障比例低於預警或平倉線而產生的違約金人民幣27,827,208.62元。

5、裁決被申請人一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為本案支出的律師費人民幣20萬元;

以上五項仲裁請求暫計算至2019年8月26日(含),合計金額為人民幣487,392,631.91元;

6、裁決被申請人二對被申請人一上述第1、2、3、4、5項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7、裁決申請人有權對被申請人一出質的其持有的湖北三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293)共計63,674,250股股票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在上述第1、2、3、4、5項請求金額的範圍內優先受償;

8、裁決被申請人一、被申請人二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用。

三、仲裁申請的影響

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根據申請人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仲裁程序中的財產保全申請,裁定凍結海南宗宣達無限售流通股63,674,250股及孳息,裁定輪候凍結許錫忠先生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流通股207,387,072股及孳息(詳見公司2019年10月23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 www.sse.com.cn)上的臨2019—051、臨2019—052號公告)。

四、風險提示

本公司與海南宗宣達、許錫忠先生在資產、業務、人員、財務等方面均保持獨立性,本次海南宗宣達所持股份被凍結及許錫忠先生所持股份被輪候凍結不會影響本公司的生產經營。但其凍結股份若被司法處置,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公司將持續關注本事項的進展情況,並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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