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金融詐騙?有哪些典型的金融詐騙?

傻猴仔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金融詐騙罪是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的,但金融詐騙犯罪又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詐騙犯罪。

我列舉一下日常常見的幾種:

1、非法借貸平臺。比如P2P、私募基金、眾籌,雖然國家倡導的出發點不錯,其中也不乏不忘初心的正規公司,但大多數,是披著金融創新的外衣,實際行著非法集資詐騙的勾當。金融傳銷的模板,就是“龐氏騙局”。

2、期貨、外匯投資、薦股群,編些創富傳奇甚至虛擬盤操作,天天講著都是天上掉餡餅的故事。

3、養老集資。僱些帥哥美女,街頭公園裡對老人噓寒問暖,講著投資養老床位,既可自住也可出租的前景,白髮老人也成了割韭菜的對象。

4、購物返利。很多受害者,連“買的沒有賣的精”的古訓都忘了。

5、虛擬數字幣。貨幣是一個國家權力的象徵,民間機構可以發行貨幣?用屁股想想都知道,不過是蹭一下區塊鏈技術概念的金融詐騙。

說起這些金融詐騙,幾乎人人喊打。但實際上金融詐騙其實離我們每個人不遠,甚至可以說每天在我們身邊上演,又甚至我們每個人有意無意的會成為參與者、受害者。

1、騙貸。用虛假材料辦理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美其名曰“包裝”,企業的財務報表、個人的收入證明,相信很多人很多企業都幹過,不逾期便罷,一旦逾期,騙貸的罪名是跑不了。

2、騙保。保險詐騙。

3、信用卡詐騙。申請信用卡時填寫的申請表,提交的材料,水分有多少?

4、微商傳銷。微商沒錯,但微商模式裂變的核心其實是傳銷。這個誰做誰知道。

這是一個鼓勵投機的時代,雪崩時沒有哪一片雪花是無辜的,打擊金融詐騙從我們每個人自身做起,且行且珍惜。


金融知道分子


關於“金融詐騙”的定義,學界並無統一明確的說法。如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五節“金融詐騙罪”進行總結的話,那麼簡而言之就是: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典型的金融詐騙,按照刑法的定義可以簡單歸為這麼幾類:

一,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騙貸。

二,金融票據詐騙。

三,信用證詐騙。

四,信用卡詐騙。

五,保險詐騙。即我們所說的騙保。

六,偽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

除去以上五種金融詐騙,近年來我們還應該注意這幾種金融詐騙。

一,非法借貸平臺。比如之前害人不淺的e租寶。

二,微商傳銷。

三,返利。

四,虛擬數字幣。這個,是目前最火爆的金融詐騙。

五,慈善募捐。這個,利用了大家的慈善心態。

總之,賺錢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靜觀財經


[轉發]

這個問題問的好!但是在事實真相頻繁發生中,我們看到了一些跑路金融詐騙公司的所作所為都十分隱蔽!就拿最近發生在我周圍身邊的一家上海金融公司暴雷舉例:他們手段非常隱秘!主犯在跑路之前一年(2018)年就開始了預謀和精心策劃!他們在2018年年末舉行了盛大的慶祝大會,規模堪比大型電視臺春節晚會,大屏幕上都是精心設計的自融產品來忽悠投資人,載歌載舞,歡天喜地,讓投資人在臺上飄飄然,暗自慶幸自己找到了一家可以信任的金融基金公司!!!這樣的噱頭普通人很難識別他們的真假,因為大多數人都不懂理財到底是怎麼一個程序和合法操作,一些金融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普通人不懂這方面的知識,搞了許許多多自融理財產品,刻意提高國家規定利息底線,用高額年化率來騙去投資人的眼球!

最近被我們公安經偵立案,震動全國的證大金融公司倒閉案就是自融產品超量,最後導致資金鍊斷片,發生了幾百億資金的缺口,現在主犯戴某已經被批捕!

類似這樣大大小小金融詐騙公司還有許許多多,還有一些詐騙公司非常惡劣!他們公司規模非常小,年化率不低,投資人規定在一定份額內,資金不超過十幾個億!為什麼?原來這些詐騙犯們是為了最後跑路而精心設計!前不久被上海長寧公安經偵隊和浦東塘橋經偵隊立案的弘哲金富公司就是一個典型案例!

所以如何辨別金融公司的真真假假還是有一定難度的!這就說明行業標準就是應該政府部門嚴格管理的法律制度,加大管理和制定金融專業法律是保證我們國家金融業穩步發展最重要的保證!


微跑



什麼是金融詐騙?金融詐騙是指行為人在金融活動中,故意違反金融法規,採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方法,造成他人數額較大財產的損失,侵犯了公司財產所有權和國家正常的金融秩序的行為!


比如您用虛假材料去銀行貸款最後不還,這個就是騙貸,典型的金融詐騙!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對您有幫助!我是小蝦學金融,對金融感興趣可以關注我!


小蝦學金融



金融詐騙罪是學理上的說法,跟金融相關的詐騙罪主要有:

  1. 集資詐騙罪
  2. 貸款詐騙罪
  3. 金融票據詐騙罪
  4. 信用證詐騙罪
  5. 信用卡詐騙罪
  6. 有價證券詐騙罪
  7. 保險詐騙罪
其共同點在於,都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金融機構的錢款。


我印象比較經典的案子就是2008年湖南三館房地產公司曾成傑非法集資案。

詐騙金額:34.52億元

受害投資人:24238人

曾成傑,因集資詐騙罪,2011年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曾成傑為了最大量地集資,曾成傑反覆多次提高三館公司的非法集資利率。從2003年到2008年,從月息1.67%提到了10%。同時曾成傑決定對員工按照攬資額6%的獎勵,與此同時,曾成傑使用集資款以他人名義投資和成立公司,隨意支取公司資金等轉移公司財產,集資總額34.52億元。

總而言之,警惕高息風險,避免踩雷。


張鼎律師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金融詐騙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的一個犯罪類別。在金融領域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保險金等,或者進行非法集資詐騙、金融票據詐騙和信用證、信用卡詐騙,其數額較大的犯罪行為的總稱。 金融詐騙罪是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的,但金融詐騙犯罪又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詐騙犯罪。刑法將其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除了要分解詐騙罪這個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為了維護金融管理秩序。”


我學金融的時候,老師就給我們講了這個20世紀最典型的騙局之一是“龐氏騙局”,這是金字塔傳銷的模板之一,後來的許多騙術都是從“龐氏騙局”衍生出來的。龐氏騙局得名於查爾斯 龐茲,他1920年開始從事投資欺詐,大約4萬人被捲入騙局,被騙金額達1500萬美元,相當於今天的1.5億美元。龐茲最後鋃鐺入獄。


OFFbb


只要有老師直播間講課指導,股票轉化,XX爭霸賽,戰隊競賽,大師薦股,美女薦股截圖誘惑等等套路肯定是騙人的,收集好所有的聊天記錄,法律維權可以追回損失的!


王大嘴的二胎時代


最常見的就是:p2p,擔保公司,網絡詐騙,電話詐騙……上當受騙的太多太多!一定要擦亮眼睛,捂好錢包!


正義之黃膚之人


想騙你 處處是套路,一環套一環,沒有什麼典型不典型,多做對比 多思考


七分之間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呢非法吸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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