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岱山幼儿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岱山幼儿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香发改〔2019〕114号

区教育局:

《关于报送香洲区岱山幼儿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香洲区岱山幼儿园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019-440402-47-01-016481)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位于香洲区二十三小东侧、宏发花园北侧,项目占地面积3815.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30平方米,项目办学规模为12个班,新建1栋4层的教学楼(含教学设备)以及幼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道路、供配电、管网、门卫室、围墙等配套工程。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2496.38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725.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5.24万元,预备费155.29万元,设备费400万元。

资金来源:2496.38万元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9〕101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香洲)2019-006号)。

(三)《关于香洲区云峰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宜的复函》(珠国土香函〔2019〕483号)。

(四)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关于《关于征求岱山幼儿园项目建设相关事宜的函》的复函(2019年7月11日)。

(五)《珠海供电局关于征求岱山幼儿园项目建设相关事宜的复函》(珠供电函〔2019〕253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工程节能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的要求,请按相关规定实施。

(二)请按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项目规划、用地有关手续,并以规划、国土部门批复为准。

(三)请按照环保、供电部门要求做好电磁辐射等电力安全工作。

(四)请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同时结合教育主管部门实际开展教学需求,合理配置幼儿园功能用房,确定建设标准。

(五)请在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幼儿园中的幼儿生活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且不应布置在四层及以上”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请注意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8〕53号)及《关于做好我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珠政数管〔2019〕13号)。

(七)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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