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牌室關閉3年後卻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拘,安徽47歲男子羈押看守所30天身亡

棋牌室關閉3年後卻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拘,安徽47歲男子羈押看守所30天身亡

在看守所羈押30天后申友證在看守所死亡

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拘,羈押30天蹊蹺死在看守所內最終撤案,28歲申某和家人為父親維權半年多,他們想知道父親亡故的真相,但依然是四處碰壁。

>>被抓

關閉3年的棋牌室成奪命之禍

1972年8月出生於安徽阜陽潁州區馬寨鄉的申友證,其身份證顯示發證機關是阜陽市公安局潁州分局,身份證有效期是2008年至2028年,但沒等這張身份證失效,申友證已於2019年4月死亡。這一切要從他經營過的棋牌室說起。

棋牌室關閉3年後卻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拘,安徽47歲男子羈押看守所30天身亡

2007年阜陽市潁州區體育局批准馬寨鄉成立“大家樂中老年活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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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友證這間30平方米的棋牌室在2016年就已關閉

華商報記者獲得的相關文件顯示,2007年,經阜陽市潁州區體育局(現為潁州區文化旅遊體育局)批准,馬寨鄉成立“大家樂中老年活動中心”。申某告訴華商報記者,父親申友證是從爺爺手裡接受這個棋牌室的,“大約30平方米,實際上就在我家二樓,有三個麻將機,來打牌的都是鄰里,每桌會收10至20元不等茶座費。”

就連飯桌被當成賭具抬走

申友證有兩個兒子,大兒子當兵退役,申某是小兒子作法律工作。據申某介紹,從2016年起棋牌室就已關閉,“本身這個棋牌室也不賺錢,因為鎮上的棋牌室開了很多,而且我父親要經營到浙江東陽和到馬鞍山的兩條線的長途客運,我哥哥要跟車,所以也沒人管棋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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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友證(左一)的棋牌室3年前就已關閉,沒想到會被以開設賭場罪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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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友證(右一)關閉棋牌室後主要經營長途客運

但令家人始料不及的是,就是這間已經關閉3年的棋牌室,成為父親奪命之禍。2019年3月28日晚,阜陽市公安局潁州分局民警突然趕到申友證家搜查,並先後將父母帶走調查。“他們在家裡翻箱倒櫃地找,最後抬走了一張吃飯的桌子和廢棄的麻將機,說是賭具,還拿走了棋牌室相關證照,還有我父親的銀行卡、錢包和手機。”申某稱,棋牌室牆上貼的禁賭宣傳標語和棋牌室銅牌也被帶走。

威脅發函吊銷兒子律師證

申某當時並未在家,但作為法律工作者,他委託朋友瞭解到,警方在對父母和哥哥進行問話調查中使用了令人心悸的語言暴力,“兩名警察在場,一個唱白,一個唱黑,主要問開棋牌室這幾年收了多少茶座費,對我母親進行恐嚇,還威脅些他們可以發函件吊銷我的律師證……”

>>猝死

看守所羈押意味死亡身上淤青

申某表示,母親接受問詢後被哥哥接回,只是受到驚嚇,但沒想到父親這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3月29日,父親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拘。“4月28日下午5時,我哥接到了阜南縣看守所的電話,被告知我父親因‘心臟病復發’被送往阜南縣人民醫院搶救。”但家人趕到醫院並未見到父親,經多方詢問,後被告知父親已死亡,但就是不讓家屬看遺體。“4月30日,我和堂姐是在阜南縣殯儀館自己查到我父親的遺體。他的胸部有條狀傷痕,心口位置有明顯淤痕,手臂、腰側等有很多淤青和烏紫,左腳上粘了一片白色藥片。”

家屬拿不到屍檢報告

阜南縣人民醫院《搶救記錄》顯示,申友證被送至該院時已全身溼涼,各項生命體徵消失。申某告訴華商報記者,他從醫護人員處瞭解到,父親被從阜南縣看守所送來搶救時已經死亡。面對種種可疑,家屬提出對申友證的死因進行屍檢申請。

“為了屍檢,我們家屬在阜南縣檢察院和公安局之間來回跑了好幾個月,最終才算作了。”但讓申某難以接受的是,家屬不簽字就拿不到屍檢報告,“8月26日,我只看到屍檢報告裡有肋骨和手骨斷裂等字樣,不讓我們家屬帶走,更不能拍照和複印,所以一直到今天我們家屬都沒有拿到屍檢報告。”華商報記者獲得的相關文件顯示,阜南縣檢察院答覆家屬稱,申友證符合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急性發作致循環功能衰竭死亡。對於屍檢結論,家屬並不接受。申某表示,父親雖然患有“三高”,但並沒有心臟病,怎麼會羈押中猝死?

