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銀保監局公佈22張罰單 罰沒金額逾487萬 2位銀行高管被取消任職資格

【記者 馮娜娜】

10月31日,截至20時,據記者統計,廣東銀保監局、烏蘭察布銀保監分局、錫林郭勒銀保監分局、包頭銀保監分局、黔西南銀保監分局、宿遷銀保監分局、鹽城銀保監分局共計公佈22張罰單,全部都是涉及銀行機構單位和個人。

其中,廣東銀保監局公佈2張罰單;內蒙古轄內派出機構烏蘭察布銀保監分局、錫林郭勒銀保監分局、包頭銀保監分局公佈6張罰單;黔西南銀保監分局公佈5張罰單;宿遷銀保監分局公佈6張罰單;鹽城銀保監分局公佈3張罰單。

罰單涉及貸款違法違規居多,兩名銀行高管被取消一定期限內高管任職資格,總共罰沒金額4877524元。

各地銀保監局公佈22張罰單 罰沒金額逾487萬 2位銀行高管被取消任職資格

廣東銀保監局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因“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係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廣東銀保監局向華夏銀行廣州分行作出“沒收違法所得7524元,並處罰款130萬元,罰沒合計1307524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錫林郭勒銀保監分局公佈了2019年4月23日向錫林浩特農村合作銀行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因“貸款‘三查’制度執行不到位”,該行被罰20萬元。

包頭銀保監分局公佈了2019年9月23日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包頭市分行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因“貸後檢查不盡職”,該行被罰20萬元。

黔西南銀保監分局共計開出5張罰單。因“違法違規發放跨區域貸款,造成較大風險隱患”,晴隆興安村鎮銀行被罰20萬元。同時,因“該行存在違法違規發放跨區域貸款、貸款‘三查’流於形式等問題”,黔西南銀保監分局對在此期間擔任晴隆興安村鎮銀行的副行長(主持工作)作出“取消高管任職資格三年,並處罰款人民幣9萬元”的處罰決定;對在此期間該行的業務發展部總經理作出“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處罰決定;對在此期間擔任該行客戶經理的兩名責任人作出“警告”。

因“貸款‘三查’不盡職,貸款資金迴流借款人賬戶,部分用於歸還貸款”,宿遷銀保監分局向交通銀行宿遷分行作出“罰款人民幣3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時,對負有審核和管理責任的責任人作出“警告”。

因“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貸款准入不合規”,宿遷銀保監分局向江蘇民豐農村商業銀行作出“罰款人民幣8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時,對該行貸款准入不合規負直接責任的兩名責任人、對貸款准入不合規負審批責任的責任人均作出“警告”。

根據廣東銀保監局公佈的10月25日作出的行政處罰信息,因“違規向客戶收取服務費”,廣州農商行被罰款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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