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同夥又被捕!他是“港獨”幕後“黑軍師”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在社交平臺發文聲稱,其主席林朗彥10月31日晚因“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案”到長沙灣警署報到,期間港島區公眾活動調查隊現身,稱他涉3月15日闖入特區政府總部案並以“普通襲擊罪”將其拘捕及起訴。

警方表示,在完成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昨日控以一名25歲姓林男子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將於11月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黄之锋同伙又被捕!他是“港独”幕后“黑军师”

林朗彥(右)涉普通襲擊被捕。

警方3月15日於中區添美道接獲相關政府部門報案,指有人強行闖入政府總部,有一名女職員受傷。警員接報到場,拘捕年齡介乎18歲至58歲的4男5女涉嫌干犯“強行進入罪”。該名受傷女職員清醒被送往瑪麗醫院治理。案件由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跟進調查。

“香港眾志”發文聲稱,3月初發起一週五次“追擊行動”,其中3月15日九名示威者堵塞政府總部大堂,留守期間被警方以“強行進入罪”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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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5日,林朗彥被警察拘捕。

據港媒此前報道,林朗彥涉嫌參與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事件,與“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成員周庭,均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林朗彥9月3日在香港機場入境時被拘捕,當天下午就被帶到東區裁判法院審訊,他獲准以現金1萬港元保釋外出,但須遵守宵禁令,居住在上報地址,期間不得離港,每週兩次到所屬警署報到,並且不得踏入警察總部一帶。案件將在11月8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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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日,林朗彥回港入境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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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亂港前科累累,枉為警察之子

現年25歲的林朗彥未成年時就已多次參與非法示威遊行。此後,許多年輕人被林朗彥這樣的幕後“黑軍師”迷惑,成為暴力活動的“子彈”和“炮灰”。

2013年11月,梁振英到沙田官立中學出席施政報告諮詢會時,林朗彥帶“學民思潮”約200名成員在門外示威。2016年初,年僅18歲的他被控非法集結罪,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14年6月,“反新界東北撥款”非法示威期間,林朗彥等13人強行拆散鐵圍欄,企圖闖進立法會,造成立法會大門損毀和保安人員受傷。

2016年2月,林朗彥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後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申請複核刑期。2017年8月,法庭裁定律政司複核刑期得直,拒不認罪的林朗彥被改判入獄13個月;11月,林朗彥申請保釋並獲批准,他出獄時還不忘在媒體鏡頭面前煽動公眾參與當年12月3日的遊行。

2016年11月,反對派煽動所謂的“反釋法遊行”,在中聯辦外發生“佔領西環”事件,期間有暴徒衝擊中聯辦大樓及警方防線;2017年1月,警方就“佔領西環”案件拘捕7名參與者,其中包括“香港眾志”成員林淳軒、林朗彥等。4月,吳文遠、林朗彥、鄭沛倫等9名涉案嫌犯被捕,並被控“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等罪。

2018年3月,因“反釋法遊行”後在中聯辦外與警方衝突,被控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及非法集結等7罪,控方成功申請加控3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的交替控罪,林朗彥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

2019年1月23日,香港特區《國歌條例草案》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當日林朗彥及“香港眾志”成員發起“突襲”行動,闖入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在中國國旗及香港區旗旗杆間掛起黑布標語,公然反對“國歌法”,導致一名近80歲的保安人員受傷。

黄之锋同伙又被捕!他是“港独”幕后“黑军师”

左起:林朗彥、黃之鋒和周庭

2019年8月30日,黃之鋒被起訴,案件於東區法院審理。林朗彥也在被告之列,但他卻未現身法庭。控方透露林朗彥之前並未有任何擔保,也未知將會被控,28日離開了香港。9月3日,林朗彥在香港機場入境時被海關帶走,警方將以“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將其拘捕。

2019年9月11日,8名“佔領西環”嫌犯判刑。其中反對派團體“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港獨”組織“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香港嶺南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鄭沛倫均被判監禁14天,緩刑1年。

不像黃之鋒熱衷於拋頭露臉,林朗彥將自己定位為“香港眾志”幕後的“黑軍師”,策劃了“包圍中聯辦”等非法示威活動。令人唏噓的是,林朗彥的父親就是一名香港警察。“港獨”兒子與當警察的父親,令林家父子隔閡越來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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