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要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說起來是善良,其實是好傻。
對一個人太好是委屈了自己;對一群人太好,是卑微到塵埃裡。
你的好,並不會得到別人珍惜,反而覺得是理所當然,如果有一天,你做得不夠好,就指責你,甚至埋怨你,一副怨氣沖天的樣子。你對人好的樣子,就是賣苦力,還“費力不討好”。
對人太好,就是把自己活成了別人的影子,慢慢失去自我,迷失了人生的方向。當你想要做點什麼,馬上就習慣了顧及別人的感受,也把那些不一樣的想法,收斂起來。
每個人的工作,都有分內和分外之分,做好分內的事情,是應該的,把分內的事情做成精彩,是你的本事;做分外的事情,是幫助人,是伸出援助之手,是為人真誠的體現。但你總是對人好,把分外的事情,也大包大攬了,就是“人善被人欺”的表現。
贈人玫瑰,手有餘香。那是因為被幫助的人懂得感激,不懂得感激的人,你送給他再多,都覺得是不夠多。
還有,做得多,錯的多,你什麼都做了,結果工作不能出精品,反而一堆錯誤,最後的工作責任都是自己擔當,有苦難言。
因此,做人做事,要懂得拒絕。拒絕一個人,也許一時半會別人難以接受,甚至覺得你只是一個“小氣鬼”,但時間長了,你會發現,拒絕了別人,你才有更多的時間,好好工作,享受生活,人也會活得更家精神。
人就是“欺軟怕硬”,當你拒絕人的時候,同時要讓自己變得強大。要明白,一個人進步一點點,別人可能是嫉妒你,當你進步一大截,別人只能仰慕你。
拒絕別人,就讓別人領教你的脾氣,知道你為人的原則和底線,也會服氣。“當你學會拒絕別人,他們反而會尊重你,還會高看你”,因為拒絕人的時候,本身就是一種氣場。
總是相信,真正對你好的人,是體貼你,關心你,理解你,而不是“欺負”你,那些心裡不在乎你的人,總要得罪一些,這是保護自己,也是展現自己。
從今往後,學會對人狠一點。人若敬我一尺,我便還人一丈;人若得寸進尺,我便寸步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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