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牵羊”偷走电动车 下一秒就悲剧了!

10月21日17时许,柳州市公安局柳石派出所接到事主覃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柳南区城站路东站四区某栋单元楼下的一辆红色台铃牌电动车被盗。接报后,该所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经询问事主得知,其将电动车停放后忘记拔车钥匙便离开。

“顺手牵羊”偷走电动车 下一秒就悲剧了!

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天网监控视频进行倒查,发现盗窃嫌疑人系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中年男子,其于当日16时10分许作案后驾驶被盗车辆往城站路方向逃窜。

经循线追踪,民警综合研判,初步锁定居住在城站路某小区某单元室的丁某平具有重大嫌疑。10月23日下午,该所组织警力前往布控抓捕,于16时许在丁某平家中将其抓获,当场缴获被盗电动车一辆。

经审讯,嫌疑人丁某平(男,64岁)如实供述了10月21日盗窃事主电动车的违法事实。目前,丁某平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追回的被盗电动车已返还事主覃先生。

普法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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