家人認為申友證死的不明不白。3月31日,申某曾委託一位律師去會見父親,這位律師出來告訴他,警員對父親的態度很不好,不讓睡覺,不給吃飯,甚至晚上連睡覺的地方都沒有,更沒有被子蓋。這位律師當時也曾申明嫌疑人的權利,提醒警方注意羈押者的身體健康。家屬後來委託律師以身體不適宜羈押為由,向阜陽市公安局潁州分局辦案民警王某遞交了申請書,但一直等不到答覆,家屬找到這位民警詢問,竟然推脫說沒有收到律師的申請書。後經家人證實,這位王姓警官正是之前威脅申某母親和哥哥的辦案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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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友證的家屬認為王姓辦案民警執法不規範

看守所監控不讓查看

更令家屬不解的是,他們要求調取申友證在看守所羈押時的監控錄像,也遭到警方拒絕。申某設法從阜南縣看守所內部瞭解到,父親大約是4月19日被從阜陽看守所轉到阜南縣看守所羈押,“其間沒有被子蓋,沒有衣服換洗,晚上冷得被迫和其他羈押者擠在一起。”另外,醫院方面顯示是4月28日下午3時30分,父親被送醫,為什麼警方到下午5時才通知家屬?而且父親腳上發現的那顆白色藥片,迄今為止,公檢方面始終沒有給一個說法。“我們希望查明我父親怎麼死亡的真相。”

申某一直想不通的是,這間棋牌室已經關閉3年了,為什麼警方會上門調查,他認為“是有人向警方進行了舉報。”申某多方瞭解到,他的姑姑因買地建房和一位鄰家發生矛盾。

>>回應

羈押死亡是正常的心臟病死亡

11月2日,華商報記者撥通阜陽市公安局潁州分局孫局長的電話,被告知打錯了;記者聯繫謝副局長,但其電話一直在通話中;記者聯繫分局陳姓刑警隊長,其電話一直無人接聽。阜南縣看守所所長李誠向華商報記者證實,申友證一案已撤銷,申友證的確是從阜陽看守所轉所到阜南縣看守所。李誠要求記者辦理正常採訪手續,他才能接受採訪,並表示這兩天找他採訪的媒體記者很多,這個案子主要是巡視組關注了,他只強調申友證羈押死亡是正常的心臟病死亡。

棋牌室關閉3年後卻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拘,安徽47歲男子羈押看守所30天身亡

潁州區檢察院的答覆函稱已發出檢察建議,要求潁州公安分局規範執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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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市公安局潁州分局出具的撤案決定書

華商報獲得的阜州公(治)撤案字(2019)26號撤銷案件決定書顯示,申友證開設賭場案,因犯罪嫌疑人死亡,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條規定,5月16日,阜陽市公安局潁州分局決定撤案。

10月,申某再度委託律師,就阜陽市公安局潁州分局不予答覆之前所提對父親取保候審一事,向潁州區檢察院申請進行法律監督。華商報獲得的10月8日潁州區檢察院的答覆函顯示,潁州區檢察院調查後認為雙方各執一詞,無法確認事實。針對阜陽市公安局潁州分局辦案部門在對申請人或犯罪嫌疑人所委託的辯護人遞交材料沒有交接登記等執法不規範行為,檢察院已向阜陽市公安局潁州分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嚴格遵守辦案程序,規範執行行為,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當事人的合法訴訟權利。

>>釋法

究竟誰該為羈押者的死亡負責

為何棋牌室關閉3年了還要追究開設賭場罪?11月2日,就申友證涉嫌開設賭場罪涉及的法律問題,華商報記者專訪了知名律師周兆成。

周兆成律師指出,根據我國《刑法》第303條第二款規定,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對於該罪認定主要方式有:以營利為目的,以行為人為中心,在行為人支配下設立、承包、租賃專門用於賭博的場所。提供賭博用具讓他人賭博的。“如果該棋牌室有以上行為,或者明知有人在自己的棋牌室內從事上述行為,而為其打掩護,提供便利的,才可以認定是聚眾賭博行為。如果開棋牌室僅僅是提供一個供居民娛樂的場所。方便周邊群眾在棋牌室打打牌、玩玩麻將休閒娛樂,並且經營者還具有合法的證照,通常不應該認定為開設賭場罪。”

