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8人敲诈40余万

2019年10月29日,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某、武某某等八人敲诈勒索一案。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4年以来,被告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其本人及其母亲、妹妹的名义,先后注册5家广告文化传播公司,并招聘10名左右工作人员,先后与《陕西广播电视报》、《西安商报》、《当代女报》、《社会保障报》等多家报社签订广告代理委托合同,并对其单位业务员进行培训,从互联网上搜索或非法获取全省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打电话进行联系,强行刊登宣传稿件或“恭贺”类广告,随后向单位负责人索取宣传费用。或者由其公司业务员冒充报社工作人员打电话以曝光负面信息、来单位采访寻找“亮点”(找茬)为要挟,多次打电话和发短信骚扰实施敲诈勒索。被告人马某某伙同同案被告人武某某、刘某某等八人共敲诈勒索213人次,涉案金额414758元。

在法庭调查中通过举证、质证对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法庭辩论过程中也充分保障”,陕西省于去年发起了“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2018年8月17日,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扫黄打非”办、省记协7部门联合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对省内个别地区舆论环境堪忧,借口媒体、网络“爆料”,危害企业、群众利益、敲诈勒索、谣言惑众等恶劣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马某某等人的犯罪行为覆盖整个关中地区,被害单位多为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让政府公信力以及媒体形象遭受了十分严重的抹黑,此类案件面向社会各界的公开审理,真正落实了舆论环境集中整治和打防摸排攻坚行动,严厉查处假媒体、假记者、黑广播黑网站和新闻敲诈等典型案件,进一步净化舆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彰显了华州区法院认真落实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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