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超市順手牽羊,結果被壞人盯上了

貪小便宜吃大虧,遇到敲詐要報警

■通訊員 何文斌 秦俏俏 張瑩倩

“站住!你是不是偷了超市裡的東西……”貪小便宜的顧客若是遇到這種情況,肯定以為遇上超市工作人員或是便衣警察,便自認“倒黴”。

有個男子專門以超市工作人員名義,在臺州多家超市尋找拿走商品未付錢的顧客,再尾隨至人少的地方將其叫住,以報警或曝光到網絡相要挾,進行敲詐勒索。

10月14日,台州市椒江區人民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對犯罪嫌疑人趙某提起公訴。

2018年7月的一天,方某在臨海某超市買完東西,準備下樓時,被自稱超市管理員的趙某攔下,將他帶到商場角落的一個小房間後,趙某說方某偷了東西,並讓方某把揹包裡的東西交出來。

原來,方某買東西時,一時起了貪念,見四處無人,把零食藏入揹包,結賬時未結算揹包內的零食。結果,這一切被躲在角落裡的趙某盯上,並拍下方某拿零食的照片。

趙某要求方某賠償2萬元,否則就報警,並且將照片發到網上,讓所有人都知道。方某即將研究生畢業,正在一家正規單位實習,想到自己的名聲和前途,方某不得不乖乖就範。

經討價還價,方某當面轉賬給趙某1萬元,並寫下1萬元的欠條。

在臺州市椒江區某超市拿了兩瓶礦泉水,沒有付錢的齊某也遇到同樣狀況。

被趙某勒索後,齊某想要回到收銀臺付錢,卻被阻攔。趙某威脅齊某要把事情捅到派出所,還要將照片貼到超市門口。齊某隻得給了趙某4000元了事。

趙某是如何光明正大出入各超市幫助“抓小偷”的呢?

4月29日,椒江某超市的防損科科長接到一個電話,此人稱自己是派出所派到超市抓小偷的,依靠這個工作向派出所領取獎勵。聽趙某說得頭頭是道,超市工作人員便相信了。

為了掩蓋自己的犯罪目的,趙某將其中幾次抓到小偷後敲詐的錢款轉賬給超市的防損科科長。

5月14日,小萍在椒江某超市拿了兩瓶酸奶,因沒有付錢,被趙某以同樣的手段敲詐2000元。走出超市後,心有餘悸的小萍打電話告訴了媽媽,媽媽當即報警。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區西派出所接警後,迅速開展偵查,很快鎖定嫌疑人趙某。後趙某到區西派出所投案自首。

經查,22歲的趙某是安徽人。2017年至今年5月14日,趙某以超市工作人員名義,在臺州多家超市內,專盯拿走商品未付錢的顧客,以報警或曝光相要挾,敲詐勒索他人財物22次,共9.72萬元。

貪小便宜吃大虧。警方提醒,貪小便宜心理要不得。如果遇到敲詐,要及時報警,千萬不要因為怕丟面子,讓不法分子得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