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銀行業務經理被判刑2年半,夥同“市長”丈夫共同受賄超百萬

今年7月,常德市中院披露,原長沙市委常委張湘濤單獨或夥同受賄920餘萬元,以及520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被法院一審判處15年。

日前,常德市中院的一份判決書中透露,夥同張湘濤受賄的正是其妻子,原招商銀行長沙市分行業務經理芮志英。芮志英被指夥同受賄155.79萬元,替丈夫隱匿房產102.9萬元。

經法院查明,2004年至2016年,芮志英利用張湘濤擔任長沙市領導的職務便利,先後為長沙市慶湘置業開發有限公司、湖南衡泰保險公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衡泰公司)、湖南卓凡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等單位在承攬工程、申請國家專項農業扶持資金、文化產業扶持資金等方面謀取利益,與張湘濤共同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55.79萬元。

其中,2005年,被告人芮志英利用張湘濤的職務便利,為衡泰公司參與靳江河水利改造項目提供幫助。2009年至2011年,芮志英先後兩次收受衡泰公司董事長範某現金共計74萬元,芮志英收受後均告知了張湘濤。

招商银行业务经理被判刑2年半,伙同“市长”丈夫共同受贿超百万

據芮志英供述,2009年6月,招商銀行總行組織去南非旅遊,其在南非買了一個2克拉的裸鑽,大概3萬美元。回國以後告訴範某,範某隨即拿了24萬元現金“報銷”鑽石費用。

2011年8月,芮志英和範某喝茶提到女兒要參加工作,打算送一輛好點的車給她,範某聽後往芮志英女兒的招商銀行卡轉賬50萬元。

衡泰公司董事長範某表示,“之所以送錢給芮志英、張湘濤,是因為張湘濤介紹工程賺了幾千萬元,為了感謝他的關照。”

另經法院查明,芮志英在明知丈夫張湘濤非法收受長沙市芙蓉區天扶華庭小區房、雨花區綠色食品城B棟2處門面等賄賂,在張湘濤的授意下,以他人名義分別辦理產權證予以窩藏,上述房產價值共計102.9萬元。

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芮志英利用丈夫張湘濤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55.79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巨大;芮志英明知是張湘濤非法收受的房產共計價值102.9萬元而予以窩藏,其行為還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且情節嚴重。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芮志英犯受賄罪、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半,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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