周兆成表示,開設賭場罪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和開設、經營賭場的行為。在主觀上要求行為人必須是故意,即行為人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一貫參加賭博,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和娛樂。

根據我國《刑法》第303條規定,開設賭場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我國《刑法》第87條的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二)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由此可見,構成開設賭場罪,如果判處的刑罰在3年以下,追訴期是5年,判處的刑罰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時,追訴期則為10年。

當然,如果是一般的治安案件,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2條的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6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周兆成分析認為,在本案中死者申友證的棋牌室雖然已經關閉了3年,公安機關還是有追訴時效的。但是,對於3年前的棋牌室到底是正常娛樂場所,還是開設賭場的窩點,公安機關還是應該抱著謹慎的態度考慮是否立案,這些都需要強有力的證據支撐,要看現場抓獲的賭徒人數、繳獲的賭資多少,以及牌桌數量等情況確定,才可以追究經營者的刑事責任。

周兆成特別指出,“作為死者申友證之子申某委託的代理律師,我們對委託人的父親死者申友證在阜南縣看守所裡死亡深表心痛。阜南縣看守所是否監管不力?阜南縣看守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我們都期待早日查清!”

周兆成表示,看守所是依照法律規定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的監管場所。對於被關押人員合法權益要能夠保障。羈押的嫌疑人在看守所裡是否正常死亡,不是僅有看守所自己去陳述,而應該依賴權威的調查結論。如果嫌疑人在看守所裡非正常死亡,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看守所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監管屬於刑事司法行為。公民在看守所羈押期間非正常死亡可以按照《國家賠償法》規定的刑事賠償程序處理。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國家賠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第14條第一款規定:“依照國家賠償法第17條第(四)項的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放縱他人虐待、違法不履行或怠於履行法定職責等不作為情形,且與公民在羈押期間死亡或者受到傷害存在因果關係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規定:“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公民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看守所的主管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可以要求國家賠償。

周兆成表示,“作為死者申友證之子申某委託的代理律師,我從阜南縣人民檢察院瞭解到死者申友證死亡原因系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急性發作致循環功能衰竭死亡。對於這樣的死亡原因,我瞭解到死者申友證家屬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第一、家屬從來沒有聽說申友證患有心臟疾病,即便死者申友證真的患有心臟疾病,為何阜南縣看守所在收押時沒有發現?依據我國看守所條例的規定,看守所在收押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患有其他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不予收押,同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5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被羈押人員罹患疾病時,看守所應採取相應措施。根據《看守所條例》第26條:“看守所應當配備必要的醫療器械和常用藥品。人犯患病,應當給予及時治療;需要到醫院治療的,當地醫院應當負責治療;病情嚴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第二,為何阜南縣人民檢察院拒絕向家屬或代理律師提供屍檢報告,沒有安排家屬或代理律師觀看死者申友證死亡前後的監控錄像以及相關調查報告?從4月28日到11月2日,這麼漫長的時間,公安機關和檢察院到底對死者申友證的死亡原因是否啟動調查?調查的情況到底怎樣?死者申友證的家屬對死者申友證的死亡是否擁有知情權?畢竟被羈押人在看守所裡死亡,看守所是否有過錯或者說誰應該對申友證的死亡負責?“到目前為止,很遺憾,阜南縣人民檢察院並沒有積極回應。對此,作為代理律師,我對阜南縣人民檢察院的表現深表遺憾。”

>>釋法

開設棋牌室不一定是開設賭場

“經營棋牌室要堅守的法律紅線是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就不是賭博行為。”

11月2日,知名律師曾慶鴻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指出,開設賭場罪,是指開設以行為人為中心,在其支配下供他人賭博的場所的行為。“開設棋牌室不一定是開設賭場,關鍵要看其是否利用棋牌進行賭博活動。”曾慶鴻表示,開設賭場罪的最高法定刑為10年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87條規定,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15年。因此,儘管當事人申友證的棋牌室關閉3年了,如公安機關認為申友證涉嫌開設賭場罪,仍有權立案偵查。如果是一般治安案件,追查期為6個月,即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6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曾慶鴻認為,根據《看守所在押人員死亡處理規定》,人民檢察院負責對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的調查,家屬的權利有:見證屍檢,另行委託屍檢、不服調查結論的複議、複核權等。如果羈押的嫌疑人在看守所內因他殺、自殺等非正常死亡,與管教民警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看管職責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那麼,相關民警就涉嫌翫忽職守罪,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華商報記者 燕然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華商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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