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覆滅,“閹黨”與“文臣”各佔一半,這其中“文臣”更可恨

許多喜歡明代史的朋友,都對“東廠”這一古代機構十分熟悉,且對傳說中“廠衛”的劣行聞之色變。實際上,這種見解並不嚴謹,“東緝事廠”這一機構在設立之初,並沒有關押犯人的職能,所以,在“東緝事廠”中極少出現傳聞中的種種黑牢冤獄。

實際上,東緝事廠的職能與錦衣衛相仿,廠衛們手中的刑罰自主性有限。

其實,我們在影視作品中看到的那些嚴刑逼供捕、風捉影的閹黨,多半出身自“西廠”以及其附屬的“內行廠”。之所以東緝事廠留給現代人的印象如此糟糕,完全是因為明朝滅亡後,清朝統治者為了汙衊前朝,栽贓嫁禍罷了。

明朝的覆滅,“閹黨”與“文臣”各佔一半,這其中“文臣”更可恨

由此可見,“西緝事廠”的權力,遠比“東緝事廠”大得多,但是,為何最終只有“東緝事廠”留存,“西緝事廠”卻消失在了政壇之中呢?

從許多影視作品中我們可以看到,東、西廠之間的關係是勢同水火的,雙方的政見不和,勢必會帶來種種的政治鬥爭。東、西兩廠的廠衛為了扳倒對方無所不用其極,捕風捉影栽贓嫁禍實屬家常便飯。我們熟知的著名太監劉瑾,便是西緝事廠中權勢最大的太監,據說,當時的劉瑾在政壇上的地位已經到了隻手遮天的地步,連皇帝都要讓他三分。

東緝事廠、西緝事廠、內行廠以及其它朝中政黨,經過為期五年的角逐後,西緝事廠與內行廠日漸式微。最終,這場政治風波以劉瑾垮臺收尾,明明武宗當即昭告天下,將西緝事廠以及內行廠合併入東緝事廠。也就是說,現代人所理解的東緝事廠,實際上是東緝事廠、西緝事廠、內行廠結合而來的政治產物。

明朝的覆滅,“閹黨”與“文臣”各佔一半,這其中“文臣”更可恨

值得一提的是,在東、西緝事廠整合以前,東緝事廠始終處於弱勢局面。所以,正應了那句“木秀於林風必摧之”,最終,唯有穩定的勢力——東緝事廠被保留了下來。但最終,融合了西緝事廠和內行廠的東緝事廠搖身一變,還是成為了凌駕於皇權與官權的政治勢力,亦是最終導致大明王朝走向覆滅的幕後推手之一。

我們知道,一場名為“東林之爭”的政治矛盾,則是導致明王朝大廈傾覆的誘因,而主導這場政治鬥爭的,正是東緝事廠以及文臣集團。如果,從明代史中抽絲剝繭,我們便會發現,以顧憲成為領袖的東林黨人,遠沒有史料中所展現的那般光明正大。至少,在國家一步步邁向深淵之際,文官們始終致力於鬥爭,對其他政務視若罔聞,這也間接導致國家基業毀於一旦。

常言道:“天下烏鴉一般黑。”筆者認為,明朝覆滅的罪責“閹黨”與“文臣”各佔一半,否則,單憑任意一股政治勢力是無法翻起風浪的。

明朝的覆滅,“閹黨”與“文臣”各佔一半,這其中“文臣”更可恨

隨著時間的推移,東林黨爭逐漸演化成官權與宦權的直接衝突。可笑的是,作為一國之君的朱由校抱著事不關己的態度,從旁坐視兩黨相爭,甚至,在某些事件中還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朱由校的表現得十分曖昧,一邊在朝政上依附於東林黨人,另一方面又縱容閹黨做大。這種態度,最終,促使東緝事廠與朋黨之間的矛盾演化到不可調和的地步。

當時,各地的富商們與朝中權貴相互勾結,為了雙方的利益改革稅收政策。在利益的驅使下,受賄的朝官蠱惑皇帝壓低商業稅收,致使商人的利潤水漲船高。久而久之,富商們賺的盆滿缽滿,這一時期,類似石崇鬥富的現象比比皆是。然而,在面臨國家危亡之際,這些腰纏萬貫的富商卻不肯拿出一文錢購置軍備糧草。

單憑好壞評價古人並不嚴謹,至少,在這場黨爭中,東緝事廠所表現出的態度是正確的。作為皇權的代言人,東緝事廠自然不會坐視不理。因此,東緝事廠的廠衛不遺餘力地打壓文官集團以及各地富商。通過這起事件的始末,筆者認為,在這場黨爭之中,文臣集團雖然佔據著道德的制高點,但是,朋黨中又有幾人能做到他們口中所說的“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

明朝的覆滅,“閹黨”與“文臣”各佔一半,這其中“文臣”更可恨

最終,到天啟皇帝病逝時,新上任的崇禎皇帝在文官的慫恿下,扳倒了了著名大太監魏忠賢的同時,也差不多完全摧毀了廠衛系統,導致皇帝對文官集團再無任何監控和壓制力量,廠衛淪為“大漢將軍”幾乎徹底失去反貪、監視、情報收集等一切職能,直至南明滅亡也無力恢復。

遙想當年,在朱由檢用三尺白綾吊死在景山時,唯有一群閹黨伴其左右,這群太監也成了明朝覆滅的見證人。由此可見,至少在崇禎皇帝的心目中,太監的地位遠比那些空談誤國的大臣高得多。或許,這正是東緝事廠能夠成為古今中外最大的特務機構的原因。

若將行將就木的大明王朝比作垂暮老者,筆者認為:光鮮的文臣集團,就是戴在老人頭上華而不實的桂冠,恰恰東緝事廠才是陪伴老者行路的破舊竹杖。當桂冠跌落塵埃,能夠陪伴老者走完最後一段路的,唯有著腐朽的柺杖而已。

明朝的覆滅,“閹黨”與“文臣”各佔一半,這其中“文臣”更可恨

我們在解讀歷史的過程中,或許會受到種種因素的影響,產生一些錯誤的見解。其實,我們不應該用簡單的“是非對錯”對歷史事物蓋棺論定,對此,東林如是,東緝事廠亦如是。

【《明史》、《明朝的廠衛制度》、《東緝事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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