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超市顺手牵羊,结果被坏人盯上了

贪小便宜吃大亏,遇到敲诈要报警

■通讯员 何文斌 秦俏俏 张莹倩

“站住!你是不是偷了超市里的东西……”贪小便宜的顾客若是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以为遇上超市工作人员或是便衣警察,便自认“倒霉”。

有个男子专门以超市工作人员名义,在台州多家超市寻找拿走商品未付钱的顾客,再尾随至人少的地方将其叫住,以报警或曝光到网络相要挟,进行敲诈勒索。

10月14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提起公诉。

2018年7月的一天,方某在临海某超市买完东西,准备下楼时,被自称超市管理员的赵某拦下,将他带到商场角落的一个小房间后,赵某说方某偷了东西,并让方某把背包里的东西交出来。

原来,方某买东西时,一时起了贪念,见四处无人,把零食藏入背包,结账时未结算背包内的零食。结果,这一切被躲在角落里的赵某盯上,并拍下方某拿零食的照片。

赵某要求方某赔偿2万元,否则就报警,并且将照片发到网上,让所有人都知道。方某即将研究生毕业,正在一家正规单位实习,想到自己的名声和前途,方某不得不乖乖就范。

经讨价还价,方某当面转账给赵某1万元,并写下1万元的欠条。

在台州市椒江区某超市拿了两瓶矿泉水,没有付钱的齐某也遇到同样状况。

被赵某勒索后,齐某想要回到收银台付钱,却被阻拦。赵某威胁齐某要把事情捅到派出所,还要将照片贴到超市门口。齐某只得给了赵某4000元了事。

赵某是如何光明正大出入各超市帮助“抓小偷”的呢?

4月29日,椒江某超市的防损科科长接到一个电话,此人称自己是派出所派到超市抓小偷的,依靠这个工作向派出所领取奖励。听赵某说得头头是道,超市工作人员便相信了。

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目的,赵某将其中几次抓到小偷后敲诈的钱款转账给超市的防损科科长。

5月14日,小萍在椒江某超市拿了两瓶酸奶,因没有付钱,被赵某以同样的手段敲诈2000元。走出超市后,心有余悸的小萍打电话告诉了妈妈,妈妈当即报警。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区西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开展侦查,很快锁定嫌疑人赵某。后赵某到区西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22岁的赵某是安徽人。2017年至今年5月14日,赵某以超市工作人员名义,在台州多家超市内,专盯拿走商品未付钱的顾客,以报警或曝光相要挟,敲诈勒索他人财物22次,共9.72万元。

贪小便宜吃大亏。警方提醒,贪小便宜心理要不得。如果遇到敲诈,要及时报警,千万不要因为怕丢面子,让不法分子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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