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中小学教师从教十不准》
1. 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 不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给学生停课,不劝迫学生退学或转学。
3. 不准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定、成果评审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4. 不准穿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或酒后进教室。
5. 不准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6. 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 不准擅自办班或参与有偿补课。
8. 不准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
9. 不准以教师工作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用,违规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
10. 不准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在课堂接打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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