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豐南區通報4起基層“微腐敗”案件

河北新聞網訊 據豐南區紀委監委消息,基層“微腐敗”專項整治開展以來,在上級紀委監委和區委的堅強領導下,唐山豐南區全區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同向發力,堅持問題導向,以開展7個清查行動為載體,全方位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著力減民憂解民怨,力促各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基層幹部廉潔履職。截至目前,全區共查處基層“微腐敗”問題48個,黨紀政務處分45人,誡勉談話14人,批評教育29人;涉及鄉科級幹部7人,一般幹部18人,村“兩委”幹部63人。現將查處的4起基層“微腐敗”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黃各莊鎮董各莊一村報賬員董立軍在土地確權工作中對村民提出單獨確權要求未按規定予以辦理問題。2015年9月,黃各莊鎮董各莊一村報賬員董立軍在具體負責本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沒有將本村村民董某甲提出的單獨確權要求及時向村委會反映,致使董各莊一村村委會於2018年5月30日將董某甲夫婦二人承包地確權到其子董某乙名下。董某甲因沒有單獨確權事宜多次到黃各莊鎮政府上訪,給本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董立軍黨內警告處分。

二、錢營鎮小屯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侯天友違規實施村內工程問題。2014年4月,時任錢營鎮小屯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侯天友在實施村廣場美化等5項工程中,未按規定組織工程的招投標、簽訂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致使上述5項工程所用工程款41.8萬元一直無法入賬列支,給該村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侯天友黨內警告處分。

三、南孫莊鄉楊英莊村原報賬員張志義等人在協助辦理自然災害保險理賠工作中未如實申報理賠名單致使受災村民未取得賠償問題。2017年8月,時任南孫莊鄉楊英莊村報賬員張志義在協助某保險公司辦理自然災害保險理賠工作時,因工作量大,經與時任村委會主任張洪亮(非中共黨員,給予其批評教育)商量,編造受災戶名單獲得保險公司理賠後,未及時將理賠款收回併發放至真正受災戶。2018年春節後,群眾因此事信訪,張志義與張洪亮商議後將理賠款收回交由保險公司處理。截至目前,受災戶未領得理賠款。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志義黨內警告處分,並責成相關單位將受災理賠款依規依法發放到位。

四、區水利局水資源管理與水利水保科職員王浩將信訪人信息透露給被信訪人問題。2018年9月,原區水務局抗旱服務站農水二科職員王浩將到該局信訪的某村村民甲某信息透露給被信訪人乙某,後乙某在該村村民代表會上公開警告信訪人(未指名道姓),並將信訪人甲某電話號碼後四位在微信群中予以公佈,導致甲某又多次向有關部門信訪,給正常信訪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經區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王浩政務警告處分。

上述發生在基層的“微腐敗”典型問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啃食群眾獲得感。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切實以案為鑑,汲取教訓,做到警鐘長鳴。各地各單位黨組織必須站在講政治的高度,不斷壓實主體責任,紮實開展基層“微腐敗”專項整治,下大力氣規範基層“微權力”運行,梳理晾曬村級事務“小微權力清單”,切實完善防範機制,鞏固專項整治效果。全區紀檢監察機關要站在全局高度,堅持零容忍、出重拳,強化問題線索收集和分析研判,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肅查處與民爭利、辦事不公、作風霸道、濫用權力等群眾身邊的突出問題,持續保持懲治基層“微腐敗”的高壓態勢,真正使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明顯減少,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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